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县实施方案大监督体系实施方案创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县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卫生计生工作依法治理,提高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根据X精神和要求,区政府确定在全区开展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促进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扎实做好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综合监督工作,实现监督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二、工作目标通过推动创建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示范区工作,达到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监督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监管职责得到有效落实,监管水平大幅提高,卫生计生工作秩序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三、主要评价指标(一)组织领导指标。主要包括成立以政府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并切实发挥作用,对创建示范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相关部门为成员,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二)宣传普及指标。主要包括示范区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宣传覆盖率、管理相对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人员法律法规掌握率等。(三)行政许可指标。主要包括卫生计生行政许可集中受理率、行政许可规范公示率、行政许可规范审批率、行政许可规范建档率等。(四)监督检查指标。主要包括管理相对人依法持证率、建档率、监督覆盖率、规范检测率,相关专业监督频次和监督抽检合格率、综合评价率、规范管理率,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率和结果及时报告率等。(五)行政处罚指标。主要包括群众举报投诉规范受理办理率、行政执法和案卷管理规范率、行政处罚公示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下降,无变更或取消行政处罚决定、败诉及国家赔偿案件等。(六)保障支持指标。主要包括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监督信息报告准确率。行政管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基本实现信息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监管职能、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办公设备和取证装备均达到国家或省要求,两年内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违法违纪案件等。(七)特色创新指标。主要包括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有独具特色、代表发展方向、能够在全省推广、便于各地借鉴的经验做法等。(八)效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效果总体水平处于全省前列,无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人民群众对当地卫生计生服务依法执业水平满意度较高等。四、创建主体创建工作由区政府主导,区卫计局牵头协调,区编办、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制定落实工作计划和工作配档表。五、工作内容(一)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优化整合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资源,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区级建立独立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集中承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镇(街道)依托计生办和卫生院协管力量,全面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计生管理、服务、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发挥村(社区)计生专干和乡村医生的作用,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员队伍,负责有关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实现卫生计生监督服务全覆盖。(二)提高监管水平。全面履行卫生计生监管职责,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督检查频次,推动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现所有监督对象、监管项目全覆盖。加快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卫生计生监管过程和执法流程基本实现网上办理,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