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 强制报告制度心得(九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强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代理。
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_族,住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执行请求:
1、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办理位于成都市新都区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_____层_____号房屋过户给申请人;
2、请求法院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执行依据:_______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新都区人民法院做出(_____________)新都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并已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生法律效力。现被申请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书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强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对安康市就冯建梅被强制引产事件26日通报的公开答复
当事人邓吉元对于安康市政府通报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很不满意,7月1日下午三点在安慧里小区的一个咖啡馆和镇坪县政府办主任、曾家镇新任镇长和邓吉元所在村的一名村官进行了会谈。对方说是来看望邓吉元的,一再要求撇开我们单独跟邓吉元谈,既不谈政府的解决方案,也不愿意听取我们的建议,因此根本就没涉及实质问题。更糟的是那个村官竟说被堕胎在他们那里是小事,使我们非常气愤。这说明镇坪县镇村三级组织根本没有和解的诚意,至此我们决定公开答复安康市政府6月26日通报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
邓吉元的主要不满
邓吉元对安康市政府6月26日通报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的不满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第一,部分事实没有查清。为什么对于抓捕冯建梅时在现场指挥的曾家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计生办主任龙春来仅仅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哪些人参加了对冯建梅的抓捕?是谁下令不再等待邓吉元筹款立即实施强制引产?冯建梅被打毒针时谁按住冯建梅签字?哪个打的毒针?22日殴打邓吉元的是谁?24日游行是谁组织的?“打倒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横幅是谁制作的?
第二,对冯建梅被强制大月份引产事件定性不准。“安康市政府认为,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对冯建梅政策外怀孕实施大月份引产,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交纳4万元保证金无法律法规依据。”我们认为冯建梅事件的本质是被强制引产,大月份只是强制引产的从重情节。《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虽然规定“避孕节育措施失败怀孕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但“应当及时终止妊娠”的省略的主语按语法规则只能是“避孕节育措施失败怀孕”限制的中心词——“孕妇”。“孕妇应当及时终止妊娠”本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姑且不论,就假定孕妇有这种义务,它也是不可直接强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与一系列法律发生冲突。这也正是曾家镇计生办的人按住冯建梅的手强制她签字“同意”的原因。安康市政府定性不准的通报,可能导致安康市范围内对强制非大月份引流产暴行的放纵。
第三,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由于强制堕胎并无法律依据,我们认为对冯建梅的抓捕和强制堕胎已经构成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控制孕妇人身自由后向家属索取4万元所谓“保证金”的行为涉嫌绑架,绑架勒索的钱是为了据为己有还是交给他人并不影响绑架的成立,最终没拿到钱也不影响绑架的成立(但属于绑架未遂);即使绑架不构成,构成滥用职权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对邓吉元的殴打和在医院门口用 “打倒卖国贼,驱出曾家镇”的大横幅公开辱骂构成情节恶劣的侮辱。所有这些行为都涉嫌犯罪,尽管最终是否定罪只能由法院来判决,但已经得出了调查结论的政府为什么不建议公安局、检察院立案侦查?
第四,以“责成镇坪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冯建梅给予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来代替赔偿。虽然同样是给钱,赔偿、补偿和困难补助是性质完全不同的,而且金额也会有差别。既然政府已经承认对冯建梅的加害行为违法,那么依法当然应当赔偿。用“苦难补助”代替“赔偿”,使得作为加害人的政府一下变成了救苦救难的恩人,这是受害人在感情上断难接受的。
通告谴责受害人所暴露的官员心态
邓吉元对安康市政府26日通报的另一个不满,是通报的事实部分竟然几乎用全部篇幅来揭发、谴责受害人。通报共7个自然段,第一个自然段概述,第5-7个自然段是对事件的定性和处理,第2-4个自然段是调查结果——
根据安康市政府的调查,被强行实施大月份引产的当事人冯建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xx年12月25日,非农业户口。而她在结婚登记时提供的出生日期为19xx年1月21日,农业户口,与其实际情况不符。
20xx年冯建梅17岁时就曾生育一女孩。20
强制制度心得体会和感想 强制报告制度心得(九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