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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负责精神心得体会报告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4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三个负责精神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直从学校到学校,没有从事一份真正工作的经历,所以刚来公司,我不知道自己未来的方向,叫我做什么我就完成什么,二维工程制图,三维模型建立,工厂机器调试记录,去天津做实验,电话联络客户,和领导一起出去谈判,我都参与过。很感谢公司对我的重视,这些事都让我去参与、去实践、去锻炼,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下面详细介绍下我的工作:

1. 二维工程制图:二维工程制图从开始读研算起,已经三年没有遇见,autocad软件也有三年多没有接触,但在这刚开始的两个月,二维工程制图已成为我工作的重要一部分,从最开始的2.0/2.4 进气歧管的二维工程图纸的修改尺寸公差,到水星公司罩盖和油底壳的工程图纸的完全模拟重画,再到1.8罩盖以及其上面三个小块挡板工程图纸的完全设计,我正在一步步熟悉,一步步地前进,水星公司二维图纸,竟成为李工作为典范让王斌在绘图时参考的标准,虽然他以为这是水星公司的原版,但尺寸的标注,我觉得我标的比水星公司的更清晰,更符合中国人看图的思路。最近的这次1.8罩盖三个小挡块工程图纸的完全设计,从开始到结束一共不到一个半小时,平均每半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一幅二维工程图。但有一点我得承认我的不足,由于对塑料工艺的不熟悉,在标注尺寸公差时感觉没有概念,这也许就是塑料件和铁件工艺的不同之处。

2. 三维模型建立:三维模型的建立对我来说倒不陌生,因为在读研期间,无论是在做零部件的有限元分析,还是做整车的运动学以及动力学分析,都需要三维模型,虽然这些三维立体模型都由厂家直接提供,但考虑到有限元模型前处理的复杂性,我还是学了一些三维模型建立方面的知识,以帮助我缩短有限元分析前处理的时间,毕竟,有的时候直接在cad软件里修改模型比cae软件里修改要简单的多。在这工作的两个月里,做过的唯一一次三维建模就是1.8罩盖模型的缝合,虽然最后由于技术和时间问题,最后交给博创公司去完成,把所有的责任推给我,但我还是要解释下,这个模型,我只是做缝合,将已经建好的片体全部缝起来,那段时间,很多天都是加班到很晚,我很想完成好,但好几次,我都在辛苦劳动了一天后,第二天被通知某个地方需要修改,然后要求全部重做,导致前一天的工作白做。虽然最后把所有的责任归咎到我,我也接受,因为这个模型我参与了,我觉得我有责任去承担。但有一点说明我必须要提,把所有的面全缝好确实没有 500m大小,但其中很多重复面都在一次又一次的修改后没有删除,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是因为我自己觉得在三维建模方法上,我有很多不足,我要告诫自己以后要好好学习三维建模。

3. 工厂机器调试:这个我做的时间也就几天,没有太多了解,由于读研时周围大部分同学都从事控制理论,觉得这个机器要达到理想工作,并不是太难,毕竟,出问题的热嵌设备所作动作都很简单,不需要太深奥的控制理论,把机器的精度提高上去就行。

4. 去天津做实验:一开始,我以为这个实验很重要,我和江淮那名工程师都是很小心很认真地去对待这个实验,每个实验步骤当时都很认真地作下记录,以为这个实验的结果会对以后有很大的影响,但回来后,在一次与我一道去参加试验的江淮那名工程师的聊天中得知,这个试验根本就不是什么对比实验,我们公司做的快速成型件完全是江淮找设计公司全新设计的一个进气管,和三菱那个进口的进气管完全不一样,江淮叫我们做这个实验的目的,是带着一种期盼奇迹会出现的幻想,幻想最后的结果会和进口进气歧管一模一样,不过很遗憾,结果没有实现。

5. 电话联络客户:这个最典型的工作就是和psm公司关于嵌件修改的问题了,陈总也多次批评过,说我在说话方式上过于谦让,这个嵌件样件最初我们要求的是15 个样件,再到30个,再到50个,我觉得我们采取的就该是这种相互协商的口气,我承认,陈总的方式没有错,我们作为需求方,有理由理直气壮要求供货方无条件答应我们的要求,不过最后的结果还是很不错的,psm公司的联系人员答应了我们不断提高需求样件个数的要求,也和我说过她在很努力地和无锡那边在联系,加快速度,最后交付的日期也只比陈总要求的7月20日寄出晚了一天,严格来说,双方都算很满意地完成了这批样件的工作,毕竟作为贸易,双方都能满意互赢,那是最好的结果。

6. 和领导一起出去谈判:陈总谈判的坚定,这个我觉得是我最该好好学习的地方,我们该做的不该做的,在谈判之前,自己心里首先了如指掌,在谈判的过程中,让对方知道我们的实力,不敢轻视,表达出自己明确的立场,但又不至于太强硬,给对方太大压力,谈判时这个度的问题,很难把握,也是陈总一再提醒我的地方,在这方面,我有很多不足,但我知道,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所知道的知识面太窄,心中无底,那是不可能做到缩放自如的。

推荐三个负责精神心得体会报告二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内部人员过问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规定》)。

以上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 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 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 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七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

党委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或者向其他党组织通报情况。

第八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3月18日起施行。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第四条 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第五条 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第六条 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七条 办案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办案人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八条 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并依照以下方式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线索进行处置:

(一)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二)本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三)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四)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或者通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所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司法机关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第十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行为之一,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办案的情况和办案人员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适用本规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第三条 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依法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下列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八条 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九条 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第十条 对反映或者举报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线索,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不属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三个负责精神心得体会报告三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到公司已经三个多月了。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一段经历,在这段时间里领导及同事在工作上给予了我极大的`帮助,在生活上给予了我极大的关心,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海纳百川”的胸襟,感受到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豪气。在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成为公司的一份子而自豪。在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我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在9月份,我拿到的第一份资料就是公司简介,当时觉得企业规模较大,发展空间。经过了不太漫长的程序而入职,其间对公司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了三个多月的亲身体会,对本职工作和公司有了更深的了解。公司的文化理念:“xxx,xxx。”我对这一文化理念非常认同,公司发展不忘回报社会的壮举,令人敬佩。公司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这是不断能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在这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我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从未迟到早退,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平时生活中团结同事、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一本《细节决定成败》让我豪情万丈,一种积极豁达的心态、一种良好的习惯、一份并按时完成竟是如此重要,并最终决定一个的人成败。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渴望有所突破的我,将会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时时提醒自己,以便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越走越精彩。

根据目前工作分工,我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历史审稿。通过完成上述工作,使我认识到一个称职的xx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流畅的文字写作能力、灵活的处理问题能力。

虽然到公司来了三个多月,对公司还不够了解,审稿熟练程度也不够,问题还很多。随着对公司和工作的进一步熟悉,我觉得多做一些工作更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问、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学无止境,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工作创造性做好做扎实,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司正处于企业转型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这一时期应该从管理上下工夫,企业管理的好坏,会决定企业转型的成败。首先,要加强思想观念的转变,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管理干部要改变老观念,要从实干型向管理型转变。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外培,这样可以开阔视野、学习管理理论。其次,公司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权、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核方式。好的制度可以改变人的行为,好的制度可以激励员工,好的制度可以强化管理。第三,要做好后继人才的培养工作。成立xx年了,当年创业的壮年人已经逐渐变成了老年人,这也是客观规律,从现在起,要做好老同志的传帮带工作,把他们的好做法传下来,永载史册。第四,既要引进人才,还要用好人才,特别是要挖掘公司内部现有人才,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来到公司工作,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了很大的进步与进步,也激励我在工作中不断前进与完善。我明白了公司的美好明天要靠大家的努力往创造,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美好明天更辉煌。

推荐三个负责精神心得体会报告四

按照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共灵壁县教育工委《关于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灵教工委 [2020] 26号)精神,我校领导班子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联系工作实际,聚焦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有关“四联四增”“ 四对照四检视”“十查十做”要求检视的问题,联系政治、工作、管理、作风实际,认真查摆在思想政治、担当尽责、为民宗旨、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个人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五个重点方面,深入查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原因。现将自己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思想政治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党教育培养多年,对于加强理论学习的态度是自觉的,认识是一贯的,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往往存在降低标准的问题。尤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有时仅限于通读、抄写原文或者只是利用零散碎片时间用手机学习,对知识体系和整体框架的建立还缺乏系统性、全面性,致使学习效果片面化。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但有时候也存在对学校未来发展担忧,感到迷茫的问题。

(二)在担当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自身政治建设,要保持思想清醒、政治坚定,是回应人民关切、成就党的事业的关键所在,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明政治纪律,引导全体教职工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通过剖析,我认为自己还存在以下不足:

1.理论学习不足。总认为从文件、报纸和手机上了解一些即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不断滋生,从而在理论武装、改造自我方面有所放松,对上级党组织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研究的不系统,对新形势新情况的分析判断不透彻,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学校工作效果不明显。

2.对履行党员义务有时存在意识不足、动力不足的问题。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思考不深入,没有很好地解决理想信念、思想方法等问题,导致“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树立得还不够牢固,还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更多关注自己比较熟悉的工作,但对工作调查不深、研究不透。

(三)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调查研究不够经常,对教师和学生所需所盼不够了解,在深入教育教学一线不够,针对安全、后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的解决,导致工作的标准还不够高。二是有时对工作存在懈怠心理、畏难情绪,缺乏奋勇争先的拼搏精神,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批评指责多,指导帮带少。没有把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

(四)勤政廉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对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学习坚持不经常,勤政廉政意识树立不牢,认为这是务虚的工作,平时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自己所负责的学校体育工作,工作和生活方面,能够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总觉得自己职小无权,廉洁自律与自己无关。在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上觉着很不以为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照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现对以下五方面的情况进行报告和说明:

1、没有利用名贵特产或利用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

2、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查摆的问题,按相应整改措施和台账,逐条认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经过系统查找梳理,深刻剖析自己存在的不足,虽然问题在表面,其实根子在思想。经过认真剖析,自己感到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在思想方面,思想上求真务实不够,与时俱进不强。有时候忽视了事物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有理论与实践、制度与实际相脱节的现象。平时也要求自己工作中要注意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有时还存在脱节现象,存在主观主义因素,致使工作有时候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务实。

2.在政治方面。虽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拥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觉悟,但是对照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高标准和严要求,自己在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远大理想和中理想信念还没有上升为一种理性自觉;在讲政治上自身对其缺少“较真”的劲头、未能旗帜鲜明的一抓到底。

3.在作风方面。对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没有时刻以最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随着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有时候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一些社会现象见怪不怪。对一些四风表现,不敢抵制,认为个人无法改变,而只能随大流。这些都是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的具体表现。

4.在能力方面。对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的少,啃硬骨头力度不够大、碰硬精神不够足的情况。 “开拓创新”的工作魄力不足,在具体工作中有时存在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心态;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有时思考、顾虑的方面太多,致使一些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

5.在廉政方面。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源是自我改造的紧迫性不强,刻苦钻研了主动性不强.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干部职工上不够, 在如何增强他们的纪律规矩意识、增强防腐拒变上思考的不多、拿出的办法还不够创新.

针对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分析,就我个人来讲,虽然找出了些突出的问题,但存在的问题肯定不止这些,还需要各位领导、同事帮我再找,再给我指出。就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

1.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端正学风,深学深悟深学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系统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在理论上融会贯通,思想上清楚明白,行动上落到实处,提高自己推动工作的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国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问题导向,向实践学习,在深化学习中不断提高质效,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努力做党和群众信赖的好党员、好干部。

2.牢记宗旨观念。争做勤奋工作的表率,牢记宗旨,克难求进。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大局,团结同志。发扬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干精神,积极为师生及学生家长做好事、做实事。摆正位置、当好角色,充分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学会冷静地看待问题,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的开展。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今后不管工作有多忙,都要听取同志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同志们的批评并加以改进,妥善处理好人际关系。

4.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对学校思想政治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知名度。

5.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按照新修订《党章》、《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把规定要求落实在工作和生活之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做到工作上从高从严,生活上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对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要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坚定理想信念,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体现到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上,努力提高工作成效。坚持严以律己,敬畏权力,保持政治本色。牢记党员身份,不把自己混同与普通群众,不能满足于过得去,而应高标准,严要求,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时刻树立大局意识和以校为家的观念,在落实各项工作中脚踏实地,严格要求,按照政治上坚定、作风上过硬,业务上精通、工作上勤奋、纪律上严明的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推荐三个负责精神心得体会报告五

这篇课文是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二年级下册)第六组的第三篇课文,这组教材围绕人物的优秀品质来选编课文,以诚信,孝敬贯穿始终,把优秀的思想品质教育融合在生动搞笑,感人肺腑的故事中。课文中的三个儿子应对着三个妈妈,当他们的妈妈拎着沉重的水桶走来时,力气大的只顾翻跟头,嗓子好的只顾唱歌,他们对妈妈手里的水桶视而不见;而那个“没有什么个性的地方”的儿子,却能帮忙妈妈拎水桶,这样的儿子才是真正的儿子。

1、会认6生字,会写9个生字。

2、分主角朗读课文,读准人物说话时的语气。

3、欣赏课文,懂得要孝敬父母的道理。

教学重难点:欣赏课文,懂得要孝敬父母的道理。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生字卡片

教学课时:两课时

第一课时

教学目标:

1、学会本课生字

2、理清课文脉络,熟读课文

教学重难点:识记生字,熟读课文

教学过程:

一、创设情境,诱发兴趣

二、初读课文,学习生字

1、借助拼音,学习生字,掌握识字方法

2、指导书写生字

三、感知课文,理清脉络

1、分段轮读课文

2、检查读文状况

3、自由读课文,理清脉络

四、巩固练习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1、复习生字。

2、能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读出人物说话时的语气。

3、欣赏课文,懂得要孝敬父母的道理。

教学重难点:

欣赏课文,懂得要孝敬父母的道理。

教学准备:多媒体课件,生字卡片

教学课时:第二课时

教学过程:

(课前互动:手操游戏,唱歌)

一、谈话导入,巩固识字

1、真诚地表扬,导入新课

2、复习生字词,巩固读音

3、出示图片,激发阅读兴趣

二、细读文本、合作探究。

1、自读课文,找出三个妈妈的话,用“”划出来。

2、交流:你都找到哪几句话,指名读

3、品读三个妈妈的话,体会阅读乐趣

(1)自由练读:把自己当成妈妈,你会怎样夸奖你的儿子?会用怎样的语气?

(2)进入主角,感情朗读

品读一:第一个妈妈的话。

a、指名扮演主角读,听听她怎样夸自己的孩子。

b、评价

c、生读后访问:这位妈妈,您说这句话的时候在想什么呀?相机指导朗读

品读二:第二个妈妈的话。

挑战读,评价,指名演读

品读三:第三个妈妈的话

a、指名读,理解“没有什么个性的地方”

b、范读、齐读、分主角读

c、小结方法

(三)读读说说,体会“孝敬”美德。

1、三个妈妈打完水走回家,她们走走停停走走停停,这是为什么?

2、从文中的哪些词或句子看出水很重的呀?相机理解“晃荡”

3、体会妈妈提水的辛苦。

4、三个儿子看到自己的妈妈在提水,他们是怎样做的?

默读课文,用“找出三个儿子的做法。

(1)出示课件:“一个孩子翻着跟头,像车轮在转,真好看;一个孩子唱着歌,歌声真好听。另一个孩子跑到妈妈跟前,接过妈妈手里沉甸甸的水桶,提着走了。”

读读议议三个儿子的不同做法

(2)说话训练:一个(只)一个(只)另一个(只)说一段话。

5、合作探究:为什么老爷爷说只看见一个儿子

(1)课件播放一个妈妈与老爷爷的对话

(2)分主角朗读。

(3)讨论:明明有三个儿子,老爷爷为什么说只看见一个儿子?

三、总结拓展,明理导行

1、联系生活说说你该怎样做个孝敬父母的孩子?

2、颂读《三字经》,升华主题。

四、指导书写

1、课件出示生字“晃荡”(田字格)

2、引导观察,演示书写顺序

3、师范写,提醒关键笔画

3、生练写,评价书写

板书设计

23、三个儿子

贴图贴图贴图孝

翻跟头唱歌提水敬

??(好儿子)父

《三个儿子》第二课时教学设计说明

《三个儿子》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三个妈妈在井边打水,她们一边打水一边夸自己的儿子。当

母亲们拎着很重的一桶水回家的时候,三个儿子都来了,但只有一个儿子接过妈妈的水桶。这是一篇十分浅显的课文,但是浅显的文字中却包含着朴素而深刻的道理,那就是“为人子,方少时,孝与亲,所当执”。

一、细读文本,读中领悟。

朗读是十会古老而又富有生命力的学习方法。新课标尤其强调要让学生充分地读,在读中实现素质的全面提升,而我校的研究课题“阅读教学的语文本色研究”也强调了朗读的重要性,要让朗读成为阅读教学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所以我在设计此课时,给了学生充足的朗读空间,以指名读、齐读、范读、分主角读、扮演读等多层次的朗读训练,在"多读多想、读懂课文"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朗读潜力。让学生在朗读中入情入境,引导学生对文本资料进行仔细地揣摩。在读中整体感知,在读中受到情感的熏陶,从而优化自身的综合素质。注重情境的创设,让学生置身于课文的主角之中,设身处地地读,如把自己当成文中的妈妈,夸一夸自己的孩子,并对学生进行采访之类的形式,挖掘学生内心的交流,让学生们很快就体会到作为一个妈妈在介绍自己的孩子的时候是怎样的骄傲和自豪。此外,透过主角扮演、讨论交流等手段,让学生明白"只有能帮忙妈妈分忧的孩子,才是好孩子"的道理,从而弄清老爷爷说只看到一个儿子的原因。

二、语言训练,悄然无痕

作为本课的一个语言训练点,让学生在读读议议三个儿子不同做法之后,我安排了一次说话训练:一个(只),一个(只),另一个(只)。让学生能透过课文相关段落的学习之后,及时进行口语训练。对低段的学生来说,这是学习上一个难点。如何突破?我在课件中设置了一部分学生活动的图片,让学生看图说话,带给了“借助教辅说话表达”的机会,之后再进行引导,透过一次又一次的说话,拓展他们的发散思维,实现了从“扶”到“放”的过程,这种段式的运用也就水到渠成了。这样,让学生进行了扎实的语言文字训练,实现了语文学科人文性和工具性的和谐统一。

三、感悟明理,升华主题。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教学要注重语言的积累、感悟和运用,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本课是在搞笑故事的叙述中,揭示了一个深刻而又厚重的道理“孝敬父母”,要让学生透过课文的学习,懂得儿女就应以实际行动为父母分担生活重担的道理,在生活中做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在对文本进行了解读之后,我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实际说说自己该怎样做个孝敬父母的孩子,由于对文本资料有了很深的理解,有了感悟,再加上贴近生活,学生往往就能有感而发,畅所欲言,从而于无形中升华了本课的主题,此时我不失时机地让学生来颂读《三字经》,让学生在琅琅上口的颂读中更深地体会我们中华民族所颂扬的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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