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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三违规心得体会报告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心得体会(四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关于党风廉政三违规心得体会报告一

地点:郭书记办公室

主持:郭书记

出席:郭兰、李东、江宏、贝军、谭盛、谢文、郑成、江娜、李斓、邓芳

会议议题: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

签发:郭兰审核:郭兰记录整理:邓芳

7月14日下午,区经信局党支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讨论。总支部书郭红主持了支部会议,逐条逐句学习了《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并联系当前业务形势进行了座谈讨论。本支部共十名党员全部参加了此次学习。

总支部书记郭红认为反腐倡廉并非只是领导干部的事,与我无关。

相反,反腐倡廉应该是每个人的责任。并从另一个角度解读了反腐倡廉的内涵:他认为,腐败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漠视,对个人利益的过度追求。有的党员只从个人利益、小集体的利益着想,而不考虑大集体的利益、公共利益,采取对国家利益的漠视行为,没有大局观,这是不符合反腐倡廉要求的;有的党员虽然洁身自好,没从财、物上贪占,但如果只考虑个人感情,而不从实际出发,这同样也是不符合反腐倡廉要求的。

联系到今年我局的工作,总支部书记深有感触,他认为在我局比较艰难的工作中体现了党员的思想高度和高素质,这些行为也有利于将今后的工作搞上去,实现我局全年的任务目标。

作为新员工第一次参加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的江全娜,认为多多参加党员学习,与党员交流是不可多得的好事。针对反腐倡廉的议题,江娜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这是一项长期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急功近利,这样才能有好的"未来。

会上,党员踊跃发言,针砭时弊,表达了对当前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同时也决心从自身做起,从我做起,按照新规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局工作和建设和谐浈江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党风廉政三违规心得体会报告二

党章作为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概括,也是全体党员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党章明确了党的性质,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是与腐败根本不相容的。我们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章对于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

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抓,作为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具体意见。通过学习贯彻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制约监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

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重视教育,规范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惩治,构建四道坚强防线,形成有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要坚持以德治党,解决“不想”腐败的问题。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要坚持依法治党,从严治党,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惩治是手段,是威慑,目的是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

充分发挥教育在源头治腐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道德修养教育、党的纪律教育,不断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强化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共产党员必须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是对共产党员理想信念的根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身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越来越呈现出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党员干部均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深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认识,时刻不忘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使命,时刻不忘入党誓言,时刻不忘用党员标准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确保理想信念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积极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好“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精神状态、工作理念、工作姿态、道德品质和意志风格“与众不同”。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创造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不断发扬光大。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与巴楚县的大政方针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巴楚县的形势任务教育,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发扬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为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添砖加瓦。每一个党员都要时刻铭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立足岗位,想尽办法去完成每一项任务,在贯彻本县大政方针、落实本县发展战略的实际工作中,体现出先锋模范作用,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加强道德修养,弘扬浩然正气。人无德不立,党无德不兴。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到个人品行,也关系到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积极的精神追求,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领导干部要不断地增强自己的“心理能量”。所谓心理能量,包含了个人的思维、情感、意志及觉悟。在大是大非面前,采取一个什么样的行为;遇到了情况,怎么样去应对。例如,当别有用心的人送钱来了,送钱的人与收钱人非常熟,人不错,说话又到位,该怎么样去处理?拿还是不拿?因此心理能量是考验每个党员干部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准。如何增强心理能量呢?要按照党章的标准和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来锤炼自己的意志,来摆平情感和觉悟的关系。原则以内的要把它处理好,原则以外的不能做,要把握好度。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构筑起“自己不愿为、别人击不破”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清白做人,干净干事”的廉洁文化理念,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握好欲望和贪婪之间的分界线,防微杜渐,慎终如始。自己干净,腰杆才硬,群众才会从心底里尊重你、信任你。做人要简单一点,淡泊名利,知足常乐,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要成为金钱的俘虏。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什么事可做,什么友可交。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坚决不去。要继续提倡做人如钟,像钟那样有一说一,有二报二;寡于欲,安于静,明于思,行于恒,表现出一如既往、不急不躁,得不为喜、去不为恨的风格,与时俱进,一丝不苟。党员干部都知道“上行下效”这四个字,“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就是领导做一点,下面可能跟着做十点。上级是下级的榜样,领导是群众的榜样,上级洁身自好,就会潜移默化地去影响和带动下级廉洁自律。所以,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很重要。要进一步弘扬先进性,把大家引导到干事业上去,同时树正气,压邪气,在全县上下广泛形成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风气,使品德端正的人受到褒奖和重用,扬眉吐气,使品德低下的人受到批评和教育,没有市场。党组织不能让品德好、工作好、任劳任怨、踏踏实实的老实人吃亏。

3、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大局观念。党的纪律是维护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每一个党组织、每一个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是党的政治纪律。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鲜明、政治纪律严格,始终做到“五个决不”: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全面贯彻执行和丰富发展我党的大政方针,全面贯彻执行县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过程中,我们要用制度来保障党和国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强化制度的实效性和权威性,重在严格执行。几年来,我们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监督职能部门均发挥了各自的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制度的可操作性还不够强,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还不完善,一些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还不到位。要强化制度的实效性,本着行得通、做得到的原则,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并且要具体、易于操作。要强化制度的权威性,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大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在落实好本县《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结合《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贯穿其中,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

健全的内控制度是保障廉洁从政的基础,是实施监督的必然要求。要下大气力健全内控制度,形成规范有序的、闭环管理的、环环相扣的内控机制。建立一套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完整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报告制度和内部监督审计制度,确定各种原则和方法,促进党员干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所有的规章制度达到高效率、科学化和规范化。

2、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团结和谐。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要特别强调班子的集体领导,共同决策。团结很重要,团结不是“结团”,搞小圈子,不能反过来。要进一步健全民主议事和科学决策机制,完善重要情况通报与公开制度,保证决策的民主、决策的正确,防止决策受不正之风和私心杂念的影响而出现腐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负责人,要广开言路,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从善如流,把整个班子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时,要注意反对无原则的好人主义,好人主义不是民主,而是一种思想上的“软骨病”和典型的自由主义。宽容是指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绝不是不讲原则、不讲是非的老好人,老好人是要不得的。特别是当副职的要帮正职排忧解难,敢抓敢管,不能遇到问题绕道走,不能做八面玲珑的“滑吏”。要强调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属已有明确规定和职权范围内的事,由分管同志负责处理,不能推诿扯皮,无人负责,也不能敷衍了事,不敢负责,将矛盾上交。班子就是一条船,同舟共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以对事业、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团结一致,奋发有为。

不受制约的权力,犹如脱缰的野马、断线的风筝。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既是预防腐败的关键环节,又是及时发现和调查处理腐败问题的重要手段。

1、把握关键环节,防范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抓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腐败易发、多发部位,特别是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基建工程、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的力度,明确职务禁区。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增强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力。完善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办法,尽早发现问题和苗头,早预防,早控制。积极探索、逐步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将其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范畴,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布职务消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中央非常重视商业贿赂的治理问题。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员工队伍,特别是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很容易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捕猎的对象、腐蚀的重点。要加强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首先,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同时完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原创文章,网。

3、加大审监督力度,保证依法治国。审计工作是党政监督约束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形成规范的机制,充分发挥作用,为本县的发展当好“经济卫士”和“经济谋士”。把审计工作深入到经济活动的一切领域,创新审计的方式和方法,有规划,有计划,有重点,经常分析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既要亡羊补牢,更要防患于未然。要把资金流量大、管理环节多、经济业务复杂的单位和项目作为审计着眼点,把管理基础薄弱、屡审屡犯的问题作为审计的着重点。高度关注资金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管理、工程管理等关键环节,重视事前把关,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彻底整改。要做到“三个必须”和“三不放过”:审计必须从严,漏洞必须纠正,责任必须追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查清原因的不放过,对管理存在的问题,没落实整改措施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人,没处理的不放过。

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担负着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切实发挥好“影子”作用。

1、加大治理腐败的力度,惩前毖后。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掌握有用的线索,妥善处理,疏导矛盾。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办案件,重点查处在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失职、渎职造成资产流失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有案不查、有纪不依,甚至为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组织处理。

2、加强执纪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队伍的建设,不仅关系到保驾护航作用的发挥,而且对党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非常重要。各级领导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人员,积极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切实开展好“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加强监督是履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责任观念;按照“素质更好、水平更高、业务更棒”的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做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模范,做刻苦学习、勤奋钻研的模范,做遵守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形象的模范,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强化具有信服力和威慑力的“影子”作用。

关于党风廉政三违规心得体会报告三

中纪委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多次强调,要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这一决定抓住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害和关键,上符党心,下合民意。同时这也提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即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往往抓了这方面的问题,又冒出那方面的问题,治标难治本,工作上颇有力不从心之感。为什么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有的甚至愈演愈烈,使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意见越来越多,不满情绪越来越大,有的甚至站到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去了。表面上看,这是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实质上是缺乏理论武装、思想认识不明的问题,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忘的问题。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正是因为理论上的不清醒,政治上的不坚定,才导致了工作上的盲目,导致了腐败行为以及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等种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反复出现。

“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就是要求民政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冷暖常挂心上,切实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敏锐地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这个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这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保持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我们只有认真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将“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群众利益”这样一个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科学阐述,全面弄清,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对于统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实践党的宗旨的自觉性,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深入开展,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切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在四个方面率先垂范:一是在深入群众方面率先垂范。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服务,特别是要为弱势群体服务,办好一些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得到实惠。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认真切实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思想和新办法,大胆创新,加快发展,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打下坚实的物资基础。三是在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上率先垂范。必须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四是在弘扬创业精神上率先垂范。把艰苦奋斗的精神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增强创业意识,在与群众同甘共苦中了解群众的疾苦,寻找致富的门路,身体力行,真抓实干,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严格自律,坚决抵制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还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拒腐蚀、保原色,经受住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们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使自己真正做到重事业、淡名利、争贡献。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开拓创新,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和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凝心聚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积极投身我们的现代化建设事业。三是要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勤于调研。到群众中去了解实情、了解真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使思想认识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使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符合加快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四是要坚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做一个廉洁勤政、无私奉献的人。五是要长期保持奋发进取、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在开明开放、舒畅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扎实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前发展。

在民政系统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正确对待手中权利,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可以让人谱写出光辉的篇章,也可以把人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用好了就能造福人民,实现个人的抱负,如果滥用或失控,不仅会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且会使个人身败名裂,遭人唾弃。慎用权力,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十分重要。第一、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不过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各种社会事务。但是,有的人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特别是我们党在执政时间较长的情况下,党员干部很容易产生模糊思想,在权力从何而来,为谁掌权、为谁服务、如何用权问题上容易出现偏差。比如,现在有的人认为,权力不是党和人民给的,而是凭自己的“本事”获得的,凭关系取得的等等。它从根本上违背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私有商品和交换的筹码,进行交易。近几年,全国共查处了十几位省部级高官,他们无一不在丑恶思想攻击下堕落为人民的罪人。这说明,权力一旦背离了人民群众,就必然走向腐败。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观点。第二、掌权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权”只能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以权谋私。历史上有的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为配偶子女服务,为亲朋好友服务,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都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第三、权力是否等于权威?现在,少数干部有一种错觉,认为手中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威。特别是当他感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帮,甚至一呼百应的时候,更加忘乎所以,久而久之,就摆出一副官架子,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是极其错误的。领导权威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你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有权威,相反,还会被群众所抛弃。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因此,只要我们一心为民,办事公道,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在人民群众中就有威信。

目前,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民政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在给我们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的干实事,坚持严格秉公用权,依法恪守廉政,在工作方式上敢于创新,有所创新;在工作阻力面前敢于碰硬,善于碰硬;在工作标准上事争一流,永争一流,再创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关于党风廉政三违规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工作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如下职责书: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指不设党委的单位党支部,下同)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景负全面领导职责。

(二)单位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重要领导职责。

(三)总经理(经理)、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主要领导职责;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景负重要领导职责。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2、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约方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规定,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资料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景,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情景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二)单位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景,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

5、对职责范围内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景,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景。

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标准和程序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按照有关法规,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8、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搞好廉洁自律,管好自我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职责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当实施职责追究。

(一)单位领导班子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实施监督;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职责资料规定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二)单位党政领导人员违反职责资料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职责追究: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2、对上级组织和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纪处理的;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案件;

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编造、篡改有关数据或资料,骗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不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8、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组织检查、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不按要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有关规定。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职责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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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三违规心得体会报告 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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