新冠核酸采集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 新冠核酸采样工作总结(6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新冠核酸采集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 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x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xxx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描写新冠核酸采集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群体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面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生和教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快速准确掌握学生和教职工群体的身体健康状况,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确保复学工作顺利进行。
本校全体教职工、学生。
说明:①本校学生、教职工原则上在居住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②学生、教职工也可以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或第三方机构就近核检。③所有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核检的教职工、学生开学时带核检结果入校,将结果上交至本班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
1、检测时间:2020年8月20日一一21日
2、检测分组及安排(2至6年级检测方案)
第一批次:(六1、六2、六3、六4、六5、五1、五2、五3、五4)入校时间:1:40—1:55检测时间:2:00
第二批次:(五5、五6、五7、四1、四2、四3、四4、四5、四6)入校时间:2:20-2:35检测时间:2:40
第三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7)入校时间:3:00-3:15检测时间:3:20
第四批次(四7、四8、三1、三2、三3、三4、三5、三6、三7)入校时间:3:40-3:55检测时间:4:00
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四类学生实行免费检测,不再交费,不用报销。其他学生和教职工的核酸检测费用由个人负担。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核酸试剂采购和检测的实际,核酸检测费用为50元/人次。
1、学生检测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2、学生在学校门口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后请到原班级等候老师点名,按照老师点名顺序站队,在老师带领下依次到指定班级进行核酸检测。(第四批学生直接在班门前整队)
3、核酸检测结束以后,回到本班等候,本班检测结束以后统一整队离校。
4、家长如需接送,把孩子送到校门前时请立即离开,不要在门前聚集,在检测结束以后到原路队解散位置等候(第一批2:40,第二批3:20,第三批4:00,第四批4:40),因检测人数众多,请家长们耐心等待,不要在门前聚集。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检测,请告知班主任,随后自
行到医院进行检测,开学带检测报告。
6、核酸采集结果,医院会以电子表格式发送学校,如个别老师或学生需要纸质检测单,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检验科获取。
2021年月日
描写新冠核酸采集工作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高碑店市教体局和高碑店市卫健委通知精神要求,对我园所有在园幼儿开展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检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上午:
果果班:7:00—8:00
苗苗班:8:00—9:00
小班新生幼儿: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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