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 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心得体会(六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1 、礼仪的概念:是社会交往中表示尊重和郑重的行为规范。
2 、礼仪的构成要素:( 1 )礼貌( 2 )礼节( 3 )礼遇( 4 )仪式
3 、礼仪的原则:( 1 )尊人守约、讲究场合、对等相待、位序有规、客随主便( 入乡随俗 )
4 、礼仪的作用:( 1 )对个人而言:表现出个人的教养( 如仪表得体、行为大方、彬彬有礼) 、增加个人的自信(使内心产生良好的自我意象、获得他人的良好评价) 、增强个人的魅力(通过由此表现出的气质风度态度教养和面容体形服饰言谈举止等内外在素质,使自己的行为对他人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得到他人的喜爱和敬重)、获得更大的成功(有助于培养积极的心态、养成高度的自制力和高超的为人处事能力,让自己看起来爱岗敬业、热情积极、富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这些都是成功的不可缺少的因素)。
( 2 )对组织而言:表现出组织的管理品质( 对人力资源的素质和工作方式的要求 )、增强组织的竞争力(硬件上去了,还要通过服务水平和沟通能力来争取顾客 )、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把个人形象与组织形象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良好有效的人际传播搞好与客户的关系,争取他们的了解理解与支持)。
仪容仪表礼仪
1 、仪容仪表与第一印象:
也叫首因印象。指素不相识的人第一次见面所形成的印象并对以后双方交往关系的影响。初次交往留给对方的印象总是最鲜明、最牢固、最深刻的,并关系到交往能否继续下去,交往的程度,是以后交往的基础。如果第一次交往留给对方的是好印象,双方就很容易接近,建立友好亲密关系;如果第一次交往留给对方印象不好,对方就不愿意再交往,即使因种种原因要接触,也会产生冷漠或抵触情绪。第一印象的获得主要来自对方的外观,如容貌、身材、衣着、表情、姿态、仪表、年龄等;或第一印象由五感而定: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味觉。其中视觉( 55% )、听觉( 38% )。 时间只需 3 — 7 秒钟。( 参考《公关礼仪学》)公司的形象取决于你。你作为公司的一员(代表)而工作时,有时因指甲油的颜色公司的印象而被认定。假如不被喜欢,对方的门则也许永远不开。为了推翻那个印象,必须得到谈话的机会,还需花上相当的时间和努力。因此,想顺利的进行交往,请考虑你的第一印象带来的效果。争取让对方说这样的话:“你的公司是不错的公司吧,看看你就知道了”。
2 、上岗基本要求:
( 1 )洁净(检查要点: 头屑;耳朵;面部 - 眼角、胡须、皮肤—光洁白净 - 白领族不能象旅游族;脖子、衣领;指甲 - 从手掌方向看不见指甲;鞋子;无异味 - 口腔、身体 )
( 2 )整齐(检查要点:头发、衣领、扣子、衣下摆、拉练、裤腿)
( 3 )美观(男性—— 发型、眉型 ;女性—— 化妆;服饰搭配协调、符合身份;服饰颜色、品种不杂乱 - 不能超过三色、三种 )
( 4 )端庄( 不露、不透、不夸张 )
( 5 )规范( 是否按职业穿戴要求去做 。检查要点: 发型规范 - 男性不过耳、女性扎束盘起或不挡住眼睛、妨碍工作; 化妆规范 - 女性淡妆;上下衣装规范 - 规定的服装、规定的穿法; 配饰规范 - 只能结婚信物; 工号牌规范 - 左胸口或正悬在胸下方 )
3 、职场的着装规律:
( 1 )着装的 tpo 原则: 时间 - 时代、季节、日夜; 地点 - 星级酒店、家中、城市、乡村、室内、户外旷野等; 场合 - 具体来讲:喜庆、热烈、庄重、严肃、肃穆、自由等 。
( 2 )场合的总体划分: 正式场合 - 正式宴会、正式会谈会见、典礼仪式、音乐会首场等,有严格的礼仪规范; 半正式场合 - 一般工作场合,有一定的礼仪制约, ; 非正式场合 - 休闲、旅游、运动,有少量的礼仪要求,如公共场合的礼仪等 。
( 3 )正式场合的着装:女性—— 套裙 - 更适合与工作有关的正式场合, 连衣裙 - 更适合与社交有关的正式场合、肉色长筒丝袜、皮鞋 - 黑色最好、敞口; 男性——大礼服 - 燕尾服 ,黑或深蓝、白领结、裤有缎带,参加晚上的重大活动; 小礼服 - 晚礼服,白或黑的上衣、黑领结、裤有缎带,参加晚上的宴会、音乐会等; 晨礼服 - 灰或黑上衣、后部圆尾形、灰或条纹领带、黑鞋黑帽,参加白天的典礼婚礼等; 社交礼服 - 领结、三件套,介于晨礼服与普通西服之间的礼服;一般礼服 - 深色西服、深色领带(也可有一些素雅图案),可参加白天或晚上的各种正式场合。 夹克衫 - 一般只限于与工程、制造等有关的现场仪式 , 如开工仪式、破土仪式等。 民族服装 - 少数民族的礼服,在出席重大会议、过传统节日时穿。正式场合不能穿白色袜子、露脚趾头的鞋子。
( 4 )半正式场合的着装:职业女士—宜比较柔和的冷色调,如青灰色、炭灰色、驼色、米色、深棕色,最好是套装(休闲装、魅力装宜采用淡黄、白、深蓝、黑、红、米、铁锈红等);套装除上下一色外,套裙有时可以上下深浅不一、上下一单一花,或两种套裙进行组合。这两种方式,前者庄重而正统,后者富有活力和动感,各有千秋。绿、紫、淡黄、橘黄、大红、粉红等服装色彩不宜。皮鞋除黑色,也可其它深色或与服装同色。职业男士—西服套装,除色彩鲜艳、白色、图案过于醒目的外,其它选择较大;西便服也适合一些职业男士在不需要刻意体现权威性、严肃性的场合穿着,鞋子除正式皮鞋外,还可配皮制休闲鞋。
( 5 )非正式场合的着装:毛衣、休闲衬衣、 t 恤、夹克衫;牛崽裤、休闲裤;运动装;休闲皮鞋、布鞋、运动鞋等。
( 6 )工作场合的着装管理:体现权威性的着装—— 金融业、法官、管理层等:款式保守、色调偏冷 - 暗且单色为主(显示权威的颜色:黑、蓝、灰—威严递减;细条纹、深冷单色、粗条纹、方格—权威递减)、裁剪精致、线条简洁、面料高档;体现亲和力的着装—— 商品销售人员等:款式普通、色彩较少、面料一般; 体现个性化的着装—— 餐饮服务人员:因餐饮特色、档次、民族而定,如民间特 色、民族特色、国家特色、酒店个性特色 - 如“远东半岛”的男生系一领巾在脖子右边;体现同一企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着装——不同层次: 总经理、经理、一线工作人员不一样 ;不同岗位: 宾馆 - 餐饮、客房、总服务台、清洁工、保安、门童等不一样:餐饮店 - 台前服务、跑菜生、迎宾小姐、厨师不一样。
4 、修饰仪容仪表的方法:
( 1 )服装的搭配(五种方法: 同色、相邻色、对比色、中性色、单色与花色 - 上下或内外 )
( 2)首饰的佩带(戒指——左手 - 食指 为无偶或寻求恋爱对象、 中指 为已在恋爱中 、无名指 为已订婚或结婚、 小指 为独身主义;不超过两个 - 可左右手对称戴,也可左手连戴; 结婚戒指 不能用合金,须纯金、纯银或白金、宝石,以示爱情的纯洁高贵; 项链——常见种类 - 金银、珠宝、仿制; 佩戴方法 - 老年、职场高层女性宜质地上乘、工艺精细,青年人可以选择质地好款式新的。 手镯 - 链——戴右手表示自由而不受约束, 戴左手或左右手同时戴 表示已结婚 。耳环——种类: 有穗式、无穗式; 佩戴 : 长脸型 - 大、贴、短坠,方脸型 - 不宜圆形, 圆脸型 - 宜有坠耳环 。胸花 - 针—— 可别在领口、胸口、肩下)
( 3) 西装及领带的穿戴规范 (摘去 商标 - 启动西服; 层次、配套 - 上下、里外;口袋、扣子、色彩、鞋袜;领带、领夹;约束行为)
主题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职业制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第四条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 公安民警辞职、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不得着装。
第六条 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通常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着常服。
第七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八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除在办公区、宿舍内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一)进入室内时,通常脱帽。立姿可以将警帽用左手托夹于左腋下(帽顶向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可以将警帽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用左手托放于左侧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在办公室和宿舍内时,警帽挂在衣帽架上(帽顶向外,帽徽朝下),或者统一放置在床铺被褥正上方。
(二)除紧急情况外,驾驶或者乘坐警用摩托车时,应当戴警用头盔。
第九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第十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十一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 第十二条 2名以上公安民警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
第十三条 公安民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以及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赠送、转借给公安民警以外的人员。
第十四条 公安民警季节换装的时间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气候条件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公安民警,由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置: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警务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可以暂扣其证件及相关物品,通过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等方式通报其所在单位要求整改。必要时,可以采取带离现场、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措施。
第十六条 违规者所在单位收到《公安督察通知书》后,应当对违规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再次违规者,应当在本级公安机关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取消当年参与评功受奖资格;对屡教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辞退,该单位集体和主管领导当年不得参与评功受奖。
违规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出《公安督察通知书》的警务督察部门报送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
第十八条 离休、退休公安民警在参加重大礼仪活动时,可以根据需要,参照本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并佩戴专用标志。
试用期尚未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以及公安警察院校学生着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三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行为规范常在我心”。
首先,我想问问同学们:你刚才有大声唱国歌吗?你有严肃而认真地向国旗敬礼吗?你有试过在没人的时候偷偷随地吐痰或扔垃圾吗?你回答师长问话时有起立吗?你接受递送物品时有起立并用双手吗?你会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吗?你妨碍了别人有道歉吗?
有的同学可能会想:老师问这些小事干嘛?千万不要把这些看作小事,其实,这些都是平时看到的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习惯。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保证人们的正常生活,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与此同理,在学校要成为合格的小学生,最基本的就应该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这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可是如今,在校内仍能看到乱丢乱扔垃圾、说脏话、疯赶打闹等现象,这在美丽的校园是极不和谐的音符。
做一个讲文明,讲礼貌,遵守各项规则的人,不仅是学校、社会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我们应当把日常行为规范时刻放在心中,把它作为约束自己行为的准则,要有自觉遵守准则的意识。
同学们,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需要我们平时做什么?良好行为规范是上学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是平时与别人相处时的亲切,是见到师长时行礼问好,是看到地上有纸屑垃圾自觉将其放入垃圾箱,是上下楼梯主动谦让靠右走,是爱惜学校一草一木,是孝敬父母、尊重他人、诚实守信、勤奋好学;在学校我们的行为代表班级的形象,将来我们也会踏入社会,我们的行为也将影响社会的风气。良好的行为是黎明前的曙光,抓住了就有光明灿烂的前途,良好的行为是大海中的舵手,把握好了就能到达胜利的彼岸,良好的行为是迷途中的星辰,遵循了就能走出困惑的岁月。
希望同学们认真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仅将良好的行为规范记在心里,更要付诸于行动,做到言行一致。让我们从身边的细节做起,比如不乱丢垃圾,保持校园洁净;上下楼梯慢步、轻声、靠右行;不骂人、不打架,特别要注意不疯赶打闹;不踩踏花坛、不踩草坪、不损害花草树木等等,做一个有良好行为习惯和美丽品德的人,让西塘小学因为我们而骄傲,让我们的校园处处开满文明之花!
我的国旗下讲话毕,谢谢大家!
主题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四
发包人(全称) (招标单位)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中标单位)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东路号,广场a栋××楼×-××单元
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
二、工程承所范围
承包范围:室内装饰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业主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7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暂定中标价) 元(人民币)。待甲方聘请审计事务所进行预算审计后,以预算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六、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年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规定;
2、保修金额的支付方式在质量保修书中双方商定。
七、分包转包
本工程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或转包,若发现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分包转包方退场并按每天1000元罚款(从进场日至退场之日)。
八、违约责任:除协议中有明确约定的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或人民币 元)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工程委托 ××(暂定) 监理公司监理,中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现行监理法规,自觉服从监理管理。
2、所有变更须经发包人代表、设计单位及监理工程师认可,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不顺延。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发包人认可,监理工程师签发,否则不予确认,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的2天之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工程竣工决算时,由于工程量变更而引起合同价款的增减,按投标报价时的优惠同等让利。
3、投标文件明确的项目经理和专业质量员,不得变更。开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若有变更,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带给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要求项目经理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否则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500元/天的罚款。
5、施工用水、电由发包人装表,交承包人保管使用,承包人依表计量,按实际价付款给发包人,定额用水、电量的定额价与定额用水量的实际价之间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6、甲方不提供住宿条件,乙方自理。
7、施工合同使用现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含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2、补充协议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等
4、承诺书
5、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三、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综合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订立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主题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即 元。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___(签字) 乙方:东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东莞市××镇×××路×××
电话: 电话:0769-8×××××××
主题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六
为规范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服装着装行为和着装风纪,保证着装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提升环境执法的威慑力,树立环保队伍的良好形象,结合昆山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服装着装,是指在编在职的环境监察人员按照规定,穿着国家环保部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
第二条在下列时间和场合,必须着装:
(一)本单位上班工作时间;
(二)执行环境监察任务;
(三)参加联合执法检查;
(四)参加环保会议、培训、宣传或重大集体活动的;
(五)其他需要统一着装的场合或情形。
第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着装:
(一)非工作时间;
(二)执行暗查或特殊任务不宜着装的;
(三)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四)女性环境监察人员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五)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四条 退休、辞职、调离(含借调)环境监察机构不从事环境监察工作的,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的,不得着装,并由市环境监察大队收回帽徽、肩章、臂章、胸牌等专用标志。
第五条环境监察人员着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得在公共场合饮酒;非因工作需要,严禁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二)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制式服装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三)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臂章、胸牌等专用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得佩戴、系挂与环境监察身份或者环境执法任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四)佩带大檐帽时不得歪戴,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大檐帽饰带应并拢,并保持水平;大檐帽风带不用时不得露于帽外。
(五)保持着装形象,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不得穿拖鞋或者赤脚。
(七)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得纹身、染指甲,不得化浓妆、染彩发;男性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发辫不得过肩。
(八)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九)不得穿着制服外出闲逛或办私事。
(十)执行公务时,还必须随身携带《行政执法证》或《环境监察执法证》。
第六条环境监察人员参加考试、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入场,在指定位置就座,遵守考场、课堂、会场纪律和秩序,不得迟到早退,结束时按照要求有秩序地退场。
第七条 两名以上环境监察人员着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威严有序,不得勾肩搭背、嬉笑打闹、高声喧哗。
第八条制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第九条环境监察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服装、标志,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伪造或者擅自拆改,不得赠送、转借,不得与他人调换胸牌。
第十条着装标准和更换频次按照《苏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季节换装的时间由市环境监察大队根据本市气候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保证着装规范统一。
第十二条 不定期对着装情况进行稽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一)情节轻微的,当场予以批评教育及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报局党组讨论,采取暂停执法资格、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昆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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