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申请书如何写 关于设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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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民办非企业申请书如何写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的意见》《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推行民办学校审批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等规定,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辖区内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及时调处有关问题。
2.纳入当地统筹。要将民办学校审批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审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
3.增强审批规范。要加强审批窗口建设,规范窗口受理、咨询、协助查询、提供办事指南、表单下载、协助在线申报等事项,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要按照《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全日制民办学校审批管理事权的意见》确定的权限,做好民办学校设立审批。
1.基本权限。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民办学校。具有高中办学权限的区县(市)审批民办普通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须事先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同意后再行审批。
2.涉省事项。对涉及省教育厅审批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高中、学前教育及非学历教育机构和项目,由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批,严禁越权审批。涉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上述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变更事项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变更手续。
3.冠名审批。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审批冠名“宁波”的学校,应经商相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同意后,向市教育局提出冠名申请,并提交财政扶持、属地管理书面承诺,经同意后由属地办理审批。市教育局一般不再受理、审批冠名“宁波市”的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置标准执行,具体依照下列规定标准办理。
1.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设立审批依照《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执行。
2.民办普通中小学校。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设立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校舍建设及设施配置分别执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建设标准(建科发〔2005〕58号)》《浙江省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建设发〔2006〕108号)》《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浙教办〔2011〕63号)》。
3.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宁波市中等职业教育条例》《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1.举办者。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正式注册登记满两年,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办学资金。举办者应有合法、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集资金或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举办者为同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一般允许设立1所民办学校;申请举办2所以上民办学校的,应严格审查资金来源。举办者应依法履行出资义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学校筹设(正式设立)时应当向学校的专门账户拨付足够的开办资金,并有银行的资金到位证明。营利性民办学校注册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批准筹设时,举办者实缴资金到位比例应当不低于注册资金的60%,正式设立时,注册资金应当缴足。
3.校舍。学校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固定的符合条件的办学场所,校舍必须符合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筑标准,并取得消防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合格证明。
举办民办学校应有自有校舍。通过租赁校舍办学的学校,小学租期不少于12年,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租期不少于6年,并有相应的资产(资金)作为办学保证。在租期届满3年前,应提前做好租赁合同续签。
4.章程。民办学校办学章程应当合法合规,内容完整,表述规范。
5.决策机构。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的组成应当符合法定条件,禁止举办者以其公司或者集团的权力机构代替学校的决策机构。
6.学校名称。民办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1.受理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收到举办者提交的民办学校正式设立(筹设)申请报告等材料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审核评估。受理办学申请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审批期限内,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举办者提供的办学申请材料以及实际办学条件、办学场地、办学能力等进行审核评议或评估论证,由专家组或评估机构出具审核评估意见。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举办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由专家组或评估机构进行二次审核评估。评估、整改期限不计入审批期限内。
3.批准设立。教育行政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通知规定,结合专家组或评估机构出具的审核评估意见,复核后作出“同意筹设”“批准正式设立”或“不同意筹设”“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审批决定,并将审批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申请人。对于“不同意筹设”或“不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举办者说明理由,并告之享有行政复议、诉讼等有关权利。
4.审批期限。受理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踏勘和专家会审)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同意筹设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放筹设批准书。筹设期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受理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踏勘和专家会审)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新设立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到期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民办学校设立审批网上办、即时办,努力提高审批效率。
5.备案公告。对民办学校作出“同意筹设”或“批准正式设立”的决定后,区县(市)、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筹设批准书或批准设立决定书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将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名称、举办者、办学地址、办学条件、办学层次、办学类别、办学形式、法定代表人、校长等主要信息,通过宁波市民办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告。
6.及时颁证。对通过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办者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法人登记、印章刻制、收费报备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办学活动。
7.档案归卷。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档案归档。要及时将线下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文书资料,现场踏勘记录、专家评议报告、审批批准文件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形成纸质案卷归档。要做好案卷备案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
有关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园审批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答:《幼儿园工作规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也是基础教育领域比较早的一部管理规章,下发20多年来对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大幅提高,全国幼儿园数量已从2009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14年的21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70.5%。在推进学前教育基本普及的新形势下,修订《规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修订《规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的需要。《规程》是基于当时幼儿园主要由企事业单位、部队、街道和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的人财物管理由举办单位负责,教育部门主要是提供业务指导的实际而制定的。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已从过去单一的以公办为主转为多元化办园的格局,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占比已超过幼儿园总数的2/3。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已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业务指导转向办园资质审批和全面监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
第二,修订《规程》是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由于长期资源不足,目前一些幼儿园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教育教学、教职工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亟待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引导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
第三,修订《规程》是落实依法治教的需要。近年来,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涉及幼儿园规范管理的新规定,《规程》作为一部重要的学前教育规章,需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修订和调整,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答: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幼儿园管理,我们在修订《规程》时主要做了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组织专家深入东、中、西部不同经济水平地区的幼儿园,全面总结了《规程》实施20年来的经验,梳理了当前幼儿园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北京等8个省(市、区)召开16场专题座谈会,并通过问卷、访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了学前教育战线、基层幼儿园园长和一线教师的意见。
二是国际比较研究。组织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幼儿园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比较研究,梳理了有关政策条款,学习借鉴相关经验。
三是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初稿完成后,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有关专家、幼教干部、教研人员和园长、教师的意见。以函件形式书面征求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师范院校的意见。通过中国政府法制网和教育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规程》做了全面修改完善。
答:一是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强调幼儿园要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二是强化安全管理。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一章中,对建立与幼儿身心健康相关的一系列卫生保健制度做了明确规定。
三是规范办园行为。新修订的《规程》对幼儿园的学制、办园规模、经费、资产、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是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一方面是做好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衔接,如:近年下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内容、教育活动组织等提出了清晰而具体的要求,修订《规程》时将这些方面的要求改为一些原则性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规程》与之做了相应衔接;根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的规定。另一方面,《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一些具体办学行为做了明确规定的,《规程》不再重复提出要求。
五是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要求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管理,强化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家长委员会应参与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强调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研究解决教师在保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答:修订《规程》对于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推进幼儿园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程》作为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和规范本地学前教育管理的有效手段,作为推进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规程》的贯彻落实。
首先,落实《规程》的重心在幼儿园。《规程》是规范幼儿园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每个幼儿园的举办者和管理者都应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组织和安排幼儿园的各项工作。《规程》下发后,幼儿园要对照《规程》的要求,对幼儿园管理的各个方面、各项环节进行逐项检查,对自身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全方位整改,完善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工作,提高办园水平。
第二,落实《规程》的着力点是完善幼儿园制度建设。幼儿园要按照《规程》的要求,对幼儿园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一要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幼儿园环境、园舍设施、卫生保健及幼儿园教职工素质等实际状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二要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度不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更要建立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注重人性化管理,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三要结合管理实际和保教实践的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这些制度,使这些制度规定能变成每个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行动,切实落实到日常保教工作中去。
第三,落实《规程》的关键是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照《规程》的要求,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督导检查,引导和规范各类幼儿园依法举办幼儿园,依规管理幼儿园,推动《规程》在幼儿园层面的落实常态化、长期化。
推荐民办非企业申请书如何写二
捐赠人:联系方式:地址:受赠人:联系方式:地址:筹设民办________学校,捐赠人与受赠人就财产捐赠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捐赠人自愿无偿将下列财产捐赠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
1、捐赠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和用途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捐赠财产兴建学校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其财产构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捐赠________等不动产,该不动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
二、捐赠的目的与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捐赠合同不是附义务的捐赠合同。
四、捐赠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捐赠人捐赠的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由受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人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捐赠人可以(或不可以)为捐建的________命名,但需报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
六、双方应当依法履行本协议。捐赠人应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七、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受赠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受赠人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可以变卖,但所取得的全部收人,应当用于捐赠目的。受赠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
八、争议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生效。捐赠人(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赠人(签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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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进一步开展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为重点,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20xx年度民办教育工作目标,全市民办教育呈现健康、稳定发展的趋势,现将民办教育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认真谋划全年工作。经过精心准备,仔细谋划,于4月8日分别召开了县市区分管民办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和股长参加的民办教育工作会和市民办教育协会年会,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在会上,通报了20xx年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年检情况,并将年检结果于4月3日在《郴州日报》进行了公示。通过此会议,民办教育工作者和民办学校举办者认清了形势,统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劲,增强了办学信心,对于全市民办教育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一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的精神,对全市经教育局批准的634所各级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办学许可证的重新换发,确保办学许可证上的信息真实、准确,也保证了办学许可证的严肃性。二是对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的项目进行规范。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制定了《郴州市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制度》《郴州市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审批制度》的流程和服务指南,均在网上进行公示,可在市政务中心教育窗口集中办理。
3、狠抓校园安全工作。20xx年是学校(幼儿园)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一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对全市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组织全市民办学校负责人参加安全校园的电视会议,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添置安全防范设备,免费为明星、菁华园等学校安装摄像头30个,监控学校安全情况,确保民办学校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4、注重学校常规管理。一是始终把德育工作作为学校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创建民办学校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日常工作中比贡献、争一流、创佳绩。二是进行开学工作督导。开学前夕,对部分民办学校进行了开学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教学设备是否到位,师、生及员工的生活是否有保障,学校的安全卫生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了解教师和学生异动情况,通过检查督导,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三是进行招生工作督察,招生期间,不定期地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发现有违规招生现象及时指出,责令整改。
5、积极开展创先评优活动。一是根据省教育厅、省民办教育协会、省教育基金会的部署,我们积极参加20xx年全省民办学校“百佳校长”的评选活动,开展了校长论文征集,推荐了菁华园学校刘红梅校长、阳光科艺幼儿园何芬园长等8位同志参评,并对他们的典型事迹进行了采访报道。二是积极参加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组织的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永兴县春苗艺术幼儿园、永兴县银都实验学校、临武县童心双语艺术幼儿园、汝城县春蕾幼儿园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代秀平、文艺、郭优俭获全国民办教育先进个人光荣称号。三是参加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组织的20xx年郴州市中小学优秀校长的评选活动,明星学校的王姝、嘉禾博雅学校的黄高军等五位同志获市优秀校长的光荣称号。四是积极参加中共湖南省委组织的“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宣传了大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共产党员。五是开展20xx年全市民办学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30所民办学校被评为先进单位,50名民办教育工作者被评为先进个人,8个民办教育股室被评为先进股室。创先评优活动的开展,激发了民办学校的活力,增强了民办教育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形成了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6、创建特色学校,迎接省厅评估。20xx年省教育厅下文号召全省民办学校积极开展“特色实验学校”的创建活动。我市有6所学校进行了申报。今年六月初接受了省教育厅的评估,得到了省教育厅评估领导的高度评价。永兴春苗艺术幼儿园、嘉禾珠泉中学被评为特色实验学校,郴州的创建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7、开展各种活动,提高教师的素质。一是组织民办学校的老师到上海等民办教育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拓视野。二是组织民办学校优秀教师师到凤凰开展联谊活动,大家互相交流学习,增进友谊。三是组织部分幼儿园园长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幼儿园园长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四是协助教师培训中心做好了民办中小学校教师新课程全员远程培训工作,提高我市民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五是举办了我市首届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活动,全市共有227名园长和76名骨干教师参加。这次培训活动为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提供了一个大型的学习和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民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的业务素质,从而全面提高和我市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
8、布置并组织年度年检工作。为了搞好20xx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10月,民办教育科分别召开了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民办教育的股室负责人及市直民办学校校长参加的年检工作布置会,并以教育局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xx]170号),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年检工作方案,抽调机关人员组成了年检工作小组,年检工作有条不斋,严格认真。
9、树立服务意识,当好参谋与助手。今年北湖区同心文武学校原租赁的教学楼要撤建,学校举办者四处寻找新的校舍,忙了几个月都没有着落,1500多学生的安置成了一个棘手问题。学校不得不将难处反映到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副市长雷晓达知道此事后,立即召集北湖去分管教育的副区长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以及市教育局领导和民办教育科负责人到该校进行现场办公,责令市区教育局必须在年前妥善解决。我们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认真抓落实,积极为学校排忧解难,通过不断地做工作,将该校所有的学生安置到湘南学院苏仙校区就读。
1、非法办学现象存在。主要是幼儿园和培训机构,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开办,农村更为突出,安全隐患大。
2、办学校条件有待改善。大部分民办教育机构没有自己独立的校园,办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还需完善和配套。
3、办学水平有待提高。无办学特色,品牌学校少,低层次的办学比较普遍,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偏低。
4、办学行为欠规范。主要表现为财务管理混乱,管理机构不健全,学校档案管理不科学、规范,收退费不按规定,招生中不守承诺。
5、政府的个别部门,在制定一些政策时,对民办教育存在着歧视,没有落实好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的政策。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如何写 关于设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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