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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修身我先行的心得体会报告 崇尚文明,践行文明,反思修身心得体会(3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文明修身我先行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2、让文明进入家庭,让创建变为行动。

3、塑窗口形象,树服务新风。

4、文艺走进农村,城乡共育文明花。

5、树民政文明新风,创民政时代精神。

6、让一让心宽路畅,抢一抢心堵路堵。

7、文明行驶是安全的保证,安全畅通是文明的象征。

8、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

9、人人都是文明使者,事事关系射阳形象。

10、与时俱进,谱民政新篇;求实奋进,创文明单位。

11、居民多一份文明,社会多一份和谐,城镇多一份魅力。

12、做人以文明为尺,办事以诚信为度。

13、七分人生七分饱,盘中饭菜要点少;盘中粒粒皆辛苦,中华美德要记牢。

14、文明从一言一行开始,和谐从一举一动做起。

15、环境整洁优美,生活健康科学,社会文明进步。

16、丰富的网络让人心充实,纯净的心灵使网络文明。

17、与道德牵手,与和谐同行,共建共享城市文明。

18、创文明社区,建和谐家园。

19、道德从点滴做起,文明从细节做起,和谐从你我做起。

20、和谐社会源于一点一滴,文明松原始于一言一行。

21、人人遵守社会公德,个个爱护公共环境。

22、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显露您的品格。

23、为太原添一片新绿,让生活多一份温馨。

24、个人创一流工作,企业创一流品牌,社区创一流环境。

25、文明从细微处做起!

26、城市的文明,离不开您的努力。

27、讲文明,我是表率;树形象,你是窗口。

28、创优良学风,做文明学生;创文明环境,建美好校园。

29、礼让“斑马线”,安全你我他。

30、公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31、文明是城市最美的名片,和谐是你我最高的追求。

32、停一停,畅通与你同行;让一让,安全与你相伴。

33、争创文明村镇,争创文明家庭,争当文明居民。

34、以德聚民心,以诚铸文明。

35、把城市建设成学习型城市、诚信城市、和谐城市、美丽城市。

36、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

37、群策群力创文明县城,同心同德建和谐鹤乡。

38、每天文明一步,社区精彩十分。

39、与时俱进谱油中新篇;求实奋进创文明单位。

40、文明举止城市名片,谦恭礼让道德新风。

2022文明修身我先行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文明办、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第三条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文明办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序列;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各中小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 准

第四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校园落细、落小、落实。

第五条 中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六条 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小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三章 考 评

第七条 符合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均应参加文明单位评选。评选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基本程序包括: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组织考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命名表彰。

参加县(区)文明单位评选的,由申报学校根据创建标准,在自查自评基础上,通过所在地教育局向县(区)文明委提出申报,经所在县(区)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县(区)党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的,从获得县(区)文明单位称号的学校中产生,由县(区)文明委择优推荐,经市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文明单位评选。

第八条 对已经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每三年复评一次。经复评未达到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条 相关评选和复评工作,根据市、县(区)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安排实施,由市、县(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局,分级组织落实。从20xx年起,对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的学校,统一使用《湖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县(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条 对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按照同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县(区)文明办和教育局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相关学校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监督。

第十一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发生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学校德育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其他违反本办法,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情况,文明委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及撤销称号等处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在创建期间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由文明委撤销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第十二条 文明委对涉事学校的处分采取一事一处分的办法。对存在问题并已经上级文明委处分的学校,下级文明委不再因同一问题对其进行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经上级文明委同意后,可作进一步处分。

第十三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出现更名、撤销、分设、合并,应及时向各级文明委报告备案。原学校撤销的,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然取消;分设学校,原学校若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继续保留,但是其分设学校不享有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合并学校,原学校如均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可予继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和修订,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可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亦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22文明修身我先行的心得体会报告三

广大市民朋友们、各中小学生:

清明节是人们以各种方式缅怀英烈、祭奠逝者、祭扫陵墓、悼念先人、寄托哀思,体现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节日。为了使今年的清明节成为一个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节日,我们特作以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科学的祭祀观,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做到理性祭奠、节俭祭奠,以肃穆、环保、节约、安全的方式缅怀逝者。

二、讲究环保,采取文明祭奠方式。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健康安全祭祀仪式,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以及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要树立文明、安全、公德意识,突出生态、环保、低碳理念,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草地树木,不污染空气河流,严防森林火灾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觉维护环境的优美、整洁和安全。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学生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

三、以身作则,带动社会文明祭祀。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四、遵守公德,崇尚尊老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对在世老人要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逝去先人,要从俭办丧事,文明祭祀。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讲文明、树新风,争当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区,为实现“率先跨越,宜居荔城”做出积极贡献。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文明修身我先行的心得体会报告 崇尚文明,践行文明,反思修身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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