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第一条将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修改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监督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二条第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将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