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民政工作总结及 2020年工作计划一、2019 年民政工作实施情况 (一)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构建多层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1.着力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根据《2019 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要求,联合县财政、县扶贫办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会民发〔2019〕7 号),从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将我县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 430 元/月提高到 500 元/月,即城市低保一类对象由 430 元/月提高到 500 元/月,城市低保二类对象由 360 元/月提高到 430 元/月,城市低保三类对象由 310 元/月提高到 380 元/月;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 3480 元/年提高到 3960 元/年,即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兜底对象)由 290 元/月提高到 330 元/月,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二类)由 210 元/月提高到 220 元/月,农村低保三类对象(含差额兜底三类)由 150 元/月提高到 160 元/月;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 360 元/月和 210 元/月,均已实现按月发放。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县有城市低保对象 461 户 687 人,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 318.8 万元(含 5-11 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7.3 万元);农村低保对象 3638 户 6039 人,已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1703.18 万元(含 5-11 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 63.95 万元)。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 363.5 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 225.9 元,超额完成全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2.上半年医疗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为我县城乡居民发放 1-6 月医疗救助资金 763 人次 116.8474 万元。3.积极落实临时性生活救助制度。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残困难人员参加 2019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方式进行了全额资助,共计资助1571 万余元;于 5 月份、12 月份分别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460 万元、610 万元,大力缓解了全县贫困群众因突发性、临时性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性的家庭困难。4.特困供养保障有力。为加强对我县 12 所乡镇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我局联合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对敬老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两轮检查,民政部门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将安全生产检查纳入常态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特困分散供养对象供养标准由 4420 元/年提高至 7200 元/年,特困集中供养对象供养标准由 6708 元/年提高至 9600 元/年,全县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照料护理费用分别提高到 2000 元/年、3000 元/年、5000 元/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 928 人(含城市特困供养 10 人;农村集中供养 174 人,农村分散供养 744 人)。全年发放特困供养对象资金 792.6 万元(含 5-11 月价格临时补贴 9.6 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购买了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保险,有效地解决了特困供养对象后顾之忧。 (二)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1.地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地名录典志的编纂工作。目前正抓紧数据合拢和收集,预计2020 年完成市级编纂任务和本级编纂工作。2.大力推进对县城扩容提质后的道路、桥梁、广场命名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局班子会研究、向领导汇报、公示等形式,形成了《会同县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命名方案(送审稿)》,经 7 月 3 日县人民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于 9 月 12 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全县新命名道路 25 条、广场 6 个、桥梁 6 座。3.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 2019 年平安建设考评细则》精神和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县圆满完成了与洪江市边界联检工作。一是出台了《会同县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界线管理机构,落实边界管理人员,把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任务列入边界联防联治和边界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内容容,做到管理队伍健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处处到位;二是制定了《会同县民政局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详细明确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