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9年工作总结|2018 计生工作总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9 年工作总结二 0 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 2019 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5 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 7 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4 家,放射诊疗许可 1 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4 家。住宿场所 8 家,其中招待所 1 家、旅店 7 家;美容美发场所 14 家,其中理发店 10 家、美容院 4家;浴池 1 家;候车室 1 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1 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 6 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 1 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 1 家。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 164 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 392 人),其中住宿场所 59家,美容美发场所 92 家,沐浴场所 5 家,歌舞厅 4 家,书店 1家,游泳馆 1 家,影剧院 1 家,候车室 1 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109 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 c 级。其中住宿场所 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 47 家,已量化分级管理 47 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 100%,美容美发 92 家,应量化分级管理 53 家,已量化分级管理 53 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 100%,沐浴场所 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 5 家,已量化分级管理 5 家,量化分管理率达 100%,歌厅 4 家,应量化分级管理 4 家,已量化分级管理 4 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 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 164 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 170 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 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 161家,建档率达 100%。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 1 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 c 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 100%,净水厂 14 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 43 家,建立档案 43份,建档率达 100%,由于 43 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 34 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 34 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 3 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2、医政卫生监督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 80 家,县级医疗机构 4 家、乡级医疗机构 11 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 家、个体诊所 7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家、企事业诊所 13 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 2 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 4 家、乡级医疗机构 11 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 家、个体诊所 7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家、企事业诊所 13 家,共计 63 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 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 保健 百日行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