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宗教对党员群众的消极影响(三篇)篇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要求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西藏已站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的历史新起点上。着眼新时代的历史任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党委多次强调要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引导信教群众过好今生幸福生活。这是关系西藏工作大局、关系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关系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战略性要求,我们要站在推动历史发展进步的高度,深刻认识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意义。一、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一种虚幻的、颠倒的意识形态,是一种“颠倒了的世界观”,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在阶级社会,宗教一直是剥削阶级从精神上奴役人民的工具。马克思说“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剥削阶级利用宗教麻醉、毒害人民,消磨他们的反抗意志,使他们安于现实的苦难。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宗教作为一种阶级统治的工具已失去其作用。西藏历经民主改革和自治区成立,各族人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彻底废除,使藏传佛教失去了其存在的阶级基础和作为剥削阶级统治工具的功能。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藏传佛教存在的自然、社会、心理和认识根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相应的藏传佛教本身也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但是,由于人们意识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有神论的信仰文化,对于社会经济基础而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反作用于社会经济基础,这就要求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藏传佛教作为宗教世界观毕竟不能真正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现实社会生活,仍然具有束缚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消极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把自身托付给“佛”,把希望寄托到所谓“来世”寻找幸福,制约着信教群众追求文明和进步,在现实生产生活中常常表现为落后与进步、保守与开放、守旧与创新的思想斗争。加之,西藏各族人民同以十四世达赖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所决定,有效的管理和引导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也就成为藏传佛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在要求。在淡化宗教消极影响上,我们决不能崇拜物质、经济的自发力量,不能指望物质文明的发展自然而然使其失去消极影响。必须清醒地看到,宗教作为一种群众性的信仰,对信教群众有着强大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其消极作用阻碍并制约着西藏社会发展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清醒地看到,宗教作为一种唯心主义世界观,承认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最大限度地把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而不是无视宗教消极影响对信教群众的束缚,使信教群众长期沉浸在宗教制造的迷信和愚昧中而不能摆脱。相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破除封建迷信愚昧,是共产党人推动历史发展进步的责任担当,也是在“导”上下功夫的现实要求。民主改革以来,西藏持续不断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等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近年来持续不断地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和弘扬科学文明精神,逐步摆脱宗教消极影响。宗教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将长期存在并产生作用的客观现实下,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宗教的社会作用,以淡化宗教消极影响为现实任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担当、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体现了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我们要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