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养鹅的经验(6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养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活牛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要求
品名
产地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保护价
合计
第二条 养殖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体重在______-______千克之间,牛龄在______-______个月之间,屠宰胴体率达到_______%以上,且____________。
2.养殖方需建立以下记录:□活牛入场、出场记录□肉牛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及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供牛时需出具无违禁药物使用证明(供出口用牛场需提供商检局备案饲养场证明材料)。药物残留不得超过________标准
第三条 结算
甲方应按约定价格优先保证收购乙方的活牛。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1)乙方自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保证每天供应甲方活牛_______头。最低供应总数量为_______头,最高供应总数量不超过_______头。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检验方法
以乙方提供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为活牛质量合格依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活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质量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符合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解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地处_______省_______县,是国家级的旅游景点,风景秀丽自然资源丰富,为合理利用和开发当地现有资源,甲方投资兴办了以______________农业科贸有限公司为主体的具有规模的蛋鸡养殖厂。乙方属于国家级饲料科研机构,拥有国内一流的畜禽饲料营养技术和众多科研专家。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强强联合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技术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原则下,为提升甲方的科技竞争力,提高甲方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绿色品牌蛋鸡饲料生产和蛋鸡产品的绿色养殖技术方面进行合作,乙方为甲方的绿色品牌蛋鸡饲料生产和绿色蛋鸡产品养殖技术提供技术服务。乙方为甲方绿色品牌蛋鸡饲料及绿色品牌蛋鸡产品的研制单位。双方联合申报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及省市的科技项目和推广项目,共同推进企业的科技进步,实现农产品深加工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进度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绿色品牌蛋鸡饲料生产和绿色品牌蛋鸡产品养殖技术和生产系列饲料配方。甲方对乙提供的生产配方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再向_______省境内及周边省市的任何一方转让和泄密。
2、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技术配方内容泄密或转让给第三方。
3、甲方销售产品(蛋品和饲料)的宣传、外包装等可冠“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研制”字样。
4、双方确保所采购原料质量,共同合作在保证产品质量前提下努力降低蛋鸡产品成本,提高甲方品牌蛋鸡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5、甲方有义务将有关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乙方,以便乙方调整配方或派专家到该市场进行技术服务。
6、甲方负责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技术专家往返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适合市场需要的绿色品牌蛋鸡系列饲料生产配方及绿色品牌蛋鸡产品养殖技术,从饲料配置环节保证饲料产品符合绿色食品规定,每枚鸡蛋中胆固醇含量要≤200mg,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其他如卵磷脂≥1.48g/每枚、铁≥17.2mg/每枚、锌≥14.7mg/每枚、硒≥0.23mg/每枚等指标高于国内同类先进产品,并根据市场实际需要对配方进行适时调控,以满足终端用户对绿色产品饲养的市场要求。
2、双方未达成续约协议,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真诚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签约地: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对于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种植养殖一体化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约定:
1、劳务用工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合同。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合同即终止;
2、劳务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 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六、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20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对于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华容县隆庆莲场,鱼塘面积:90亩。
第二条 承包期限5年,即从20_年2月2日至20_年2月1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叁拾捌万柒仟元整(¥: )。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叁万捌仟柒佰,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2月5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1.8米。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3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乙方方负责,与甲方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
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金。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金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
对于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五
1.养殖保险_____险保险单(正本)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养殖保险____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养殖保险________险的规定,承担被保险人下列标的的保险责任。
业务性质: 保险单号:
-------------------------------------
|标的分类|投保数量|何价投保|投保成数|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储 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加险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标的座落地点| 经度: 纬度: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 |
|------|----------------------------|
| 总保险费 |(大写) |
|------|----------------------------|
| 储 金 |(大写) |
|------|----------------------------|
| |1.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保险责任期限|----------------------------|
| |2. |
|-----------------------------------|
|本保险标的有无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
|-----------------------------------|
|备 注 |
|-----------------------------------|
|被保险人地址及邮政编码: 保险人:_____保险公司(签章)|
|电话号码: 地址:______ |
|所有制及占用性质: 邮码:______ |
| 电话:______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 会计: 复核: 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养鸡保险条款
投保条件
第一条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养鸡场均可投保:
(一)鸡舍饲鸡10000只以上;
(二)鸡场选址须在非蓄洪行洪区且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场内的建筑物布局应符合畜牧兽医部门的要求,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舍内光照、温度、相对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场舍定期消毒;
(三)投保鸡只的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投保鸡只应为无伤残、无疾病、营养完全、饲养密度合理。
保险责任
第二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依照本规定负责赔偿:
(一)特定传染病(选定责任);
(二)特定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选定责任);
(三)经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诊患本条中的特定传染病,并且经当地县级(含)以上政府命令需要扑杀、掩埋、焚烧的。
(注:选定保险责任原则见通知)
责任免除
第三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鸡只死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饲养人员及其家属的故意或过失行为;
(二)保险鸡只互斗、中暑、冻、饿致死,淘汰宰杀;
(三)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四)在观察期内因第二条中特定疾病所致死亡;
(五)违反防疫规定、拒绝防疫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六)保险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死亡以及其他任何损失。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鸡只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鸡场设施发生保险责任外的意外、管理不善导致保险鸡只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但属于第二条列明的原因除外)。
保险期限
第五条 根据鸡的饲养用途及生长阶段,划分为:
(一)肉用鸡:从10日龄起保至56日龄为止;
(二)产蛋鸡: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三)种鸡:
育雏阶段:从1日龄起保至42日龄止。
育成阶段:从43日龄起保至140日龄为止;
产蛋阶段:从141日龄起保至500日龄止。
第六条 保险肉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7天为传染病观察期;保险产蛋鸡和种鸡从保险单生效之日起15天为传染病观察期。
第七条 保险鸡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杀或调离约定的保险地点,该部分或全部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保险金额、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金额:
(一)每只肉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56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二)每只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140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三)每只种鸡的保额最高不超过购雏费和生长至140日龄投入的饲料费之和的八成。
第九条 保险费:
按保险人规定的费率标准计收。
赔偿处理
第十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以每栋鸡舍一次性事故(其出险天数最长定为连续7天)计算死亡数。若死亡数低于或等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不负赔偿责任;若死亡高于实际存栏数的15%时,按死亡数扣除死淘数予以赔付。
肉用鸡、产蛋鸡育成阶段、种鸡育雏阶段和育成阶段:
每只保额-鸡苗单价
赔款=死亡只数×(1-死淘率)×〔鸡苗单价 ─────────×(出险时已饲养天数 出险天数)〕-残值
56天或140天
产蛋鸡和种鸡的产蛋阶段:
赔款=死亡只数×(1-死淘率)×每只保额×赔付百分比-残值
赔付百分比
--------------------------------------------------
|日 龄|141-170 |171-200 |201-230 |231-260 |261-290 |291-350 |351-410 |411-470 |471-500 |
|---|----|----|----|----|----|----|----|----|----|
| % | 100 | 95 | 90 | 85 | 80 | 70 | 60 | 50 | 40 |
--------------------------------------------------
一般肉鸡死淘率为5%;产蛋鸡育成阶段、产蛋阶段死淘率为10%;鸡种死淘率分别是:育雏阶段为5%,育成阶段为10%,产蛋阶段为8%。
若保险金额高于保险鸡只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时,则按出险时的市场实际价值计赔。
第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实际饲养只数大于投保只数,按投保数与实际饲养只数比例赔付。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政府畜牧兽医部门和所属兽医师出具的真实合法的诊断和治疗证明、死亡证明、防疫证明。
第十三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鸡只损害而造成鸡只死亡,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若被保险人已取得部分赔款,保险人应在赔偿中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
赔偿金额。保险人在行使代位追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失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 保险鸡只发生部分死亡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鸡只数应相应减少,具体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鸡只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加强鸡只饲养管理的规定,搞好饲养管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规章制度,防疫注射要有记录,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做好防疫、治疗及安全防灾工作。
第二十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数量变动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一条 保险鸡只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救护,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到现场查勘,未经保险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死亡鸡只。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对于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六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
每项亩__元,年共计: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
以种植、养殖为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用,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殖鹅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养鹅的经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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