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毕节
编者按:自2015年11月14日贵州省委“法治毕节”创建动员大会在毕节召开以来,毕节市如何先行先试,为法治贵州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如何保障“法治毕节”创建的顺利实施?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就此采访了毕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周全富。
深化认识 增强责任感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去年11月,贵州省委明确将“法治毕节”创建作为法治贵州建设的先行试点,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周全富: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建设是社会长久治安的根本保障。开展“法治毕节”创建,是省委、省政府立足于探索经验、推进依法治省作出的重大部署。省委选择毕节作为“法治贵州”创建试点,我的理解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法治毕节”创建是继续深化毕节试验区建设的需要。近年来,毕节紧扣“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深化试验区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好毕节试验区,不仅是毕节发展、贵州发展的需要,对全国其他贫困地区发展也有重要示范作用。试验区建设包括方方面面,立足点就是要先行先试,法治建设不可或缺。另一方面,虽然这些年毕节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比如,在留守儿童及其他公共安全方面出了一些突发事件,特别是我市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问题严重困扰着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用法治思维构建权责明晰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加以解决,用法治方式使社会治理难题得到破解。通过法治毕节的打造,有利于探索解决办法和经验,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省委决定在我市先行试点,目的就是要通过开展“法治毕节”创建,形成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贵州提供参照体系,又在“边推进、边调研、边完善、边总结”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做法,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贵州建设探索有益经验。我们要确保创建出实效、出亮点、出经验,推动全省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如何理解“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意义?
周全富:开展“法治毕节”创建,是如期实现同步小康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也更难
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毕节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