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五篇)(篇一)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中小学:为深化教育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增强教育活力,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探索促进我区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中通过竞聘方式选拔学校中层干部,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范围全区中小学(中学、实验学校、镇和镇所辖中小学除外),具体竞聘职数见附件1。二、竞聘对象及资格条件(一)竞聘对象本校在编在岗优秀教师。(二)资格条件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心健康。2.基本资格:①教龄满5年及以上,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和已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②中学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小学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42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现任学校中层干部不受年龄限制。③~学年上、下学期所任学科期末考试成绩应位于全区同类校的前50%,技能科教师~学年需获得学科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三、报名及资格审查1.宣传发动各校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竞聘的目的意义。2.报名时间:年8月14日报名地点:各学校3.报名资格审查:凡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材料,由学校负责审核,竞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报名表》1份(附件2)。②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年度考核证书、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由学校指定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4.对符合竞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报名材料由学校保管备查。四、竞聘程序1.时间:年8月18日地点:各学校2.民主测评(100分)新罗区年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分片区按挂钩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竞聘工作。①全校教职工对参与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以50%的比例计入总分。②学校书记、副校长对参与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③校长对参与竞聘的人员进行测评。分值以20%的比例计入总分。3.聘用方式1.根据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任人员,按程序公示后由所在学校行文聘任,并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2.若出现职位候选人空缺现象时,由学校另行考察合适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命手续。3.聘任年限为三年,经考核合格者可连任。考核不合格的,随时予以解聘,其空缺岗位实施公开竞聘或由学校考察合适人选予以聘任。4.原任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如在此次竞聘中落选,则自动免去现职,按一般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量。五、组织机构为使竞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新罗区年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篇二)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发展,建立一支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群众信任,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素养的中层干部队伍,体现制度管理、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经学校充分调研和论证,决定对目前中层机构设置进行调整,进行新一轮中层干部的公开选拔,竞聘新的一届中层干部。根据《栖霞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在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组织实施。组长:耿昌明副组长:许祥赵能军二、聘任原则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能力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建立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后备梯队。三、公开竞聘岗位及职数根据学校现有规模,学校设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办公室等机构。具体岗位如下:1.教务处主任1名;2.德育处主任1名;3.教科室主任1名;4.总务处主任1名;5.人事秘书1名(办公室主任兼)。四、公开竞聘中层干部具备的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较强,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2.能紧紧围绕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