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 学规范用规范心得体会(五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严格规范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术语解释
1.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__)。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咎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严格规范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20xx年以来,我单位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并实现年内无安全事件和治安案件发生,单位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和犯罪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20xx年度“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工作
(一)把平安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我办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核查、同考核,并按照工作需要定期研究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及时解决“平安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把平安创建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
(二)建立工作机构,保障组织领导
我办成立了以为组长、以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同时与xx项目实施部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个职工,层层把关,全面落实责任制,做到年初有计划、节前有检查、半年有自查、全年有考评,真正做到了把平安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三)制定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
为有序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从而达到“平安单位”创建的标准要求,我办认真研究、全盘考虑、反复酝酿,认真制定了符合我办实际的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和具体创建目标,提出相应措施,制定方案步骤,明确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实现了年内无事故(事件)发生、无违纪案件和违法犯罪活动。
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制度
(一)建立并完善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干部职工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工作
为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我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十九大和系列讲话精神;同时加强对、《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开展“平安单位”、“平安职工”教育学习活动,使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二)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机制
我办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完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工作,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
(三)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为使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我办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和个人职责,努力营造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创建“平安单位”的责任意识和个人安全防范意识。
(四)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按照“平安单位”创建的工作要求,我办认真制定“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职责、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措施、安全检查整改等平安创建上墙制度,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平安单位”建设
(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打牢创建基础
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于平安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单位”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我办干部职工参与建设“平安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定期组织
严格规范学习心得体会及感悟 学规范用规范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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