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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 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范文(四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61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一

第一条为建立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会员管理制度,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会员的业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会员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遵守政府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各项管理办法,并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以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

第四条交易所会员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授权范围内从事商品交易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交易所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有符合交易所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交易所会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层管理人员至少三分之一以上拥有不低于5年的金融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或不良信用记录。

2、中层管理人员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拥有不低于3年的金融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3、基层员工至少拥有不低于1年的金融行业或相关行业从业经验;

(四)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及配套的通讯线路、专业人员及管理制度;

(五)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交易、结算、风险控制制度等;

(六)认缴交易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六条会员申办程序

(一)申请单位注册登记完毕后向交易所提供以下材料,由交易所进行审核:

①公司证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公司组织构架图和高管简历;

④办公场地自有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他有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扫描;

⑤公司工作对接表(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

⑥会员入市合同和补充协议;

⑦会员入会申请审核表和承诺函。

(二)由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与交易所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为会员,申请单位缴纳完相关费用,在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未被批准者交易所出具资格否定书,由申请者自行承担一切申办费用。

第七条会员缴齐交易所相关费用,在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专用资金结算账户,并签署银行三方监管协议后,向交易所申请现场实地复审,现场实地复审通过后方可取得交易资格。

第八条交易所对会员实行年检登记制度,年检登记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至8月31日。经审查通过年检的,交易所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告;经审查未通过年检的,交易所终止其会员资格,并予以公告。

第九条交易所会员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转让其会员资格,禁止以承包、出租、抵押等方式私下转让会员资格。

第十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

(二)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结构;

(三)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经营范围及联系方式;

(四)设立、合并或者终止分支机构;

(五)变更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负责人或者经营范围;

(六)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七)发生5万元以上诉讼案件或经济纠纷;

(八)取得其它交易所会员资格;

(九)因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罚的;

(十)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其它情况的;

第十一条会员因公司经营等原因可以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

(一)会员应向交易所提供如下材料:

1、关于终止会员资格的股东会决议;

2、关于终止会员资格的申请;

3、客户安置及保证金清退方案;

4、提交关于终止后的纠纷处理和责任归属声明;

5、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会员应妥善处理、安置所有客户,清退所有客户保证金及交易、结算资料的后续保管事宜,交易所为其客户推荐至其他会员单位交易或者由客户自行销户、出金;所有交易、结算资料等档案按照交易所有关制度规定由交易所存放,并由申请终止的会员一次性付清所有保管费用。

(三)会员应结清与交易所的所有费用,交易所已经收取会员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在处理会员终止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会员自行承担。

(四)上述处置完成后,交易所与会员签署书面终止会员资格协议,由会员自行在公开媒体发布终止会员资格公告,交易所也将通过网站等方式发布终止会员资格公告。

(五)会员保证金退出办法按照保证金最大峰值计算,保留其最大峰值金额的20%用作风险保障金,自确立交易所发布终止其会员资格公告之日起,四个月后退还风险保障金的40%,六个月后退还剩余的60%。

第十二条交易所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据交易所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业务;

(二)享有交易所提供的交易信息和相关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以交易所规定为准);

(三)对交易所的新业务享有优先参与权;

(四)获得交易所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

(五)对交易所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依据本办法转让、终止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交易所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遵守交易所各项规章制度;

(三)接受交易所监督管理,参加交易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维护交易各方权益,协助交易所处理各种突发或异常事件;

(五)履行保密责任;

(六)按交易所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为了规范市场,构建平稳有序、合法合规的交易环境,保护交易商权益,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会员单位应严格遵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严格考核交易商的准入条件;

(二)严禁未经交易商委托、违背交易商意愿、假借交易商名义等方式开展交易活动;

(三)严禁代交易商签署协议、向交易商索取财物;

(四)严禁传播、提供虚假信息,诱导交易商进行开户;

(五)严禁发布虚假或者误导交易商的信息,恶意诱导交易商进行交易;

(六)严禁向交易商承诺收益;

(七)严禁贬损同行或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八)向交易商讲解交易品种、交易规则时,需真实客观,符合实情,不能夸大其词;

(九)向交易商讲解业务及签订协议时,需向交易商介绍协议内容,并作出风险提示。

(十)严禁程序化高频交易和程序化波段交易,不得涉及破坏交易市场稳定环境的活动或者行为;不得涉及交易所其它禁止性违规交易行为。

(十一)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第十五条各合作单位要加强自身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一旦发现违规操作,交易所将作出严肃处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利用会员身份变相进行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二)以会员的名义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三)向交易商作返佣承诺、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四)误导交易商,明确竞价机制、集体连续竞价的;

(五)资金量和交易量配比不符的;

(六)参与破坏交易市场公平、公正稳定环境活动的;

(七)经过交易所认定的涉及违规交易行为的;

(八)因会员监管不力或刻意隐瞒,发生给交易所和其他会员单位或交易商造成损失事件的(包含但不包括:名誉、商誉、经济等);

第十六条会员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由交易所合规部门核查,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交易所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制止其违规行为: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通报;

(三)强制培训;

(四)暂停会员资格;

(五)撤销会员资格;

(六)交易所对认定违规交易活动参与者罚取相应经济赔偿金,具体金额不少于违规得利部分;

(七)会员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交易所审核认定后出具整改意见书或通报批评,并限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未严格考核交易商准入条件的;

(二)未经交易商委托、违背交易商意愿、假借交易商名义等方式开展交易活动的;

(三)代交易商签署协议、向交易商索取财物的;

(四)传播、提供虚假信息,诱导交易商进行开户的;

(五)发布虚假或者误导交易商信息,恶意诱导交易商进行交易的;

(六)向交易商承诺收益的;

(七)贬损同行或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八)向交易商讲解交易品种、交易规则时,不客观真实,不符合实情,夸大其词的;

(九)向交易商讲解业务及签订协议时,未向交易商介绍协议内容,并作出风险提示的;

(十)会员经营状况、注册资本、法人变更、经营团队及业务联系人变动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未向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的;

(十一)未有效履行会员职责,积极配合交易所各项活动的;

(十二)交易所规定的其它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会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交易所审核认定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并对相关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进行强制培训:

(一)会员有违规收费行为的;

(二)未按时缴纳交易所规定各项费用的;

(三)交易所规定的其它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会员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交易所审核认定后,撤消其会员资格:

(一)私下转让、出租会员资格,将交易活动委托给他人管理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

(二)以交易所业务名义从事非交易所业务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没有贸易经营的,且未经报备批准但取得其它交易场所会员或代理商资格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五)交易所规定的其它违规行为,被撤消会员资格的,会员资格费及会员管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南宁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关于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__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供给反映学校经营情景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进取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景、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景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景,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提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景,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景,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景,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景,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能够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贴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供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供给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教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所以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景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景作为当月绩效考核资料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景有出入,将对直接职责人员(如生活教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资料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必须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到达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坚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供给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关于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三

老师、同学们:

今天是第1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教育主题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此,我校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确保师生安全的规章制度,与共建单位密切配合对学校的防火、防盗、防爆及防止流氓滋扰等做了周密布置,防患于未然。本周我们还将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新颖和富有特色的安全教育及演练活动。在此,我要求同学们做到如下几点:

1、远离危险物品。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

2、按时作息,放学排路队回家,不在中途停留玩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3、节假日不要到学校来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双休日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的学生,应按时到校有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写请假条,家长应在请假条上签字,交给辅导教师。

4、做好卫生防疫、防病工作。不带零食进校园,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传染病传播。生病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治疗并向学校报告。

5、积极开展“反敲诈、保安宁”活动,坚决打击侵犯、教唆、引诱未成年人的犯罪。当遇到敲诈抢夺时,应立即向老师、家长报告。要熟记特殊电话。巡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6、不要进入“三厅两室两吧”,避免使学习受到影响、身心健康受到污染和受到人身伤害。

7、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了解防火、防电、防毒、防盗、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了解家中各种设施、电器使用方法和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及注意事项,对于不适宜儿童使用的东西,不去乱动。

8、不要到危险场所玩耍。如:高压塔下;铁路、公路旁;变压器下;河、潭、坑边;工厂生产区和仓库;建筑工地;废弃无人居住的房屋;防空洞、地窑、水进、粪坑附近;屋顶、树梢、墙头等。

9、掌握躲避坏人伤害的方法,注意自我保护。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不要让陌生人尾随自己回家,不向外人泄露家中的作息习惯、经济状况等。低段学生应认识家庭住址或熟记电话号码,不允许在外留宿。

同学们:你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是祖国的未来,党和人民对你们寄予了殷切的期望,你们正外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安全问题也愈加显得重要。而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地成长仅靠教师、家长跟随在身边保护是不够的,你们要增强安全意识,学习和了解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本领,培养自护自求能力。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合格的小公民。

关于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四

为完善教职工加班制度,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1、各处室按照本处室的职责范围、岗位职责制及工作计划,充分利用上班时光,完成各项任务,尽量不要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光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加班完成任务的,方可安排教职工加班。

2、学校各处室需安排教职工加班,处室负责人应先向校长室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3、确需加班的要事先周密安排,做出计划,说明完成任务的工作量、加班时光和人数。且要严格控制加班次数和人数。

1、休息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各处室负责人需事先制定书面加班计划和事由,到校办公室领取和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室批准签字,方可安排加班。

2、若遇特殊情景,各处室来不及填写《加班申请表》,各处室负责人须事后及时补办加班手续。

3、审核人对实际加班工作完成情景应予即时检查,确认加班具体人数与实际加班时光,填写加班检查表,即时上报校长室存档。

4、校长室对于加班工作完成情景每月统计,每学期汇总,年底统一发放。

经批准工作日晚上加班、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5元人。

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 制度创新攻坚方案心得体会范文(四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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