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营管理实验心得体会 车辆运营管理实验心得体会怎么写(9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车辆运营管理实验心得体会一
1.机动车辆保险单
被保险人:
本公司按照承保险别,依据本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其它特别约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机动车的保险责任。
序号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发动机号
使用
性质
吨位
车辆损失险a
第三者责任险b
附加险
保险
价值
费率
%
保险费
基本
保险费
保险
小计
赔偿
限额
车架号码
座位
保险
金额
保险费
座位数
每座限额
每座保费
限额小计
保费小计
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机动车辆保险所承保的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车辆损失险:
(一)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 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第四条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
第七条车辆的保险价值根据新车购置价确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
第八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分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个赔偿档次,被保险人可以自愿选择投保。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应向保险人书面申请办理批改。
赔偿处理
第十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
第十一条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 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二条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实际值计算赔偿。
(二)部分损失
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偿款达到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十七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偿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持,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
最新车辆运营管理实验心得体会二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运输业务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同意,现乙方有 牌汽车 台,车牌号为 ;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用工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的人员不属于甲方人员,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用工关系。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运输业务的期限为 两 年,即从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2、挂靠协议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不拖欠甲方代为垫付费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转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挂靠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及时办理转户手续,甲乙双方的挂靠关系仍按本协议执行。
乙方同意承担其在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而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及时缴纳有关规税费用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交通、路政等相关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代缴费用。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缴交各项费用。
3、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出租、出借车辆及证照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政策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经济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6、乙方的车辆运营由乙方自主安排,乙方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的运营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的相应权利、义务,与甲方无关,因运营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8、乙方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9、乙方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1、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
(3)、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理或媒体报道曝光的;
2、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规税费用、甲方有权停发、停办乙方车辆相关运营手续及证件,有权收取每天1%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缴费期限一个月不缴纳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车辆并进行拍卖,以所得款项偿还甲方垫付的费用、注销车辆办理相关证件的费用,并可以解除挂靠协议。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抵押、出租、出借车辆及证照,否则应支付甲方每部车一万元的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挂靠协议。
1、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
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协议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5、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最新车辆运营管理实验心得体会三
甲方:运货运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 01 1年9月20日一2 01 1年1 0月20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x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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