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不体罚学生心得体会实用 不能体罚学生心得体会(二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做到不体罚学生心得体会实用一
在实习期间,我既是学生,又是教师。作为学生,我虚心求教,不耻下问; 作为人师,我兢兢业业,倍感骄傲。我付出了很多,收获了更多。下面我将这两个多月的实习做简要的汇报总结。
一、加强学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作为一名青年教师,我自觉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我认真学习了xx大精神,仔细体会“三个代表”渗透在教育领域的意义,并系统的了解和学习了体育新课标。在课余时间,我阅读教育书籍,学习教育战线中先进人物的事迹,时刻鞭策激励自己。
我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我的学生。在工作中能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大胆创新、乐于奉献,努力教好每一堂课,带好每一次训练,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我能够师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时时处处做学生表率,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此外,我还能够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深钻教材,认真教学。
体育课教、学、练三者之间的统一。俗话说:施教之功,贵在引导。教师的教学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引导水平的体现。只有教师正确而巧妙的引导,才能在学生的学习中起到“引爆”作用,实现认知、情感、行为三者的统一,获得教学最佳效果。
传统的教学组织和教学程序是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组织形式,以行政教学班为主的组织形式、分项教学的组织形式等,还有一成不变的课堂教学程序。既严重束缚了教师的手脚,也影响了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情绪和积极性。用比较坦诚和理性的思想来思考一下,当在教室里久坐的学生来到操场上的时候,他们需求的是什么 不
就是想舒散一下禁锢着的筋骨,放松一下绷紧的大脑。有那位学生想一来到操场就“立正、稍息”,面对体育教师的讲解示范等,学生能喜欢这样的教学法组织形式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新课程标准》的内容,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我在实习期间有针对性的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体育运动技能,培养学生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
2022做到不体罚学生心得体会实用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加强双方合作,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集体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二条 协商双方的代表依法产生,协商双方具有平等地位,协商活动依法组织进行。
第三条 本合同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对企业和工会双方具有约束力,并要求实际履行。
第五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上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企业尊重工会的合法权益,依照《工会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帮助职工服从合理的生产调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安全卫生规程,提高劳动技能,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第二章 劳动用工管理
第七条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工会有权帮助和指导职工签定劳动合同。
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按规定可以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企业可在劳动合同期内确定一段时间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需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或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书面达成协议。
第十二条 企业或职工要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依法裁员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提出裁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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