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六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对于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一
二、公司为每位保安队员配发2套冬秋装、2件短袖衬衣、2件长袖衬衣、2件夏装(裤子)、1顶大檐帽和1顶贝雷帽。新进厂保安需缴纳200押金,经三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再配发服装。配发服装两年内离职的,在结算工资时,原价扣除所配发制服的价钱。
三、在工作时间内,保安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穿戴:
1、应当配套穿着,不同制式服装不得混穿,除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应穿深色鞋子。
2、保安着装时,除在办公室、宿舍或其他不宜戴帽子的地方,应按规定戴保安专用帽,夏季戴贝雷帽,其他季节一律戴大檐帽。戴大檐帽时,帽檐与眉毛齐高,保持大檐帽饰带并拢整齐,并呈水平状态。
3、进入室内,通常在脱帽后将其挂在衣帽钩上;无衣帽钩,立姿时将冒夹在左腋下,帽顶朝体外侧,帽徽朝前;坐姿时,将冒置于桌前沿左侧或膝上,帽顶朝上,帽徽朝前。
四、保安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胸徽、肩章,不得佩戴与保安身份或执行任务无关的标志、配饰。
五、下列情况,保安不得穿制式服装:
1、非工作时间外出的;
2、休假、探亲的;
3、因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六、值勤时,保安着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次违反罚款2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留用察看一个月,留用察看期间违反者直接开除。
1、爱护、妥善保管保安制服、标志,保持整洁;不得变卖、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拆改制服、转借给非保安人员;
2、保持端正的站姿、坐姿和走姿,谈吐文明、精神振作。
3、不得将制服与便服混穿,不得歪戴帽子,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长袖夏装上衣必须扎入裤内。
4、不得穿拖鞋、赤脚或赤脚穿鞋。
5、不得戴有色眼镜。
6、不得边走边吸烟或吃东西,不得袖手、背手和插手,不得搭肩、挽臂、揽腰。
7、不得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或席地而坐。
七、不得留长发、染头发、留长指甲,不得留胡须、剃光头,保持仪容整洁,违者罚款5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八、两名以上保安着装巡逻执勤时,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整齐、威武有序。
对于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二
所谓礼宾次序,是指国际交往中对出席活动的国家、团体、人士的位次按某些规则和惯例进行排列的先后次序。
它体现东道主(东道国)对宾客所给予的礼遇。
礼宾次序在国际性集会上还体现各国的平等地位。
1、礼宾次序的排列依据
①按宾客的身份与职务高低来排列。
国际交往活动中,礼宾次序主要按宾客的身份与职务的高低来依次排列。
②按姓氏顺序排列。
多边活动中,礼宾次序可按宾客的姓氏顺序来排列。
③按字母顺序排列。
有的多边活动对来宾的礼宾次序的排列,能够按参加国的国名字母(一般以英文字母为准)来排顺序。
④按通知代表团组成的日期先后排列。
这也是常用的礼宾次序排列方法之一。
⑤不进行任何正式的顺序排列。
实际上,这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排列。
在多方外事接待中,此种排列顺序主要适用于如下两种情景:一是没有必要进行顺序排列;二是实在难以进行任何方式的排列。
2、礼宾次序的排列要求
(1)在一般社交场合,约定俗成的做法是:凡涉及位次顺序时,国际上都讲究右尊左卑。
(2)一些场合的特殊要求:
①同行时。
两人同行,以前者、右者为尊;三人或三人以上同行,并行以中者为尊,前后行,以前者为尊。
②乘电梯时。
若是乘坐无人值守电梯,志愿者须自我先进后出,以便控制电梯。
若是乘坐有人值守的电梯,则志愿者应当后进后出。
③乘坐轿车时。
一般是五人座轿车,如是司机开车,后排右边为尊,左边次之,前排副驾驶室最小;如是主人开车,则副驾驶室为上座。
上车时,应让尊者先行。
志愿者应请客人由右边上车,然后再从车后绕到左边上车。
④迎宾引路时。
志愿者走在客人前方约一米左右。
⑤上楼时。
尊者在前,下楼时则相反。
⑥在室内。
以朝南或面门的座位为尊位。
(3)重大宴会上的礼宾次序要求
重大宴会上的礼宾次序规则,主要体此刻桌次、座次的安排上。
国际上的一般惯例,座次高低以离主桌位置远近而定,席位的安排大体按照面门为大,以右为尊的原则。
在正式宴会上,陪同、译员一般不上席,为便于交谈,译员可坐在主人和主宾的背后。
迎客和送客是外事接待工作的两个环节,在整个涉外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所以,志愿者必须了解接待礼仪礼宾方面的一些常识。
1、迎送规格的确定
对来宾的迎送规格,通常主要是依据来访者的身份,访问性质和目的,适当研究两国关系,同时要注意国际惯例。
确定迎送规格,主要是确定哪一级人员出面迎接,是接待来宾的一个礼遇规格,应根据主管部门接待要求来办。
主要迎送人通常都要同来宾的身份相当,但由于各种原因不可能完全对等时,可灵活变通,由职位相当的人士或由副职出面。
总之,主人身份与客人的身份不能相差太大,以同客人对口、对等为宜,以示对客人的尊重。
当事人不能出面时,无论作何种处理,应从礼貌出发,向对方做出解释。
在特殊情景下,为了两国的外交关系或政治需要,可打破常规,安排较大的迎送场面,给予较高的礼遇,但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以免造成厚此薄彼的印象。
2、掌握抵达和离开的时间
为顺利迎接客人,迎送人员必须准确掌握来宾乘坐的飞机(火车、船舶)的抵离时间。
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
由于天气变化等意外原因,飞机、火车、船舶可能不准时,迎送人员应在客人抵达之前到机场、车站或码头,不能出现让客人等候的现象。
送行人员应在客人起程之前到达,如有迎送仪式,应在仪式之前到达,并直到客人乘坐的交通工具看不见时再离去。
3、献花
献花适用于礼遇较高的外宾,迎接普通外宾,一般不需献花。
献花须用鲜花或由鲜花扎成的花束,花束要整洁、鲜艳,并且要研究到各国的花卉禁忌。
向贵宾献花,通常由儿童或女青年在参加迎送的主要领导人与客人握手之后,将花献上,并向来宾行礼。
4、互相介绍
客人与迎接人员见面时,应互相介绍。
通常先将主人介绍给来宾,可由礼宾交际工作人员,接待翻译或迎接人员中职位最高者介绍。
有时也可作自我介绍。
客人初来乍到,一般较为拘谨,作为主人应主动与客人寒暄。
5、迎送中的陪车
迎送车辆都应事先安排好,不可临阵调遣,给人以仓促之感。
客人抵达或迎送仪式结束后,从抵达地到住处,以及访问结束后,由住地前往机场、车站、码头,一般都应安排迎送人员陪同乘车。
陪车时,应请宾客坐在主人右侧。
上车时,请客人从右侧门上车,主人从左侧门上车。
如果客人已先上车并坐在了主人位置上,则不宜再请客人挪换座位。
6、迎送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迎送贵宾时,应事先在机场(车站、码头)安排好贵宾休息,准备好饮料。
客人的住处、膳食应事先订好。
如有条件,在客人到达之前,就应将住房地点、用膳方式、日程安排、联络方式、联络人等事宜通知到具体客人。
如做不到,可将上列事项打印好,在客人到达时分发给每个客人,这样可避免混乱,使客人心中有数,主动配合。
指派专人协助办理出入境手续及机票(车船票)和行李提取或托运手续等事宜。
客人到达后,应先把客人送到住处,给客人安排休息的时间,再开展其他活动。
不要直接就把客人拉到活动或宴会地点。
整个迎送活动应安排得热情、周到,有条不紊,使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能出现冷淡、粗心或怠慢客人的情形。
1、会见的特点
所谓会见,特指为了必须目的而进行的约会、见面。
会见,在国际上一般称为“接见”或“拜会”。
凡身份高的人士会见身份低的,一般称为“接见”或“召见”;凡身份低的人士会见身份高的,或是客人会见主人,一般称为“拜会”或“拜见”。
我国一般不作上述区别而统称“会见”。
接见和拜会后的回访,称“回拜”。
会见的性质有礼节性的、政治性的、事务性的,或兼而有之。
其中礼节性的会见时间较短,一般15分钟左右,话题较为广泛。
政治性会见一般涉及双边关系、国际局势等重大问题,一般30分钟左右。
会见后如必要,接下来会有详尽的会谈。
事务性会见则有一般外交交涉、业务商谈、经贸、科技及文化交流等,一般为45分钟左右。
2、会谈的特点
所谓会谈,特指双方或多方就某些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会谈也能够指洽谈公务和业务谈判。
会谈的资料较为正式。
一般说来,会见注重仪式性,会谈注重实质性。
3、会场布置与座位安排
高级领导人之间的会见,通常安排在重要建筑物的宽敞的会客厅(室)内进行,亦有在宾客下榻的宾馆的会客室进行。
桌上常放置两国国旗,现场设置中、外文座位卡,卡片的字体应工整、清晰,以便与会者对号人座。
场地正门口,还要安排人员迎送客人。
会见的座位安排有多种形式,有分宾主各坐一方的,有宾主穿插坐在一齐的。
通常这样安排:主宾、主人席安排在应对正门位置,客人座位在主人右侧,其他客人按礼宾顺序在主宾一侧就座,主方陪见人在主人一侧按身份高低就座。
译员、记录员通常安排在主人和主宾后面。
会谈座位的安排。
会谈分为双边会谈与多边会谈。
双边会谈通常用长方形或椭圆形桌子,宾主相对而坐,客人面向正门,主人在背门一侧,主谈人居中。
如会谈长桌一端面向正门,则以入门的方向为准,右为客方,左为主方。
多边会议,座位可摆成圆形、方形等。
不论什么形式,均以应对正门为上坐。
小范围的会谈,也有不用长桌,只设沙发,双方座位按会见座位安排。
(四)会见与会谈的几项具体工作
1、会见与会谈的组织工作。
(1)提出会见要求。
应将要求会见人的姓名、职务及会见什么人、会见目的通知对方,接见方应尽早予以回复,约妥时间,如因故不能接见,应婉言解释。
(2)接见方应主动将会见的时间、地点、主方出席人员、顺序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对方。
会见方则应主动向对方了解上述情景,并通知有关出席人员。
(3)准确掌握会见、会谈的时间、地点和双方参加人员的名单,及早通知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作好必要安排。
(4)及早安排、布置会见、会谈的厅室、座位、音响等。
2、迎接客人。
客人到达前,主人应提前到达会见(会谈)场所。
客人到达时,主人应在门口迎候。
主人的穿着要和自我的职务、身份相称。
如果主人不到大楼门口迎接,则可由工作人员迎接并引人会客厅。
3、会见、会谈期间的服务礼仪。
会见时所招待的饮料,各国不一。
我国一般只备茶水,夏天加冷饮,如会客时间过长,可适当加上咖啡(红茶)和点心。
如需合影,要事先安排好合影位置,布置好场地,准备好照像设备。
合影时主人和主宾居中,并以主人右侧为上,按礼宾次序,主、宾双方间隔排列。
合影时间宜安排在宾主见面握手之后,经合影后再入座,当然也有在会见结束后合影留念的。
需要指出的是,工作人员一般不参加合影。
4、会见、会谈涉及的人员。
领导人之间的会见、会谈,除陪见人和必要的译员、记录员外,其他工作人员安排就绪后均应退出。
如允许记者采访,也只是在正式谈话开始前采访几分钟,然后全部离开。
谈话过程中,旁人不要随意进出。
5、握别。
会见、会谈结束,热情话别并送至车前或门口握别,目送客人离去后再退回室内。
6、一般官员、民间人士的会见。
此类会见安排大体同上。
也要先申明来意,约妥时间、地点,通知来宾身份、人数,准时赴约。
而礼节性的会见,不宜逗留过久,半小时左右即可告辞。
客人来访,相隔一段时间后,应予回访。
对于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装修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装饰公司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g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盖)
(盖)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对于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四
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________/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______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规范押车借款合同2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__壹辆,排量:______,颜色:______,车牌号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月利息___。
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______元整,人民币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车牌抵押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签章):________
抵押权人(签章):________
签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对于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五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话:
地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电话:
地址: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______元。(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_____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_____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_____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_____。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_____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_____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_____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_____机构提起_____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对于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校纪校规,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考勤与请假制度,结合学校的相关政策及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学校所有职工,包括处于试用期内的职工。请假类别涵盖休假,包括事假、病假、产育假、哺乳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因公出国(境)应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出国(境)时间在三个月(不含三个月)以上者,还需与学校签定相关协议,并明确社会保险金的支付办法。因公国内出差应向本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在批准时间内视作工作时间。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领导负责,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时做好职工考勤统计、登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津贴分配及学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 关于旷工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2.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育假等),无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4.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部门的;
5.经教育仍不服从部门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或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
6.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与部门签订留职停薪等各种协议而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一个月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三)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请假程序
第五条 请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工作交接事项,经部门领导审批,于综合与信息办公室存档。
第五章 请假类别及规定
第六条 事假相关规定
(一)正处职干部(含正处职)请假,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副处职干部请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七天以上者,需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处职以下各类人员请事假的批准权限:
1.请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批;七天以上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因私出国(境)请事假的,经本部门同意后报学校人事处及主管校长审批。因私出国(境)期间,其本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同济大学出国(境)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险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
3.若因配偶、直系亲属病重、病危住院,确需本人陪住的,经批准,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可不计为连续事假和累积事假,但要计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2)24号文、沪人(1994)46号文处理。
2.当月事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七条 关于病假
(一)请病假须向所在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病假诊断书,在得到认可后方可休假。病假第七个月起为长病假,凡休长病假的经所在部门认可后,还应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对长期病休后要求恢复工作者,须提供就诊医院签发的复工证明书,经本部门认可,报人事处审批后,方可复工。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沪人(1994)46号文、国发(1981)52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连续病假满两个月,从第三个月开始发给本人工资的90%;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者,连续病假满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
3.因工负伤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伤者,在休养期间停发工资。被伤人的工资、医疗费经公安、保卫部门裁定后按裁定意见处理。
4.当月病假累计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内(含十天)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50%;当月病假累计十天以上的,扣发本人当月校内岗位基础津贴,同时按比例扣发当学期的业绩津贴。
第八条 关于产育假
(一)请产育假,须向本部门提交就诊医院开出的产育证明书,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备案。
(二)女职工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号令、1996年第34号令、沪府发(1981) 64号文、沪计生委办(92)字第21号文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女职工产假:顺产假三个月,其中产前假十五天。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若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其产假分别顺延。
2.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职工做绝育手术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人工流产的,可休假一个月;妊娠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4.人工流产术后放节育环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种原因取节育环的女教职工,术后可休假五天。
5.晚育妇女,从确诊怀孕之日起,怀孕期间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门诊
定期检查,检查时间视作工作时间。
6.对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时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胎生育者,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也可合并使用。
7.未婚人工流产,非婚或计划外生育期间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计划生育的妇女分娩后,配偶可享受三天护理假。
(三)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同人(20xx)203号文处理;放、取节育环、班内哺乳及配偶护理休假期间按公假处理,工资照发。
第九条 哺乳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哺乳假为六个半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哺乳假为三个月。确因有特殊困难,要求继续请长产假的,如条件允许,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
(二)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长产假期间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长产假期间视作事假处理,不作为考核期。
第十条 婚丧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请婚丧假,须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由本部门领导审批。婚丧假期按(1980)劳总薪29号文、沪府办发(1987)17号文、沪劳资发(1987)130号文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婚假:给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连续使用)。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办理丧事可请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据实际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在婚丧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间,视作工作时间,途中车船费自理。
第十一条 探亲假批准权限及请假程序
(一)教职工需请国内探亲假的,须报校人事处劳动工资科备案。根据沪府发(1981)30号文、沪府发(1981)32号文、沪人(1994)31号文规定,学校教职工应利用学校寒暑假期间探亲。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
(二)教职工出国(境)探亲访友
1.凡系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同胞眷属的教职工,其探亲会亲待遇均按劳人险(1993)16号、侨政字(1983)第066号、劳人险(1984)13号、(1982)侨政会字第011号、(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文规定执行。
2.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在国外留学(攻读学位)期限满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含寒暑假)。期间待遇按国发(1986)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3.公派出国(境)留学的教职工字国外留学期限未满一年者以及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其配偶出国探亲不享受探亲假待遇。需出国(境)探亲须以事假处理,假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假一次,续假时间不超过原请假时限。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学校其他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规范着装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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