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家心得体会高中范文 物业管家述职报告ppt范文(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物业管家心得体会高中范文一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愈发突显。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一定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用通常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这一面积往往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略有差异,而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房屋面积的认定有密切关系。
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角度考虑,可以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条例》第21条规定的,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的前期合同。结合《条例》第25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在接受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也须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第二类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物业合同在实践中并不常见,在《条例》中也没有体现。
第三类是开发商自行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前期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类纠纷在实践中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
《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委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出发,只能将条例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委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一)承担主体
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
(二)计算标准
《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一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高低与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致。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平合理?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木,即业主需要支付的对价。假设某建设单位与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乙(自然人)购房后与甲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同意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因乙对甲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甲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其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多于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
笔者认为,要合理的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就要对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认识。
(一)认定面积的标准
1.促进效率
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业管理公司与乙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此时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准确测量并确定房屋实际面积。若待产权证办理完毕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仅会影响物业公司盈利,还会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故合同标的面积只能以乙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使双方得以及时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虑合同双万的真买意思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约定的基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实,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所购房屋提供物业服务,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显然,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成木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基础,业主也希望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涵盖其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相反,若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业主作为弱势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认为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基础。
(二)变更标的房屋面积的时间节点
对时间节点的认定关系到双方争议的金额。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种认定标准加以比较。
1.以房屋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相对比较权威和准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公信力,双方当事人比较容易认可。然而,房屋产权证为业主所有,若业主为少缴物业费用故意隐瞒物业公司,则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的面积无法变更。
2.以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到房屋产权证送达业主的时间相对于办理完毕时间往往会有延迟。业主知晓房屋实际面积变更后再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业主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例如邮寄凭单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业主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这时对事实的认定就更加困难。
3.以业主告知物业公司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面积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知情权,对双方都相对公平。然而,这种标准使业主负担了告知义务,而告知的主动权在业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该标准无可行性。
4.以双方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将时间节点体现在合同中使得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可行的前提是业主如实履行告知义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认定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却因为物业管理费用的单价较低容易被忽略。鉴于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相对持久,如不能合理认定房屋面积,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带来隐形的损失。
不同情况下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可能不同,因此,类似的差额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够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势变化,就能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纠纷。
建议购房者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增加条文,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以政府部门文件载明的面积或面积衡量标准为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业主在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变更后的及时告知义务,具体的变更时间节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也可以依据双方变更服务协议的时间,但应当适当倾斜于业主作为弱势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公平诚信的继续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变更合同或启动诉讼程序带来的低效交易。
最新物业管家心得体会高中范文二
答辩人: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代理人:张欣,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张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出生,住址(略),身份证(略)
答辩人就张某所诉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xxx3)深南法蛇民初字第4xx号],答辩如下:
被答辩人张某因其居住的b栋2单元3a于xxx2年11月1x日发生严重的渗水、漏水而起诉答辩人,认为是答辩人失于管理造成其经济损失,要求答辩人作出相关赔偿。然而答辩人认为本案的事实情况与张某所称并不一致,适用法律上张某也有所不当,具体理由为:
一、被答辩人张某所称的损失是由其户内装修时改变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从而改变了原有的排水设施及功能而造成的。
xxx2年11月1x日12:53 分,答辩人值班人员在小区公共区域巡视检查中发现,张某所居住的b栋2单元3a门口发现有水渍,初步判定水源系从张某家的室内流出,答辩人的物业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张某,等待张某回来查明原因,张某回家打开门后,答辩人立即组织物业有关工作人员紧急清理室内积水,答辩人的工程人员会同张某现场查看渗水原因,答辩人的工程人员在现场查看时发现,水源系从房屋天花中央空调排风口流出,根据现场流出的水发现有异味,当时判断这应是污水管道堵塞所造成。而答辩人调阅了张某装修申报的图纸发现,张某将原有的阳台改为厨房,原有厨房改成餐厅,改变了房屋原有结构,为此又私自改动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将空调排水接入污水主管,将污水排放接入雨水管道,雨水污水管道混排是导致张某改动后现有厨房污水倒流的主要原因。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xxx2]第11x号)第五条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也明确有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显然,张某在装修过程中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违反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装修手册》的相关管理规定与要求。
二、答辩人已尽到告知和维护义务,没有任何失职的过错。
张某于xxxx年12月5日向答辩人提出了装修申请,答辩人对其装修内容审批时已就装修明令禁止事项进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业主严禁改变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实际上答辩人已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张某尽了告知义务。并且,xxxx年5月5日张某的《装修延期申请审批表》里,答辩人再次提醒和书面告知了相关事项。不仅如此,答辩人还积极协助处理本次事故,当时是答辩人的值班人员在小区公共区域巡视检查中发现张某户内有水溢出,答辩人还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业主,并全程协助业主处理户内积水及进行事件事故调查。
因此,本案事故的过错系张某本人所造成,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过错,更不存在民事法律责任的前因后果联系,答辩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人情关怀上都履行了协助义务。
三、依照双方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张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答辩人与张某双方签订的《装修进场协议》第十二条明确约定:“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责任人或业主负责赔偿。”第十五条还约定:“由业主装修改动房屋结构而造成的房屋开裂、渗漏等后果,由业主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而本案张某装修期间改变了原有的排水设施及功能在先,导致户内设施损失,其主要直接责任在于张某,依据上述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其责任应自负。
四、张某应立即恢复户内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复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设施原有功能,停止对该栋全体业主共用管道设施的民事侵权行为。
张某户内装修时改变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改动了原有的排水设施及功能,答辩人已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但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物业管理需要,希望法院能劝诫张某立即恢复户内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复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的排水设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对该栋全体业主共用管道设施的民事侵权行为,望法院能主持法律公平与正义。
答辩人:深圳市某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年七月二十九日
最新物业管家心得体会高中范文三
本人--于20--年2月1日有幸加入圣沅佳理物业公司,担任唐人街项目保洁主管职务,在20--年5月25日因工作需要,调回成都后花园二期担任保洁主管职务,同年11月,接受公司领导安排,全面管理后花园二期保洁和绿化工作,在接近两年的时间里,我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公司制度和相关的物业管理知识,对公司现在的基本状况和组织结构,以及企业理念、服务模式都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与认识,对成都圣沅房产未来的发展和前景充满信心。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秉承着圣沅佳理物业因为您的需要而存在,因为您的满意而精彩的服务宗旨,为了给成都后花园二期业主创造优良的居住环境。我在网上和保洁专业管理书籍中查阅了大量保洁绿化管理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管理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带领着部门员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和工作任务。
环境管理工作是普通的,却是物业服务管理行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体现着物业企业的最基本和最直观的企业形象,同时也能通过良好的外部环境,让业主、客户从视觉感观上留下第一好的印象。俗话说:进门看环境卫生,坐前摸摸板凳是否有灰尘。这就是人们审视环境卫生状况的习惯心理常态。为了企业形象和业主的基本需求,我部门制定了以下的工作标准:
一、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优化环境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再细化日常的工作内容,把不同的工作区域,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这样更能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对各区域卫生和绿化责任人的考核标准。
为了达到提高我部员工以后的工作质量和自身素质的目的,在以往每周培训一次的工作基础上,我通过日常的工作的总结和以往结累的工作经验,制定了以下培训方案:
1。按标准培训,在岗为部门员工做示范,推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在岗操作的方法进行培训。安排骨干人员在岗手把手教导员工,让员工熟练专业的操作技能,发扬传、帮、带优良传统,充分发挥部门骨干的业务技,进一步加强员工的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意识。这样做受培训者也容易接受和掌握,即提高了各岗位的操作技能,又拉近了同事间的距离,一举两得,相互得益。严把培训关,讲清操作要领要点,做到眼勤手快(即:眼勤看手快做);先粗后细,一步到位,人走物清(即:一次做彻底,人走垃圾、杂物、工具全带走)。
2。按标准去做,将各岗落实到责任人,室内、总坪、楼道、及各区域按照部门制定的岗位操作流程去做。
3。按标准去查。不走过场,杜绝一糊二混,发现问题即时提出,注意问题的轻重,在处理问题上,尽量做到说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多方协助,达到预期管理之目的和要求。标准不放弃。做到每日检查,是保洁标准化不可缺少的措施,只有这样,环境管理工作也才能赢得业主和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二、团结讲正气
在工作的实践中,我一直提醒和要求大家,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背后不议论别人长短);不利于团结的话不传,不做长嘴婆,管好自己的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在值班期间和交接班过程中,不耍小聪明,不敷衍了事,不糊弄同伴,做到上清下接,和谐相处。谈正气,歪风邪气难存在了;讲正气,减少了猜疑心理。团结出心情、团结出精神。拿员工们的话讲:现在我们的心情舒畅,吃点苦受点累心甘情愿,这样一来,即减少了互相猜疑和勾心斗角的心理,虽然是很微不足道,但是,它体现了普通员工高的精神和境界,更加重要的是,提高了员工团队意识。让员工以积极主动的心态,主动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
三、感慨与无奈
在人们的想象中,做保洁是最普通不过了,扫地嘛谁都能做。但是,保洁工作的辛苦与责任,为企业带来的荣誉,不一定每一个人都会用心去感受。用一句最通俗的话说:“做的饭吃了,扫的地脏了”,为此,可能有人会认为保洁没有什么门道,有人不理解保洁。有些人缺少公德意识,肆意糟蹋环境,当大姐们刚把地扫完拖完就会乱丢烟头垃圾。对此,我们的大姐深有感触,对这些人,说也无用,劝而无功,他们反而会说,不给你找点事,你们没事干。说者轻巧,听者难受。面对这些遭遇,我们只能摇头苦笑,叹息无奈。
四、在暴雨灾害中经受考验
在今年夏天暴雨季节,公司2号3号地下室,电梯井,特别是2号地下室业主房间都相继淹水,我们在公司领导安排指导下各部门配合扫水、排水、抽水,谁知第一次将所有积水都处理完后,相隔几天又一场大暴雨袭击2号3号地下室又被水淹,这次淹水比上次还要严重,经过接近3天才将积水处理完。过后又是相继的雨,我记得张经理安排我们每个部门在那几天得有人在场值守,以防暴雨的袭击,有一天我下班回家后不久,天色突变,接着又开始下暴雨,我担心地下室又遭淹,冒雨赶回后花园,幸好那场暴雨持续时间不长,没有造成损失。
连续的降雨造成绿化草坪严重的遭到病、虫害,草坪大片大片的枯死,我知道如果不马上想办法恢复,将会给后花园的整体环境带来不良的影响,在找绿化负责人商量解决方法后,及时补种草坪,并播撒农药,在短时间内,绿化逐渐恢复,大家揪着的心才放下来。
五、存在问题
俗话说女人感性,我部门基本都是女性易情绪,工作当中是有波动;工资她们较关心,遇事爱计较。当遇到这样的事,我会组织部门开会,有什么事一起商议,一起解决。这样我部门就不会存在什么勾心斗角。我提倡的是,我们上班要开开心心上班,不要心里有什么不愉快,有什么就当面说出来,我解决不了的问题,报公司解决。
我们环境综合部的全体员工,在政府倡导的创建和谐社区的精神指导下,在公司的领导下,听从指挥下,服从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最新物业管家心得体会高中范文四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已经来物业公司工作一年多了,这是我做的第一份正式的工作,是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在这里我叩开了社会的大门,对社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看法。
来到物业公司,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刚到公司时是维护岗位,工作不讲方法,没有与用户预约上门时间并安排好当日工作时间表,有的上门时用户已经好了或是家里没人,就耽误了一些时间,造成一些用户等等时间过久。转正后来到客服,对此体会比较深刻。客服工作虽说简单但也做好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虽然每天就是接接电话,做做记录,及回访用户使用情况。
在与用户交流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有的用户是急脾气,说话快,你得跟上他的节凑,有的用户不愿多操作,一上不了网就要求上门,也有的,在晚上打维护电话还要求马上过去,电话中要想办法让他多操作,多试几种方法,如果实在派不了人,和他耐心解释,一般用户也都会理解。客户是上帝,无论用户提出什么样的问题都要根据用户反映的情况分析和快速的解决,领导在我的工作中也经常提出我需要改进的地方, 工作质量一天天提高,心里也很高兴,只要是心态平和,针对发生的问题勤于思考,不明白的多请教资格老的同事,处理问题质量高了,工作效率高了,也使自己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大家庭,在这里结识了不少好朋友好兄弟,离开确实很是不舍,就像当初去上学离开家人和毕业时离开同学一样,一样的情愫再次从心底涌起。只能道一声珍重,后会有期!希望物业公司发展蒸蒸日上,永驻辉煌。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最新物业管家心得体会高中范文五
物业公司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业主或其聘用的施工单位,将根据情节及后果,作以下处理:
(一) 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以下规定,检查人员对当事人给予当场纠正,并记录违章情况,情节严重者,物业公司将收取违约金200元/次。
1、 装修施工单位违章擅自延长施工时间,但未对其它住户生活造成影响;
2、 节假日使用电动工具者;
3、 施工人员已办理出入证件,未按要求佩带者(在施工现场及山庄内必须佩带出入证)及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户门上张贴施工许可证的;
4、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三宝”劳动保障用品的。
5、 施工单位未按照装修图纸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的(不包括擅自搭建违章及改动结构的);
6、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赌博、使用不文明语言交谈及大声喧哗的;
7、 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专心工作,在园区内四处游走、逗留及大声喧哗的;
8、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在现场张贴动火许可证的;
9、 由于施工不当,干扰楼内住户,引起住户投诉的;
10、 施工人员入园后,未按规定办理出入证者;
11、 施工单位及人员未经申报,擅自在施工现场煮菜做饭者;
12、 施工人员擅自携带工程需要的易燃物品、枪械、管制刀具者;
13、 施工单位违章在施工现场堆放大量危险物品及在施工现场吸烟者;
14、 施工单位疏于管理,引致施工人员在现场酗酒;
1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使用编织袋装运装修垃圾及由此造成在公共区域遗撒者;
(二) 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违约金500元/次。
1、 施工单位进行电气焊施工时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者;
2、 施工人员违章向下水口内倾倒油漆、稀料及固状物体者;
3、 施工单位违章在公共区域堆放装修材料及影响园区卫生状况者;
4、 施工单位违章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者。
5、 施工单位及其人员拒绝接受物业公司管理者,且态度粗暴、情节恶劣者;
6、 施工单位及人员违章从阳台、窗口向下倾倒垃圾者;
7、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将垃圾全部清除者。
(三) 施工单位及其人员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违约金1000元/次;
1、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同意,私自改动公共区域电器系统者;
2、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上下水并造成损失及事故隐患者;
3、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采暖系统者;
4、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各种禁改管道、阀门并造成事故隐患者;
5、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各种能源仪表者;
6、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擅自在施工现场利用氧气及乙炔钢瓶,进行电气焊施工的,以及造成周围住户损失者;
7、 施工单位及人员由于违章施工,打穿楼板及隔断墙者;
(四) 施工单位及业主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违约金1000——3000元。
1、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电器系统、上下水、供暖系统,造成严重隐患者;
2、 施工单位及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安装与园区颜色,风格不同的门、窗及各种护拦、地面等设施者;
3、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管道、阀门、造成严重隐患者;
4、 施工单位在进料和垃圾搬运时,污损地面、墙面、造成严重后果者赔偿一切损失;
(五) 施工单位及业主违反以下规定,物业公司将视情节收取违约金5000——20xx0元。
1、 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未对“四口”做任何防护措施时,危险施工者;
2、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私自改动、破坏楼栋结构且造成不良后果者;
3、 施工单位未经物业公司核准,擅自在施工现场停放氧气及乙炔钢瓶,进行电气焊施工的;造成周围住户损失者;
4、 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消防规定,致使出现火灾,未造成较大的损失者;
5、 施工单位及人员由于违章用电,造成人员触电事故但未造成较大损失者;
(六) 施工单位或业主坚持不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将施工垃圾清运者,物业公司将有权扣除该单元一半的施工保证金。
(七) 施工单位所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有权没收工具。
(八) 施工单位在公共区域晾晒衣物者,劝阻无效后物业公司有权没收全部衣物。
违反以上规定者、物业公司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恢复原状;或立即停工,施工人员退出小区,待问题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造成损失者,由施工单位或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物业管家心得体会高中范文 物业管家述职报告ppt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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