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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 旅游参观心得体会范文(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一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条费用

成人________元/人,人数______,儿童__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性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保险、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国家旅游局1997年第38号令)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

1.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二

工作接待礼仪教案

教学目标:了解进行工作接待的礼仪要求和行为规范。

教学重点:掌握工作接待的礼仪要求和行为规范。

教学难点:在工作接待的礼仪要求和行为规范。

教学方法:讲授法、情景教学法、小组讨论法。

教具:多媒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世界上最廉价,而且能得到最大收益的一项物质,就是礼节。——拿破仑·希尔

礼貌像只气垫,里面什么也没有,却能奇妙地减少颠簸。 ——约翰逊

二、讲授新课

(一)、迎宾礼仪

迎宾礼仪是指在迎宾过程中形成和遵循的礼仪规范。得体的迎宾待客之道除了能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和重视,还能体现公司的良好气质,为商业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培养员工优雅的迎宾待客礼仪,是极其重要的。

1、迎宾的基本顺序

要圆满完成一次迎宾仪式,须先确定以下各项细节:

(1)先确定来宾抵达的日期、车次、航班、地点等信息。

(2)确定迎宾人员,安排与来宾身份、职务相当的人员前去迎接。

(3)提前到达迎宾地点,恭候客人的到来。

(4)使用接站牌、欢迎横幅、身份胸卡和自我砌等方式对客人身份进行确认。

(5)迎接客人时应主动上前与来宾热情握手,并做简单寒喧,相继做自我介绍,热情回答来宾所提出的问题,主动为来宾提供服务。

(6)安排住宿。接回客人后,通常应在安排客人人住并适当休息之后,再安

排其他活动。如果南于某种原因,相应身份的人员不能前往,前去迎接的人员应向来宾作出礼貌的解释。

2、迎宾仪式的内容

迎宾仪式会因宾主权方的级别、相互关系、来访目的的不同而不同,但基本上都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热情见面,相互问候;向来宾献花;宾主双方相互介绍迎宾人员;主人陪同来宾与欢迎人员见面。与客人同行时,要让客人走在内侧即右边,而陪同人员则走在左侧;出入房门时,让先为敬,即应该让客人先人先出。

3、车的座次礼仪

五座位轿车的一般座次:有专门司机开车时,后排右座是第一上座;如果领导或者朋友亲自开车,第一上座为前排右座;客人主动选择的位置就是上座。

旅游中巴和大巴的座次:以司机座后第一排(即前排)为尊,后排依次为小;其座位的尊卑,依每排右侧往左侧递减。

4、社交场合的座次礼仪

在安排会议室并与来宾进行会谈时,应必客为尊,并将尊贵的位置让给客人。如果会谈安排在室内进行,应以以下原则确定座位的尊位:面向房间正门的位置为上座;以离正门最远的为尊位;居中位置为上座;以右边为上座(这是国际惯例,在中国的部分场合遵循的是以左为上);以前排为上座。另外,当客人来访时,主人应该主动从座位上站起来,引领客人进入会客厅或者公共接待区,并为其送上饮料,如果是在自己的座位上交谈,应该注意声音不要过大,以免影响周围同事。切记,始终面带微笑。

(二)、招待礼仪

宾客到来后,招待时要注意的动作包括招呼、通报、介绍、奉茶、引导等。

1、招呼

打招呼的方式对中国人而言,多半是点头微笑,嘴里同时问候说“您好”“早上好”“下午好”等,遇到高层长官有可能鞠躬,但躬身的角度并不太深。

2、通报

当客人到来后,应第一时间进行通报。如果受访人无法立即会客,必须将情况回报给客人,向客人致歉请他稍候,其问可以先奉茶,或递上书报杂志,假

使有能力也有时问,尤其本身已经身居管理阶层,建议坐下来陪客人聊天。

3、介绍

介绍要特别注意顺序、先称呼现场最尊者,然后将其他人依次介绍给尊者,脚此顺序为先将位单者介绍给位尊者,先将年幼者介绍给年长者,在商务场合中先将自家主管介绍给客人,在社交场台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4、奉茶

不宜直接问客人足否要喝茶,客人有时会因客气而说不用了。比较礼貌的问法是“请问您要喝茶还是咖啡”将选项提出由客人选择,但选项中最好不要有“开水”有时客人还是会因客气而说水就好。

茶水温度应适当,倒入杯中约七八分满即可,装得太满很容易溢出,让人无从喝起。瓶装矿泉水递给女士,最好附上茶杯,否则很难优雅饮用。此外茶水端来应先给客人,然后才是已方上司或人员,表示对来客的尊重。

5、引导

在走廊单行行进时,引导者庇止在来宾两三步之前,走在走廊的左侧,让客人走在路中央。要与客人的步伐保持一致。引路时要注意客人,适当地做些介绍。在楼梯引路时,让客人走在正方向(右侧),引路人走在左侧。上楼应请来宾走在前面,引导者走在后面;下楼应引导者止在前面,来宾走在后面;上下楼时,应注意来宾的安全。拐弯或有楼梯台阶的地方应使用于势,并提醒客人“这边请”或“沣意楼梯”等。

进入客厅时,引导者用手指示,请柬宾在上座坐下,对着门的一方为上方。来宾坐好后,应奉上茶水,引导者行点头礼后离开。出入房门时,引导者耍先行一步,主动替来宾开门或关门,让来宾首先通过。

引导较多客人时,接待人员应走在最前方带路,带领少数贵宾时,主人应走在贵宾的左后方半步,所谓半步是指稍微退后一点。在正式场合中,贵宾进场时,有时会有前导人员,这时当然是走在贵宾的前方。

小孙是公司的前台。这天,来了两位客人,说是有事要见公司的老总,而小孙的登记本中并没有这二位的预约记录。她想:是不是老总生意上的伙伴呢?出于谨慎起见,小孙微笑着鞠了个躬,询问过客人的来意后,招呼两住客人坐下等候。

小孙打电话向老总通报,恰逢老总不在。小孙将这种情况回复给了客人.并向客人致撒,请他们等侯。小孙询问客人要茶还是咖啡,在客人选择好后,沏了茶,装在隔热套里奉上,又递上书架上的报纸杂志。

过了一会儿,前台电话响起,小孙在电话中向老总汇报了情况,原来这二位果然是老总的老朋友,因为久未谋面从异地出差到此,所以没有预约就直接来找人了。在老总的要求下,小孙引导客人乘电梯上楼。按好电梯按钮,小孙面向电梯,在右侧等候。电梯到达时门打开了,小孙先行进入电梯,一手按开门按钮,另一手按住电梯侧门,请客人们先进;进入电梯后,按下楼层按钮。到达老总所在的楼层后,她用一手按住开门按钮,另一手做出请出的动作,说道:“到了,您先请!”当客人走出电梯后,自己立刻步出电梯,并热诚地引导行进的方向。

见到老总后,小孙简要向他说明了情况,稍后退到门口,轻轻地带上了门。

想一想:小孙的做法体现了良好的礼仪修养吗?有哪些值得称道的地方呢?

(三)、送别礼仪

无论宾主会晤的具体时问有没有事先约定,告辞都要由来宾首先提出、当来宾提出告辞时,主方人员应对其进行热情挽留;如果来宾执意离去,接待万人员可在对方起身后再起身相送,并与其热情握手告别,同时要选择最合适的礼貌用语送别。要做到热情、周到、细致。

如果事先知道来宾何时返程,应事先征询来宾意见,了解来宾有没有需要帮忙代劳的事情以及预定返程票方面的事情,也町以根据需要向其提供相应的交通工具,保证来宾及时、放心、安全地返程。但要注意不要千扰来宾盼行程计划。

送客有个原则,就是客人越尊贵越受到重视,主人送得越远,因此不宦送得太过随便,以免让客人有受怠慢的感觉。一般来说,送出大门是必须的,在大楼内的公司,大多送客到进入电梯,更重要的宾客,主人应随着进入电梯,送出大楼外。独栋房型的公司,必须送到大门口,如果是大型企业,占地板广,至少送出办公楼,送客人上车目送离去。送行的常规地点是来宾返回时的启程之处。

三、课堂小结

掌握职场的办公工作接待礼仪规范,为日后走向工作岗位做准备;掌握礼仪的基本原则,井能够将其运用到社交活动中。

四、课堂作业

活动主题:练习工作接待礼仪

活动场地:室内。

人员要求:不艰。

材料准备:茶杯、茶。

活动目标: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工作接待礼仪,为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活动流程:实际操作及评价

实际操作;

小江是某公司董事长的秘书。上午10点左右,董事长有事外出。告诉秘书,小江约20分钟后回来,有什么事情让小江自行应付。小江只好一边处理文件,一边注意周围的情况。不一会儿,一位先生走了进来,说道:“小姐,你好!我找你们的董事长。”

由两名同学分别担当小江和一位先生的角色,模拟演练小江接待这位先生的礼仪。

评价:

其他同学根据招呼、通报、介绍、奉茶的礼仪规范对两名同学给予评价。

五、教学反思

有关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三

寒假的计划,除已经有的奥数班8次上课,3星口语培训每周1次,还打算有1周的时间外出旅游。旅游首选我和小龙都没去过的地方,厦门这个行程颇合我意,就定了下来——

鼓浪屿厦门市中心玩一天——安排更合理三大特色

厦门住三晚———游览时间更充裕

泰顺古廊桥群——全国古廊桥之乡

永定土楼群———世界文化遗产

d1:早6:30分市工人文化宫(北海路口)发车赴雁荡山安排午餐,后赴泰顺,游览泰顺古廊桥:现存廊桥的修建年代多为明清代。数量较多,有一定的群体优势。特别是其中的木拱廊桥仅存于浙、闽交界的山区,有较典型的地域特殊性及较高的历史、艺术价值。

住:福鼎

d2:早餐后赴泉州,游览泉州开元寺风景区(约1.5小时):景区规模宏大、构筑壮观、景色优美、宁静。曾与洛阳白马寺、杭州灵隐寺、北京广济寺齐名。宋代东、西二石塔是泉州城市的标志。后赴被人称为“鹭岛”的城市——厦门;

住:厦门

d3:早餐后游览海上花园---鼓浪屿(约6小时,含自由活动时间),漫步岛中欧美建筑群,远眺日光岩。可以参加当地船游金门岛节目(船票自理)或可去厦门市中心中山路自由活动。下午3时,指定地点集中后车游厦门著名的海天一色,成片椰林、金色沙滩的环岛路。免费品尝闽南功夫茶—华文茶店(约40分钟)。(中餐自理)

住:厦门

d4:早餐后游览东南千年古刹---南普陀寺(约40分钟)。后赴龙岩市---永定。游览世界文化遗产---永定土楼群(约3小时):游览振成楼、福裕楼、如升楼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山区大型夯土民居建筑,以其神奇的聚落环境、绝妙的防卫系统、巧夺天工的建造技术和深邃的土楼文化,令世界瞩目。参观台福橱具店(40分钟)。

住:厦门

d5:早餐后赴侨乡集美,车游爱国华侨陈嘉庚先生创办的集美学城。游览集美鳌园风景区(约2小时)(浮雕碑廊、集美解放碑、陈嘉庚先生临海塑像、鳌园湖)。

住:雁荡山

d6:早餐后赴宁海,游览梁皇山风景区(自选50元/人)(约2.5小时):梁皇山古称“桐柏山”,主要特色为连续性瀑布群。因南北朝时期梁宣帝为避侯景之乱曾至隐居而得名。景区奇峰异石,古深涧幽,飞瀑流泉,自宋代起即为江南名山之一。中餐后,下午返沪,途中长安整休、免费品杭白菊(45分钟),结束愉快的旅程!

有关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四

登高望远,尽显英雄本色。

安全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亲近自然,携手阳光一日游。

风景旅游,人生记忆。

海到无边天做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在路上,你不是一个人。

选择乐途,让你乐在途中。

阳光行,快乐游。

学友一起来,旅游更精彩。

安全意识放心上,旅途美景放心赏。

闭门破卷苦,开门乐逍遥。

亲近自然,低碳生活。

洋溢青春梦,绽放我光彩。

安全旅游,文明旅游,和谐旅游。

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团结协作,互助友爱,锻炼身体,平安快乐。

校外风景,别样人生。

旅游参天树,安全是沃土。

放飞心情好去处,莘莘学子欢乐游。

良师益友,学于途中。

书生苦读十年,学子逍遥一天。

有关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五

合同编号:

旅游者:__(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_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__为准”、“与__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_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有关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六

一、 背景分析

概况:华阳山风景区位于世界 双遗 武夷山脉的顺昌县城西北部,距离县城8公里,以天门峰、华阳峰、三宝峰为核心形成的风景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景区内森林茂密、峰峻岭险、流泉飞瀑、珍禽奇兽、怪石嶙峋、洞穴万状,自古以来就充满着神秘的色彩。华阳山风景区景色奇异、交通方便,是休闲旅游的好地方。夏天在瀑布下的水潭中游泳嬉水其乐无穷,冬天登峰攀岭可以强筋健身。鸳鸯瀑布上方有一块上百平方米的林间坪地,坪地上许多老树古藤可以搭牵吊床,躺在吊床上耳听林间涛声,闭目养神悠然自得,十分惬意。这里有许多游人用石块垒的野炊土灶,游人可以自带炊具食品点火野炊,也可以向景区管理处租用炊具。如贪方便可到华阳寺中用餐,餐费由游人自由施舍,20元以上者,寺中长老会将游客大名在功德榜上公布。如想品尝畲族特色饮食,可在进景区前先到畲家预约,出景区时到黄坑村品尝艾稞、乌饭、砻叶粽、擂茶。遇到喜庆日子,还可以观看 做表姐 、 做表嫂 、 迎亲伯 等别具风情的畲家婚俗。有兴趣的话还可以听畲族人讲华阳山许多动人的传说、神话和爱情故事。

旅游资源:

(1) 自然资源:瀑布、天门峰、华阳峰、三宝峰

(2) 人文资源:畲族自然村 相关美食:正宗沙县小吃、板鸭、糍粑、外酥内嫩的郑坊豆腐、仁寿灌蛋

二、流程

(1)参与人员:四个人为单位

(2)路线:南平 顺昌 华阳山

(3)时间安排:初定暑假 类型:一日游

(4)方式:自助旅游

(5)经费:来回路费 吃住 50门票

三、旅游路线

景区内有地图,具体线路可以按照地图上的路线走

四、注意事项

(1) 旅途中尤其是在火车下铺的旅客注意人身、货物、证件安全!

(2) 旅途疲惫,请注意休息

(3) 不喝生水、凉水,不要随便吃街边小吃。

(4) 昼夜温差较大,晚上睡觉要防止着凉,在火车上尤要注意保暖 。

(5) 不要单独活动,不要深入山林,遇到野兽蛇虫不要害怕攻击 。

(6) 请注意天气变化 。

(7) 由于行车时间较长,请自己准备一些食品 。

(8) 爬山时(女士)不要穿高跟鞋,尽量穿平底鞋 。

(9) 请注意当地导游的其他旅游提醒。

(10) 不要在景区内买食品(较贵) 。

(11) 在度假区内的进食时,不要妥协老板的一口价,尽可能地砍价。

(12) 不要买山里的玩具之类的东西,在外面比山里的便宜2倍。

(13)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有关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七

会议的接待计划书

非常感谢贵公司对的支持与厚爱,现就月 日-月 日会议接待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客房

1.抵离时间: 2.入住人数: 3.房间类型: 4.房间数量: 5.房间价格:

6.会议期间除特殊指定房间外将关闭所有房间内的迷你吧和长途电话(保 留市话)

二. 会议

1.时间: 2.地点: 3.场租:

免费提供:

4.人数: 5.场型: 6.其他:

三. 餐饮

早餐

时间: 人数: 地点: 午餐

时间:

人数:

地点:

标准:元/席(菜单后附,不含酒水) 晚餐 日期: 人数:

地点: 标准:

四、其它(交通和旅游、娱乐)

接待:

旅游

娱乐

五:付款方式

1.敬请贵公司于 月 日入住前将本次会议的集体消费押金交于

财务部。 2.会议期间所发生的团体费用,例如房费、餐费、会务费,可先行签字入总帐,并请提供签字有效人字样。

3.本次会议期间所有客人免抵押金入住,并由贵公司提供担保。、

4.贵公司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费、餐费、会务费及其他杂项费(包括贵公司客人没有付清的杂费),敬请贵公司在月日离店前一次性结清。

5.宴会预订须知:根据协议上所注明的活动时间,贵方需至少在活动期前36小时向销售部确定参加活动人数。结帐时,宾馆将以确定人数和实际参加人数两者较多者结帐;若确定人数少于实际参加人数,宾馆将按食品费的50%收取相应费用。

6.会议或宴会需要布置会场应按宾馆规定进行,如对宾馆的设施造成损坏,贵公司应按宾馆的规定进行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如因各种原因会议临时取消给宾馆带来的经济损失,宾馆将收取违约金,具体规定如下:

a:提前7天以内,收取预订消费总额的20%; b:提前3天以内,收取预订消费总额的50%; c:提前24小时内,收取预订消费总额的100%;

2.宾馆将依据合同提供房间数量和车数量及车型,如在48小时内有所变动,宾馆将针对违约部分赔偿给贵公司50%的违约金。

我们希望上述安排能够满足贵公司的需要,如无疑议,请尽早确定,未尽事宜,请尽快与我们联系。

公关销售经理

代表:

分管经理

公司:

日期:

旅游接待个人心得体会报告 旅游参观心得体会范文(七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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