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疫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税务疫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九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税务疫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之律师担任常年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税务律师 担任甲方的常年税务顾问。
二、税务顾问的工范围和职责:
(一) 日常顾问服务
1、财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税收优惠政策应用的指导;
3、指导合同涉税条款的订立,修改、审定合同;
4、指导涉税法律文书制作,修改、审定涉税法律文书;
5、协助企业对其员工进行财税法律培训;
6、根据授权,在媒体发表律师声明,针对特定对象发表律师函告。
(二)专项顾问服务
1、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
2、协助及指导企业进行税收健康检查,就特定问题、特定项目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合法性论证分析报告;
3、代表企业参与涉税谈判;
4、制定税收筹划方案,辅导方案实施;
5、参与制定年度纳税计划、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范系统。
三、甲方就上述“专项顾问服务”事项委托乙方,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按顾问标准收取费用(标准价八折优惠)。
四、乙方律师在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时,甲方应给予方便,配合工作,提供有关资料等。
五、乙方律师因履行税务顾问职责以及为甲方办理其他事务所必须支出的调查费用以及合理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七、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律师受聘担任甲方常年税务顾问的收费标准为:全年每一工作周顾问时间标准为 小时(不含专项顾问时间),每年顾问费为人民币 元,于每一顾问年度开始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起始顾问年度自签约之日起算。
每一顾问年度届满,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须于一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标签:_________
2022税务疫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摘要】建立“权力 权利”制约模式和加强税务系统作风的建设以防控廉政风险。防范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加强国税系统作风建设,必须研究新情况,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六破六立。
【关键词】“权力 权利”;作风。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加强基层税务系统效能建设,大力提高执行力,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四项重点、营造一种好风气。围绕一个目标,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部门执行力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部门效能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激励“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着力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使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干部素质明显增强,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突出四项重点,即坚持执法为民、聚财为国宗旨,坚持依法治税根本方针不动摇,继续实施三大发展战略,落实好三个服务根本要求,突出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行政问责、队伍建设四项重点工作,大力提高税务部门的执行力。营造一种好风气,就是营造一种讲激情、比创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的好风气。
如何作到廉政,本文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思考。一是建立“权力 权利”制约模式,以提高税务系统的执行力;二是加强税务系统作风的建设。
一、建立“权力 权利”制约模式
(1)对建立“权力 权利”制约模式理论内涵的思考
“权力 权利”制约模式的理论内涵。一是权力制约和权利制约是规范权力运行的两种基本途径和方法。权力制约,即以权力制约权力,是通过对权力的科学配置、相互牵制、强化监督,使权力运行的各环节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从而防止权力恶性扩张和异化,减少和防范廉政风险。权利制约,即以权利制约权力,是通过对权利的保护,为权力行使划定界限,防范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问题。防范廉政风险,必然要加强权力制约,权力不足以完全制约权力,必须辅以权利制约。二是“权力 权利”制约的价值取向统一于共同利益。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分为两个层次:消极制约和积极制约。消极制约指权利乃国家权力止步之处,表明了权力行使的边界。权利是权力的来源,构成了权利对权力的积极制约。虽然,权力和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一定冲突,但二者都以追求一定的利益为目的,因此,“权力 权利”制约最终统一于社会共同利益,以维护和实现共同利益为最终归宿。
(2)对当前税收执法权运行中廉政风险防控问题的分析
税务廉政风险主要表现为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三个方面。以“权力 权利”制约权力运行,防范税收执法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主要针对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权力制约程序不科学产生廉政风险。一些执法流程设计缺乏科学性和规范化,造成部分权力缺乏相互支撑和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没有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机制,给权力“寻租”带来空间。
2、对税收自由裁量权控制不当引发廉政风险。当前在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时,各地税务部门普遍通过限制裁量范围、细化裁量标准和幅度来规范其运行,但是这样的办法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容易导致机制制度的僵化。现代法治要求尽可能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而不是简单消除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并按比例原则行使,以应对行政管理对象的复杂性。因此,当前不是要通过详尽的实体规定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而是要通过建立完善程序性制约机制,如强化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保证自由裁量权的依法行使,不被滥用。
3、控权手段不完善引发廉政风险。如税收执法责任制电子考核主要依靠税收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监察子系统,但其设计相对简单化,主要限于对程序尤其是时限的控制,而对减免税审批、一般纳税人认定等权力比较集中的环节基本靠手工考核来监控。手工考核由于量大复杂,没有真正建立控权的机制,容易形成廉政风险。此外,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由于检查范围有限、检查深度有限、检查人员水平有限,容易造成检查质量不高。同时受各种因素干扰,检查出的问题不能被及时反映并解决,从而引发廉政风险。
(3)建立“权力 权利”制约模式,规范税收执法权运行,防范税务廉政风险的设想
建立“权力 权利”制约模式,关键要把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内部制约和强化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执法权的外部制约结合起来,建立内外结合、纵横交错的立体控权模式,防控廉政风险。
目标模式:牵制利益,完善领导层内部的分权制约机制;健全手段,加强自上而下的纵向权力制约;优化程序,加强对税收执法权运行重点环节的横向制约;权利优先,完善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权的外部制约,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由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零敲碎打、事后防控向部门分权制约、过程控制、系统防控转变。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1、利益牵制,完善领导层内部的分权制约机制。实施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离,加强对决策、执行、监督权的内部制约和过程控制。把执法检查、执法监察、纪检监察、审计、巡视等监督手段相结合,集中于某一位决策者分管,或成立独立监督机构,独立行使监督权,以便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同时,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基础上,在决策成员内部引人利益牵制机制,强化决策主体内部成员的相互监督。
2、健全手段,强化自上而下的权力纵向制约。首先,根据税收发展战略,分级准确定位税务部门的权责,明确权力和权利边界,严禁越权行为,自觉维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其次,抓好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的权力制约,探索税收执法权层级管理监控模式,形成分层闭合监督的内控组织体系。第三,进一步完善控权手段。细化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手工版考核要求,不仅明确考核标准、内容、方法和责任,更要考虑设置合理考核路径,避开人情和利益的干扰。 3、优化流程,强化对税收执法权运行的横向制约。加强税收执法权的横向制约就是通过优化流程、规范程序,重新配置权力,压缩廉政风险点。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对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项评估,对税收调查管理权、审核审批权、行政许可权、检查权、处罚权等自由裁量权和执法风险较大的重点环节的权力在尊重业务流程本身的运行规律,加大下放审批权限和前移的审批事项的力度,并加强后续管理,形成具有内在约束力的业务流程。
二、加强税务系统作风的建设
(1)把握新形势,正确处理三个关系
1、正确处理作风建设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关系。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诚于中而形于外。党性是作风的内在依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作风和党性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因此,加强国税系统作风建设,应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为载体,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线,推进作风建设深人开展,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
2、正确处理作风建设与税收中心工作的关系。加强国税系统作风建设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作风建设必须始终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来开展,而不能游离于税收中心工作之外,搞两张皮。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作风建设放到税收工作全局中去谋划、部署,使之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努力把良好的作风转化为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以优良的作风促进税收科学发展,以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绩检验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
3、正确处理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系。作风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加强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必须把加强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一起部署,共同推进。只有教育和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坚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及早发现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人。
(2)研究新情况,努力做到六破六立
加强国税系统作风建设,必须研究新情况,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六破六立。
1、破除因循守旧思想,树立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创新之风。要从小进即满、故步自封、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摊守业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大胆摒弃思想守成无成本,解放思想有代价的错误观念,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坚持用创新的精神谋划工作、破解难题,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2、破除学习无用论,树立善于思考、学用结合的勤学之风。要破除学习无用论,坚决克服心浮气躁、浅尝辄止、学用脱节的不良学风,树立求知若渴的精神和持之以恒的态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始终保持勤于钻研、乐于探究,保持思想、知识、能力的与时俱进,避免知识老化、思想僵化、能力退化,确保自身素质和工作要求相适应、知识本领和履行职责相适应,努力成为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
3、破除有罪推定思维,树立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亲民之风。要坚决破除对纳税人有罪推定的思维模式,在治税理念上由传统的整治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倡导纳税人优先、纳税人受信赖的工作
税务疫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 税务疫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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