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教育整顿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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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院教育整顿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原文地址:致贵州高级法院院长的一封信(xxx案)
作者:xxx律师
尊敬的x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x院长:
我是您下辖小河区法院正在审理的黎庆洪等涉黑案件第37号被告人的辩护律师xxx.
这个案子的大概情况,想必您是掌握的,所以,我也不多介绍。给您写这个信,主要是前几日在贵阳小河区法院开庭,辩护律师与法庭之间产生了很严重的冲突,舆论哗然,这对于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我们都是一种伤害;同时,通过参与这个案子的辩护,期间还接触了贵州省下辖其他地区法院涉黑案的判决,我感觉,这其中确实有些问题,故此,犹豫再三,还是冒昧给您写这个信,谈几点我的看法。
第一点,辩护律师为何对小河区法院有如此严重的抵触情绪?
xxx这个案子,原先17名被告人在贵阳中级法院一审都判了有罪,黎庆洪被判了19年徒刑,二审被贵州高级法院撤销判决,发回重审了,发回重审后,贵阳市检察院撤回起诉,然后再抓了40个人,换成57个被告人,再重新起诉到小河区法院。这样的话,原先做出错误判决的贵阳中级法院就变成了此次的二审终审法院,贵州省高级法院就被避开了。
尊敬的x院长,这个程序安排,不说法律怎样理解,作为被告人,作为辩护律师,谁能不对贵阳市有司之用意产生无限之联想呢?省高级法院的二审监督就这样被轻易的化解于无形,那么省高级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判决还有何意义呢?我们希望案子至少应该由贵阳中级法院一审,这有何不可?贵阳方所忌惮者是什么呢?不就是怕再回到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嘛。几日来,辩护律师所争者无外乎此,不解决这个问题,任何人无法对小河区法院产生基本的信任,这是律师与主审法官产生冲突的根源。
第二点,特别想跟您说的一点是。黎庆洪这个案子,看了案件的材料,经过五天的庭审,辩护律师一致认为,被告人等无罪,被打成黑社会,确实蹊跷,真的是冤案,黎庆洪他真的不是黑社会老大,我的当事人高中读到17岁,18岁多点就被抓了,他真的不是黑社会组织的积极参加者。我这样说,您肯定不相信,但是,您可以派人去旁听庭审,听完之后您自会有结论的。
我们在贵州期间,还有一些其他地区的被判黑社会罪的家属来找我们,希望代为申冤。从其中某些判决、材料来看,其确可谓荒.唐。
打击黑社会,是一件好事,赢得百姓口碑的好事。但是,您可能不知道,有多少人借着这个大背景,以打黑为由,假借司法,打击合法的企业主,强取豪夺亦或公报私仇。如果您不相信,我可以把手上掌握的几份判决递交给您,其荒.唐,令人发指,打黑背后的黑打,真的不是无中生有!
黑社会案件,往往涉案人多,案情复杂,为防止放纵罪犯,也为防止地方势力借机黑打,故此,我斗胆建议:省高级法院应该考虑将涉黑案件一律提到中级法院一审,黎庆洪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您可以从这个案子开始,邀请请全国媒体来听,公开审判,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是最好的公关方式!
以上是我作为一个法律职业者,同时,也作为您的华政校友,小师弟,给您的两点建议,如有冒昧之处,相信您作为资深法律人,作为一个法律界的前辈一定能够体谅我们年轻法律人的一点用心。
此致
黎庆洪案37号被告人致贵州高级法院院长的一封信(黎庆洪案)辩护人:xxx律师
二零**年元月十七日
最新法院教育整顿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人民法院是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职能机关,是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屏障。法院的政治生态环境如何,事关党对司法事业绝对领导能否落到实处,事关法院履行法律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发挥,事关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平正义能否有效实现。因此,加强人民法院的政治生态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构建人民法院良好政治生态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严格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水平,以良好的党内生活生态来带动和影响法院执法办案良好风气的形成,把审判机关真正建成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柱石。
一、认清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属于阶级统治中的上层建筑领域,其政治属性不言而喻。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司法事业,其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构建,既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时代需要,也是法院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的题中之义。作为法院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加强法院政治生态构建的极端重要性。
(一)严格党内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各行各业的党组织是党实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的核心力量,法院各级党组织是领导人民司法事业的组织基础。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组织和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法院党组织的职能作用有别于法院各类审判组织的工作作用,党组织是法院各项事业的领导力量。因此,对法院党组织要求在政治上更严格、组织上更严密、纪律上更严肃,这是从严治党在法院系统的具体体现。实现对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作用的发挥的从严性,主要是通过严格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来实现。严格落实法院党内生活制度,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从严治党的的具体体现。法院业务工作无论多么繁忙、性质无论多么特殊,都不能颠倒了从严治党和严格司法的关系,必须全面地经常地细致地通过对党章党规明确的各项党内生活内容的落实,来推进法院党的建设,锤炼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党内生活是锤炼党性的有效方式。党性是共产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最显著特征,共产党员具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很重要的一点就的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认识真理的科学工具,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是最具人民性、先进性的政党,党的章程就是对每位党员的教义,只有按照党的章程开展组织活动才能使每位党员在长期的教化中,树立并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 坚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信仰,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理念。一个时期法治理念的偏差,也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在司法领域的反映。什么“司法要中立”、“三权分立”、“普世价值”等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使得一些法官在法治理念上出现了迷茫。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马克思主义司法观的教育,正本清源,筑牢对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的思想根基。使广大法院干警认识到,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权为民赋,司法必须为民,这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得离开这个初衷,也是法院党员干警具有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
(三)严格党内生活是坚强领导的根本途径。法院工作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公平正义的社会防线能否真正守住,司法公信的法律信仰能否完全树立,根本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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