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党章心得体会报告 写审计报告的心得体会(九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审计党章心得体会报告一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下述专项审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2.委托人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______%,即大写_________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_________元。
3.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审计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情后接受受托人请求增加审计费用。
4.审计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审计,受托人不退审计费。
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1.委托人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四、委托人权利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3.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
4.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5.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6.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五、受托人权利义务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_____审计准则》执行业务;
2.应于_________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
3.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6.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
(1)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
(2)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
(3)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
8.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2)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
(3)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4)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指明。
9.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4)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5)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6)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0.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11.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2.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2.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_____用不再退还委托人;
3.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
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声明及保证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_____、_____,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审计党章心得体会报告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服务方(乙方):
住所地:
工商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计服务项目的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约定。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是基于该审计项目的特点和甲方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确定的。
1.审计项目名称和目的
1.1审计项目名称:。
1.2审计目的:。
2.审计服务范围和期限
2.1审计服务范围:。
2.2审计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3根据本审计项目的需要,甲方有权调整审计范围,乙方应予以配合。
3.审计依据及验收标准
3.1审计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财经制度和规定,中国石油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制度、规定、规范、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考核指标等。
其他依据:。
3.2验收标准
3.2.1乙方对审计服务的组织和控制,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基本标准》和甲方的《内部审计规范》组织本项目审计。
3.2.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应做到查证事实准确率100%,不得发生重大漏审事项
(重大漏审事项是指通过对被审单位或事项提供的帐表、原始单据等资料进行核对、测算、分析、对比,应该发现但未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严重违反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的问题)。完成审计项目后,应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2.3其他验收标准:。
4.审计服务人员
为完成该审计项目,乙方应派出由师人,师人人组成的审计项目组,其中为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负总责。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使用、分发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有关文件。
5.2为乙方提供或督促下属单位提供供审计的会计帐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对所提
供的会计帐表、会计资料等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3为乙方提供工作配合和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食宿方面的便利。
5.4根据审计项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驻现场审计代表。
5.5提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将审计通知书抄送乙方。
5.6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
6.2进点实施审计前,将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组组成人员情况等交甲方审查,审
查通过后方可进点实施审计。
6.3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
计报告,保证审计资料、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由于乙方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6.4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甲方《内部审计规范》的要求进行
审计,在对受托事项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测试、评价,对会计记录、实物等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实施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中发现、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应按甲方《内部审计规范》的规定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做到证据充分可靠、定性准确,并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
6.5审计工作结束后,乙方应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提出
改进意见。
6.6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
6.7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数据、资料和审计记录等(下称“保
价表》。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苏州市建设局苏建价『20__』5号文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调整表》及江苏华新建设工*单位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商务标中的组成综合单价计取。
二、双方签定的由业主提供的工程造价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竣工图纸后,应在20天内完成三幢工程决算书编制的全部工作。
三、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费用结算按所委托工程合理决算价的核减金额的3%收取。所计取的委托费用已包含了审核人员的工资、各种补贴、加班费及乙方公司经营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委托费用至本协议内容审核结束提交报告后十天内付
款,对所审核的工程决算书由业主核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四、双方义务
1、业主对提交给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性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计量编制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资料,如发现有资料不清、遗漏的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反映。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编制,确保编制标底结果合理、准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编制的差异较大业主有权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新审核编制。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组织实施本工程编审决算的人员必须是具有专业的编审资格和类似的编审经验及良好的职业操守,编审时乙方应将审核人员的相关工作简力和证书
提交业主确认。
五、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责任
1、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在咨询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业主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造价咨询结果并留有完整、准确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2、编审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作好保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参与可能与业主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六、业主的责任
1、业主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委托书约定的义务,如有违约责任,应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相同的收费金额。
2、业主应配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相关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勘察等。
3、业主应按协议要求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七、违约与索赔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结果弄虚作假、质量低劣和泄密,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向业主作出赔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能在协议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业主有权解除协议且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并保留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追诉赔偿相关损失的权利,如因业主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
八、争议与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业主:(签章)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邮编:电话:帐号:邮编:电话:
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审计党章心得体会报告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的重要指示,总结20xx年审计工作,表彰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审计项目,部署下一步审计工作。下面,我讲五个问题。
一、关于20xx年工作 20xx年
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党和国家的新要求,谋划审计工作长远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对新形势下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强化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健全审计工作的保障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深入研究审计的定位和职能,努力转化为工作目标和思路。我们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始终坚持“两手抓”,加大审计力度,积极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的作用。我们积极探索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措施和途径,明确要实现“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全覆盖,改进审计方式,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我们积极探索完善审计工作管理机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组织对地方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研究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和审计职业化建设,努力推动全国审计“一盘棋”。
(二)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有效发挥审计作用。1至11月,全国审计近10万个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和信息18万多篇,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400多亿元,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300多件,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重特大腐败案件;推动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相关部门和地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内容,促进建立健全制度1700多项。一是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制定《关于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二是加强对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推动财政提质增效。深化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持续关注政府预算体系和结构、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存量资金盘活、财政管理绩效等问题,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制定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加强对奢华浪费建设审计、加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审计等意见,加大专项审计力度。三是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财政、金融、企业、资源环境和民生等审计中,注重揭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建议,并对政府性债务和重点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四是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事务、彩票、教育、医疗等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审计,高度关注“小官贪腐”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五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矿产资源、草原、林地、水资源等进行专项审计,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六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更好履职尽责。颁布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全国审计领导干部2万多人,查出相关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300多亿元,有200多人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三)坚持创新驱动,努力提升审计工作效率。我们立足实践需要,与时俱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一是创新组织方式。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中,在总结以往大项目审计多兵种、大兵团作战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统筹调配人员、统一编组、扁平化管理的新型组织方式;在一些行业性或区域性项目审计中,积极整合各专业、各层级审计资源,大大增强了审计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二是创新技术方法。加大数据集中和分析力度,探索审计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构建国家审计数据中心,推广“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精确定位、精准发力,有效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率。三是创新审计理论。加强对审计发展规律的总结和提炼,深入开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发展历程、审计理论、审计制度等方面研究,对审计本质、功能定位和职能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
(四)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坚定不移打造审计铁军。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上下结合,市县审计机关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审计署和各省级审计机关在抓好第一批活动整改及成果巩固的基础上,结合对市县审计机关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积极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二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审计机关党组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加强了管理、健全了制度。三是加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要求,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加强审计署领导班子思想、组织、纪律、作风、能力建设要求,改进选拔任用和考核激励机制。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研究共同做好干部推荐和考察等工作,地方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四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审计署举办培训班57期、培训4300多人次,注重运用案例教学、模拟实验室、送教上门等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不同层级审计机关干部交流挂职、全国性审计项目混合编组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实战培训。各地也加大了培训力度。
二、关于当前形势和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
做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必须明确我们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我们的中心任务是什么,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而明确我们的思路、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作用。
(一)要认清形势,增强审计工作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中央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作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科学论断。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对我国当前所处历史方位的新认识,是基于“两个没有改变”和“两个改变”作出的重要判断,即没有改变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改变的是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和条件;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改变的是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对发展规律的新把握,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后,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增长速度正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对发展路径的新探索,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更加注重市场和消费心理分析,更加注重引导社会预期,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更加注重建设生态文明,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
做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认识和判断上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适应性。要充分认识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推动中央宏观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任务更加艰巨;推动全面创新、促进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更加艰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防范和化解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推动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推动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更加艰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依法治国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要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顺应经济发展大势,勇于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抓好审计工作。
(二)要明确定位,深刻理解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党的xx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强调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对于中央精神和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关键是要进一步明确审计的定位和职能作用。要深刻认识到,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摸清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反映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这是我们不断探索审计发展规律,对国家审计的制度属性、法律地位和职能作用认识的深化。这一认识,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国家审计的定位,更好地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要求,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需要,依法履职尽责。
(三)要破解难题,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发展方向。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如有的同志对审计本质的认识不深刻,仍停留在单纯的事后“查账”层面,站位不高,视野不宽;能力素质不适应,特别是国家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涉及方方面面,我们的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还有较大差距;审计管理不适应,面对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方式还有待改进,审计计划、资源整合、组织实施、内部管理等都需要完善;制度保障不适应,一些审计法规制度滞后,亟待建立完善;技术方法不适应,审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审计方法的推广应用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干部作风不适应,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还存在差距。这些问题是制约审计更好发挥作用的症结所在,既是差距,也是潜力。破解这些难题,既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也是努力的目标,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依法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当前,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总体要求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紧紧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坚持一手抓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的查处,一手抓促进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提高绩效,用“反腐”、“改革”的双引擎,驱动“发展”这艘巨轮在“法治”的航道上行稳致远。
总体原则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当前尤其要在“保发展、促反腐”上积极主动发挥作用。审计中,要历史地、辩证地、客观地看待经济运行中的一些问题,既不能以现在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用过时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对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以及乱作为、假作为、不作为等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突破原有制度和规定的创新举措或应变措施,只要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科学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调结构、转方式、利长远,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绩效、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有利于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后劲,有利于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就要予以支持,并促进总结完善,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定;对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中出现的一般性不规范行为和工作失误,要从促进提高规范的角度,及时予以提示提醒,促进改进完善;对审计中发现不适应甚至阻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制度规章、体制机制,要主动揭示反映,提出改进完善的建议。
三、关于20xx年的审计工作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的指示精神,20xx年的审计工作要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实效,切实做到“六个贯穿始终”:
——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贯穿始终。审计中要牢牢把握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根本目标,始终关注群众利益维护、社会事业发展、公共制度建设等情况,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促进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公平合理配置,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把推动依法治国贯穿始终。审计中要紧紧围绕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揭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反映法律法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
——把促进深化改革贯穿始终。审计中要紧紧围绕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改革措施的实施进度和协调配合情况,关注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突出问题和推进长远发展的建议,发挥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 ——把推动政策落实贯穿始终。审计中要把监督检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作为重要内容,始终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作用。
——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贯穿始终。审计中要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的“安全员”作用,始终关注财政、政府性债务、金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关注风险发生发展的趋势,防止风险交叉传导,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始终。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重拳出击,一查到底。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深入研究分析腐败案件发生的规律,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
20xx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要持续组织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切实发挥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审计中要避免面面俱到,重点检查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涉及面广、资金量大、落实难度大的水利、铁路、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保障政策落地生根。同时,关注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推进情况,促进建立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是深化财政审计。要把财政审计的着力点放到促进提高公共资金绩效上。要促进盘活存量,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关注存量资金的成因和结构,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要促进优化增量,不仅关注财政收入的真实性,更要关注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绩效,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要促进提高行政运行绩效,持续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清理办公用房中出现的大量空置、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后出现的“烂尾楼”等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提出对策建议,防止出现损失浪费。
三是加强民生审计。保障和改善民生,既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拉动力的需要。民生审计要坚持纵向到底,循着资金流向走,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追踪到个人,确保群众真正从中受益。审计署将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全面审计,摸清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情况,揭示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风险,提出对策建议,为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请各地做好思想、工作和人力上的充分准备;继续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三农”、教育、医疗、扶贫、救灾、就业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
四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要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突出审计重点。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点监督检查其承担的贯彻中央政策措施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结构调整责任、防范化解风险责任、环境保护责任、民生改善责任、廉政建设责任等。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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