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铁路客运学党史心得体会报告(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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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铁路客运学党史心得体会报告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除外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 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二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险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有关铁路客运学党史心得体会报告二
计划号码或运输号码: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发站承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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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站│
│到站(局)││车种车号││货车标重││承运人│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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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名称│
│施封号码│
│托运人│车│
│运├──┼──┬──┬─┼────┴───┬────┼───┼─┤
│人│住址│
│电话││铁路货车篷布号码│
│承运人│施│
├──┼──┼──┴──┴─┼──────┬─┴────┼───┤│
│收│名称│
│集装箱号码│
│托运人│封│
│货├──┼──┬──┬─┼────┬─┴──────┼───┴─┤
│人│住址│
│电话││经由│
│ 运价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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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件│包│货物重量
│计│运│运│
现
付
│
│物││├───┬───┤费│价│价├────┬────────┤
│名│数│装│托运人│承运人│重│号│率│费别
│
金
额│
│称│││确定│确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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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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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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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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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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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取送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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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过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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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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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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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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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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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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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事│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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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有关铁路客运学党史心得体会报告三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发改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铁路办在铁路争取工作上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总结如下:
经过前期的共同努力,目前取得以下成果。
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行业审查。今年3月完成项目现场勘探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武汉铁路局组织专家先后于3月30日、5月16日、6月16日7月14日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审查。
8月初根据武汉铁路局意见(桥梁下穿宜万铁路线)完成可研修改并上报。9月份通过市县发改部门不断的做工作,武汉铁路局基本同意隧道下穿宜万线方案(可节约投资1.2亿),目前正在对下穿宜万线部位做专题安全研究,预计11月10前完成专题报告。
2、获得运输通道批复。20xx年5月,武汉铁路局以武铁计[20xx]270号对《关于开展三峡现代物流公司专用铁路外部运输通道研究的请示》进行复函,同意承担现代物流公司物资经武汉铁路局铁路线路的运输需求。
从高速公路前期推进工作中香溪长江大桥项目设计功能不足引发对疏港铁路功能定位,设计标准的思考。
1、关于项目建设标准的思考。前期,由于考虑当前的投资能力和物流园的现实需求,确立了“先审批、先具备功能、后提升功能”的思路推进项目,项目设计标准为单线、三级。届时难以满足三峡翻坝总体需求。
关于项目功能的思考。
一是获悉从20xx年开始,三峡游轮不再过三峡大坝,大量的游客将在**中转;
二是每年到进出三峡大坝旅游人数在300万人次以上。其中大批人会选择铁路出行方式;
三是国家正在考虑县县通高铁规划,到时会有大批县级城市通高铁;
四是如果按专用铁路审批完成或开工建成后,再增加客运功能,变更难度很大,目前在武汉铁路局管理范围内还未有先例。
如果增加客运,项目功能发生变化,只能以地方铁路或城际铁路进行报批,由国家铁路总公司审查项目可研报告并出具接轨意见,然后在省发改委审查核准。
目前武汉铁路局始终认为现有项目客源和货源不充足,项目潜在客货源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铁总通过审查的难度很大。
该项目要求在20xx年底具备
有关铁路客运学党史心得体会报告(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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