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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 法治报告会体会心得(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81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一

或者说是教育观念,教师的本职不仅仅是教书,而是“教书育人”,不多赘述。

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要求:小学教师会教两门课程。

学生发展:学生是生命个体,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而不是割裂成学科人。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使命:增加生命的厚度,增长生命的意义。

道德与法治课程应有的观念:道德与法治教材和课程是儿童的,不是成人的。

其一,采用儿童惯有的语言,而不是成人化的命令方式。包括话题、内容、儿歌、童谣等,主持人、活动的人、教材的生活内容、引导儿童思考的话题和问题。

其二,课程是生活的,不是学科的。采用儿童生活语言不是书面语言,如公物:“这些是我们大家的”,而不是用科学的概念来解释。避免制造心理距离。关心儿童生活真实存在的问题。课程的目的是改变儿童生活的状态,由当下走向更加美好、更加善的生活,而不是建构知识体系。使儿童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完成书面作业和考试。

其三,课程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

时间上的开放。回望过去,反思当下,规划未来。你想想你有过这样的事情吗,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怎样做。由此汲取营养。

空间上的开放。以德育课程为核心,辐射学生各种活动和教育,如入学教育、班团队、学校大型活动、家庭生活、社区公共空间。

向学生开放。通过学生学习,完善课程内容和课程目标。

向教师开放。教师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是解释者不是强调学习重点的人,而是引路人,是教材内容与儿童生活结合的引导者,是教学内容的再创造者。

其四,课程是融合的,不是割裂的。

内容之间融合。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融合,以生活为导向,深度融合。如大家排好队与规则。

多元心理素质的融合。是综合性的实践智慧,只有与情感、意愿、判断、行动结合在一起的道德知识才是有行动力的知识,而不是僵化的知识,这就是生活智慧。

人与世界的融合。中国传统文化是天人合一,一个人的存在是作为与自然对话、与家庭和谐相处、对社区有所贡献、对国家兴旺有所努力的一个人而存在。人的存在和生活,要实现自我完善。

多元文化的融合。如各民族文化,如城乡儿童,如主流群体与特殊群体。教学做融合,引导儿童做人做事是根本目的,通过过好生活方式来引导。

《道德与法治》课不是在教一个知识体系,也不是一些道德法治体系的拼盘。而是将各种知识、现实情景、人类情感、、社会规则、未来志向结合在一起而综合形成的最佳生活判断、行动方式、决策能力等,这是一种教育实践智慧的存在状态。

知—道(法律)情—感(感受)明—辨(判断)意—志(志向)决—策(策略)技—能(能力)行—动(动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在这个社会中,有许多行为规范约束着我们的一言一行,这就是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实很简单,只要做每一件事都用心仔细想一想,多为他人考虑一点,道德就会伴随在你的身边.

有一次,我和妈妈到银行存钱,银行里人头攒动,我和妈妈排了很长时间的队伍才轮到我们.就在我们走向柜台时,一位70多岁的老人忽然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我开始还认为他是有什么东西丢在那里要拿回去,可他还没站稳,就发话了:“请问一下养老保险怎么取?”

我可不高兴了,明明是我们先来了,怎么让他先办起业务呢?而且这么大人了,先来后到这点道理不懂吗?可妈妈却好像让着他一样,什么话也没说,而且还把身子往一边让了让.妈妈的举动,更让我惊讶和气愤,难道妈妈也不懂这点道理吗?妈妈好象看见了我表情的变化,就悄悄把我拉到一边,微笑着对我说:“你是不是有点不高兴啊?”我用劲地点了点头,气愤地说出了我的想法.妈妈的脸色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对我说:“你这就不对了.虽然先来后到是规矩,但是他毕竟是位老人啊!而且他跌跌撞撞,必然有重要的事情.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种道德的表现,所以我们必须要让着他,尊敬他.”我这才点了点头.妈妈的表情终于由严肃化为轻松,“如果你也是一位老人,你愿意为这么一件小事而和别人争吵吗?”我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这是,那位老人的事已经办好了,正招呼我们过去.他这时向我们解释:“刚才真对不起,我有点急事,让你们久等了!”我笑着说:“没关系!这不算什么!”同时,我也看见了妈妈赞许的目光.

可见,道德还能让社会更加和谐,幸福,美满.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二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资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礼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务必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务必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务必加强法制。务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务必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透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务必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务必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必须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但是,务必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务必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务必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务必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

和宗旨要透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透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必须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样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礼貌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

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礼貌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但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样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此刻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务必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

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一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务必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明白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完美、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贴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

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贴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贴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职责。个性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用心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

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持续清醒的主角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理解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理解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善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礼貌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理解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忙、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理解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

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务必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理解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理解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理解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理解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个性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三

法治两个字并不陌生,但总觉得离自己很远,随着“六五”普法的到来,通过观看法治节目,浏览普法网站,学习法律知识,我逐渐认识到,法治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阳光。

据调查资料显示:一些青少年不懂法,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数已占全国刑事总数的70%以上……而下面的一则案例,更是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闭上双眼,我仿佛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爷爷奶奶,痛苦后悔的小新,睁开双眼,我们必须认识到,酿成这一悲剧的背后是法制意识的淡薄,是普法建设的漏洞。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法律首先应该被理解为是一个公约,一个如何建立秩序的社会公约,所以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总理的一番话另人深思。

那么,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重要部分,更应该肩负起这份光荣而又庄严的责任。

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都将陷入污泥中。”所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是普法精神的重要体现。过马路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接受普法材料,宣传法律知识,凡此种种身边事,我们又是否认真去做?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法治的细节,犹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变成夺目的珍珠。实施普法行动也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重视量的积累,学会优化结构,不失时机促成飞跃。

试想人人都能首先提升自己,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四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14级电气一班的王龙龙,此次代表14级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演讲。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积极响应依法治国号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我做起".

今年10月,中国共产党xx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史上首次将全会主题落脚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表明今后的执政思想,也反映出党在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的重大政策考量。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前车之鉴十年"文革"动荡不安,如何避免这种历史性悲剧,邓主席同志曾说:"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讲:"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万象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只有法治才能保障我们社会生活的顺利运行,只有法治才能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法治才能让中华民族在现代化的征程上拓展更加广阔的天空,让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振翅高飞!

新制度、新起点、新变革、新境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必须沿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路径。在这一漫长而坎坷的路途中,学习法治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尤为重要。当法治成为一种信仰,法治的观念深深地驻扎于每个人的心中,这个古老民族的复兴指日可待,这个伟大国家的崛起触手可及!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进步,一个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停的、反反复复的思考,民族复兴伟大理想的实现也需要全体公民的不懈努力。作为青少年,我们也应当深刻认识到自己是这个国家的一部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该从自身开始,有法必依,做任何事情,一定要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坚决支持依法治国方略,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早日实现民族复兴贡献一己之力!

愿天下太平,国家安泰,百姓安居乐业,社会长治久安!书生意气,零星薄愿,拳拳之心,日月共鉴!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五

为充分展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切实突出基层法治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社区)法治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及有关法治国家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的决定》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突出矛盾问题,努力探索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

建设“法治示范村(社区)”是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发挥“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利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有利于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对促进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组织建设

1.组织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各类组织健全。

2.职责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协调,廉洁自律,带领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事业。

3.运转良好。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依法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组织群众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民主建设

4.民主选举。按期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组织和村(居)民代表、村文书(会计)等人员。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实行“两推一选”,村(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无违法选举、违法任命、违法罢免等行为。

5.民主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村(居)民议事机构和议事规则健全,决定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前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

6.民主管理。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议事会议。村(居)民代表定期联系推选户或村(居)民小组,收集和反映村(居)民意见。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得到严格遵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印章管理使用制度、村(居)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台账规范,印章使用严格,档案保管安全。

7.民主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实行党务、村(居)务、财务、服务公开和村(居)务质询制度。建有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单、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一般事项每季度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布,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况,财务公开应逐笔逐项公布。应当公开的事项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公布。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社区)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社区)“两委”成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无村(社区)“两委”成员被评为不合格。完善质询问责和惩戒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召开质询会回答群众质疑,及时纠正村(社区)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无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无违法违纪、无侵犯群众利益的村(社区)干部。

(三)法治建设

8.法治宣传教育。法治理宣传教育纳入村(社区)年度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3次,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性普法活动,并建普法教育档案及台账。建有村(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村(社区)建有1个法制图书角(室),法制图书品类齐全,村(社区)建有规范的法制宣传栏,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村(社区)配有1名法律顾问、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配有1名“法律明白人”。

9.依法管理。村(居)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促进村(社区)各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提供贴近群众实际的免费法律服务,帮助村(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人民调解组织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实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县(区),及时消除基层社会不稳定因素,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10.平安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楼栋长负责制、巡逻联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制度落实。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建成电子监控网络。配有应急器材,定期开展防灾知识宣传与演练、自救互救技能等培训,参加社区紧急救助员培训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低于总数的20%。定期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辖区治安秩序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卫生事故和重大刑事犯罪。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

(四)和谐发展

11.经济发展。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群众收入稳定增长。发展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注重科技引领,形成区域特色,提高农业效益;减轻社区负担,理清社区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出台扶持政策,发挥党员、能人的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共同致富。

12.公益事业。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公益慈善组织全覆盖,经常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以“慈善超市”和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为平台的慈善服务网络体系健全。建立面向全社会的志愿者动员系统,推行志愿者注册和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完善志愿者绩效评估、风险保障、激励表彰等规定。有不少于五支的志愿服务队伍。社区组织每年承接一个以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配备一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流动人口、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受灾群众和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显著,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良好,城乡风貌整洁优美,道路桥梁定期养护,垃圾定点投放分类处理,车辆停放有序,宠物豢养文明,无“脏、乱、差”现象。

13.文明和谐。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社会风气良好,村(居)民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举止文明、注重仪表,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婚丧、树立新风。各民族团结和睦,流动人口与村民(居民)和谐相处。遵纪守法户达95%以上,计划生育率达100%,无参与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示范点建设作为服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各乡镇司法所要把示范点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落实专人,配合乡镇依法治理办、民政办公室,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步骤,逐步推进。

我县村级政权分布较广,地理环境、区域差别等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各乡镇要立足本地实际,勇于开拓创新,选择不同类型的村(社区),开展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内,各乡镇要在过去已命名的法治示范村(社区)基础上,新建至少一个法治示范村(社区)。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5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创建标准要求积极推进;10月1日至15日,迎接县司法局统一验收;10月16日至10月30日,迎接依法治县办明确的重点村(社区)达标验收。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

强化“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督查活动。建立健全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回访”已经表彰命名的村(社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摘牌除名,使“法治示范村(社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六

法律,是什么?是那样的虚无缥缈,又是那样的清晰明了,指腹轻轻地划过每一个字,精美的插图在眼前快速地划过,却好似一股莫名的风,我平静的心湖荡起一丝丝涟漪,书捧于手中,在这平静的夜晚,趴在书桌前,孜孜不倦地读着,如饥如渴地看着,忘却了自己,也收获了自己。

看着那本已经有些破损的,我曾经爱不释手的书,《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许儿时的我,只是被他那精美的图画,生动的文字所吸引,以至于每次看到它,耳畔总是想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先成人,再成才”,以至于每次翻开它,脑海里都会浮现‘法律’这个既熟悉又有些生疏的词,就像恋了几世的情人,不曾相见,却早已在心中影影绰绰。

渐渐长大,深情抚摸着它的书皮,是它让我明白我与法律相识已久,法律,就好像无形的风,一场清清凉凉的雨,那带着青草般甘甜的空气,一个从我出生便陪伴着我的保护罩,那样的近,又是那样的远,不曾相逢,却已经相识!

法律,就像一杯清泉之水,清而澈,凉而柔,在我需要他时自心底源源流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法律,还让我懂得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道理,懂得了言必信,行必果,懂得了怎样去更好地保护自己,懂得了怎样去克制自己,开导自己,不因为电脑的诱惑踏入网吧,不因为金钱的诱惑而误入歧途,使我不禁想起拘留所中,因为一时的不理智,不少追悔莫及的身影,不禁叹息,不要等到坠入绝望的深渊,被伤得体无完肤之时,才想到补救,却已经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最容易因一时的心血来潮,冲昏了头脑,受到邪恶力量的摧残。让我们坚信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做到多读书,在书中坚定自己的梦想,在书中学会怎样保护自己,在书中学会保尔·柯察金钢铁般的意志!

又是那样平静的'夜晚,月光幽幽地照在纱窗上,悄无声息地洒在地板上,我趴在书桌前,孜孜不倦地看着那本儿时爱不释手的书——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让法治之光照耀大地,让法治之花漫山遍野,让法治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法律在知识的浇灌下,长成参天大树!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七

最新部编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教学计划本学期我承担六年级《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教学工作任务,为了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追求,增强职业道德,掌握教育规律,拓展学科知识,强化专业技能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过程。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如下:

本班多数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对道德与法治这一学科很感兴趣。由于本班留守儿童较多,缺乏家庭教育,导致了少部分的学困生,这就要求教师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尽快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二、教材分析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下册教材是从2020年春季正式实行,全册共四个单元,分别是第一单元(完善自我健康成长),第二单元(爱护地球共同责任),第三单元(多样文明多彩生活),第四单元(让世界更美好)。

1、通过第一单元《完善自我健康成长》的教学,使学生懂得每个人都应得到尊重,学会如何尊重自己、他人。懂得宽容的意义,养成友爱宽容的品质,进一步完善自我,促进健康成长。学会思考过去的事并从中得到经验和教训,从而完善自我,让自己做得更好。

2、通过第二单元《爱护地球共同责任》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到地球的健康关系到人类的安危,从而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懂得环境保护的方法,并激发学生保护环境的责任感,自觉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举手之劳做环保”的自觉性并从自己的身体力行中感受到幸福和自豪之感。

3.通过第三单元《多样文明多彩生活》的教学,了解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我们要加强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

文化的交流互鉴,夯实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文明是多彩的,人类文明因多样才有交流互鉴的价值。不同文明只有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才能为人类文明进步、世界和平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4.通过学习第四单元《让世界更美好》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到世界上各个国家只有团结起来,形成共识,达成共通,互惠互利协同发展,才能为人类世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未来。对于学生们认识我们自己身边的生活环境也有一定的引导意义。和平的友善的生存环境,需要我们人人努力为之奉献力量。世界是多边的不是单边的,只有热爱和平,用科技发展造福人类文明,才是地球家园上每一个成员共同的责任。

1.懂得每个人都应得到尊重,进一步完善自我,促进健康成长。

2懂得宽容的意义,养成友爱宽容的品质,进一步完善自我,促进健康成长

3. 懂得反思的意义,养成反思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完善自我,促进健康成长。

4.初步了解全球环境恶化、人口急剧增长、资源匮乏等状况,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采取的相关对策,体会“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含义。初步了解自己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有权利也有义务的观念。

5. 了解我国曾经发生过的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知道大自然有不可抗拒的一面。感受人们在灾害中团结互助的可贵精神,学习在自然灾害中自护与互助。

6.养成通过自主查阅资料学习历史的习惯:了解环境与人类文明发展之间的依存关系,能够注重对自然环境的保护。

7. 初步感知身边可触可感的资源对人们的重要性,争做环保小卫士。

备注:按时间随时调整,只往前提,不往后拖。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八

一、 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探索具有社区特点、适合居民需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特别加强对社区闲散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杜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预防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做好对“法 轮-功”痴迷者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社区开展的“每月一法”法制讲座,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氛围。

五、组织开展对青少年、老年、妇女、外来工等不同对象的普法教育。以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聘请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免费为居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六、以金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援助单位,开辟法律免费热线电话,积极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七、结合计划生育宣传,进行新《婚姻法》图片展览,反对“法-轮-功”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社区进行大型图片展览,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

八、通过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竞赛等形式,激发广大居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九、利用少儿假日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法制课教育。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在社区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兵役法》等。

十、利用法制党校,对老年人进行《老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教育。加大宣传敬重老人、赡养老人、树立家庭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的教育力度。在社区形成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十一、对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按照新修改后的《婚姻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对家庭、子女和社会负责。

描写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九

依法治校对我国当前的教育管理有着重要意义。我认为依法治校的基础是明确学校、教师、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管理的根本方略,教育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部分,国家的法制化离不开教育的法制化。可以说,随着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的发展完善,依法治教治校显得刻不容缓。如何实施依法治校,我谈一些实践体会如下:

1、实行依法治校,最重要的是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就是校规校纪,包括校长、行政、教师的管理和学生的管理等各种活动,要求规范的东西都叫规章制度,学校的校规校纪等同于制度,不仅相对学生,也对教师、行政人员同样有效。有规章制度才有法可依,学校依法治校,必然有各方面健全的规章制度,所以健全规章制度是依法治校的第一个方面。制定完善的学校应当包括校名、层次、规模、基本制度、重要的财务制度等等。章程,就相当于执照,相当于学校与政府的一份合同,学校依照章程自主管理,政府依照章程老判断学校是否依法办学,双方之间能形成规范的关系。所以首先要强调制定章程。如在制度中,教育教学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如何开展、教师职责如何分配,教师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应当如何进行都应当有章可循。章程就是制度,就是校规校纪。

2、实行依法治校,制定规章制度,要了解教育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理,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能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实行依法治校,在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后,如何颁布呈现,应该做到公开,使每一个相关对象都知晓,这一个必需的程序。这有两个作用,一是相关对象有这个权利,让其知道,可以提高认同感和执行力;同时,如果缺了这个步骤,这个制度从法律上讲就无效。比如,有的学校发现教师在工作期间多次上网聊天,就给予纪律处分,但事先学校从来没有对教师上网做过类似明确规定。这样教师就会不服,就如俗话说得不知者不罪,也得不到公众支持,一般只能批评教育;如果之前就明确上网聊天属影响教育违纪行为,发现达几次就要给予某个合适的处分的话,就能预防在前,并且对照条款当事人无话可说。所以,平时要注重对师生组织必要的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学习,特别是校长,要更多地了解法律法规,为制定学校制定章程、处理事务进行明智的决策。

3、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学校可以借助法律法规和司法途径避免更大损失。

比如,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受到伤害,这是常会发生并且容易导致严重后果的,处理很难。因此有的学校为回避体育活动事故,就干脆取消体育活动,甚至体育课也不上。停止学生的正常的体育活动,这是因噎废食。如果停止体育课,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因为《教育法》地二十九条规定学校的义务中包括“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而体育学科是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停止体育活动也是剥夺学生作为公民具有的法律所赋有的生命健康权,学生有活动锻炼的自由;停止体育活动,有损学生身体健康,这是不合情理的,这是更大的损害。所以,尽管体育活动会造成伤害,但是活动还是要开展。其实,学校也不必害怕,根据此条例,学校应该主动重点做好的工作是维护好设施设备的安全,严格要求教师按要求组织好服装穿着、准备活动、活动秩序,掌握学生体质健康,学校安全保险等,以此来有效防范,做到工作在前。如果一旦发生学校责任之外的意外事故,那学校在协商不果的情况下可以借助司法途径来解决,借助法律来推卸不应有的包袱,维护合法权益,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4、在实行依法治校过程中,要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恰当合理的办法来完善章程,处理问题事务。

依法治校要切实维护好学校、教师、学生的权利,明确其职责,督促其积极履行好义务,这是依法治校工作的关键。

法治化心得体会报告 法治报告会体会心得(九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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