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简短 执法规范心得(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简短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以规范执法,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4.规范执法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党委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

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 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法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案件办理中还存在执法仪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中梁派出所将力争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提高案件录入的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录入更加全面。

有关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简短二

为有序清理、规范整治城市广告牌匾,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根据《邢台市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推进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冀建城管函[2019]108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邢政办字[2018]70号文件相关要求,以净化美化城市城容环境为目标,规范化管理户外广告,清除违规户外广告,治理门头牌匾标识,彻底消除广告牌匾设置乱象,并形成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内丘县城区,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街、幸福街、朝阳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

(一)楼顶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顶部广告,招牌标识设置。

(二)墙体广告。从严管控建(构)筑物墙体立面广告,全面清除现有的商业性墙体广告、墙体字,以及随意设置、张贴、悬挂的各类布幅,条幅、标语等。

(三)不规则门头牌匾。按照"突出特色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要求,原则上禁止"一店多牌""上下多牌"设置位置原则。清除二道牌匾、落地灯箱、电子显示屏广告等。

(四)招贴广告。禁止张贴、喷涂、刻画和散发招贴式小广告。对沿街散发小广告的,发现一起、扣缴一起。

(一)广告科负责:

1、负责拆除县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包括:墙体广告、围挡广告、楼顶广告、灯杆广告、单体塔式广告)。

2、负责县城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日常监管和安全管理。对破损或有安全隐患户外广告调查登记,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或拆除通知书,并督促当事人进行整改。

(二)执法队负责:负责管辖街道临街商业门店门头牌匾审批管理和违规牌匾治理;负责临街商业门店墙体、橱窗、玻璃门上张贴小广告、宣传品的清理和整治工作;负责乱挂条幅、沿街散发商品广告、宣传品清理整治工作。

(三)绿化科负责:拆除城区内公园内、绿化带内不规则牌匾和条幅。

按照"一店一牌、整洁有序"的原则,对城市广告牌匾进行拉网排查、建立合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时限,逐街逐店开展门头牌匾集中整治行动,在2019年9月20日完成县城区主要街道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大街、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违规广告治理。

楼顶广告:

(一)8月31日之前完成拆除胜利路、联通公司和扁鹊大道移动公司楼顶广告。

(二)9月5日之前完成拆除扁鹊大道红叶布艺和邢瓷大街网通公司楼顶广告。

(三)9月18日之前完成拆除康庄路家乐园大卖场、扁鹊大道手机美容店、宏业通讯、平安大街中国电信、康庄路与107国道交叉口东北角、邢瓷大街小艺花坊、鹊山医院南侧楼顶广告。

墙体广告:

(一)9月10日之前完成拆除扁鹊大道书香府邸墙体广告。

(二)9月15日之前完成拆除幸福大街服务楼对面和扁鹊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墙体广告。

不规则门头牌匾:

(一)8月26日-31日完成拆除扁鹊大道、康庄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二)9月1日-7日完成拆除邢瓷大街、平安大街、胜利西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三)9月7日-15日完成拆除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东路"一店多牌"、"上下多牌"以及随意设置宣传语、广告、字、电话号码等不规范牌匾。

(四)9月1日-15日完成拆除扁鹊大道、康庄路、107国道绿地内广告牌匾。

招贴广告:

9月20日之前完成县城区主要街道扁鹊大道、邢瓷大街、康庄路、平安大街、幸福大街、朝阳大街、107国道、胜利路等重点路段和重要节点周边的招贴广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整治责任,精心部署,创新举措,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营造整洽氛圄。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群众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及时核查处置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三)加强工作保障。要坚持依法整治,切实做到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采取提前公示、宣传教育、通知整改、曝光整改等方式敦促业主自行整改,特别是对采取强制整改措施的,认真儆好劝导疏解工作,完整保存抗法音像、视频资料,保证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注意维持现场秩序,减少执法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做到风险可控,防范为先。

有关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简短三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十一个坚持”的明确要求(《求是》杂志2021年第5期)。在“十一个坚持”中,第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系统地阐明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供了遵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这就从性质、内容与实践等方面更加明确了宪法在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现代法治国家,宪法普遍被视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这种根本法地位是由宪法的权威性确立的,而宪法的权威性则根源于宪法的民意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意志是人民意志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党通过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实施宪法,把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意志,并用根本法的形式予以确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赋予了宪法的权威性,宪法的权威性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我国宪法在内容上对国家制度进行了整体性的顶层设计,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国体、政体、民主集中制原则、民族政策、法治原则、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也就是说,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了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发展成果,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国家最高意志的体现。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回顾我国法治实践发展历程就会发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地位和强大的力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与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把法治确定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表明,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坚定不移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从规范层面看,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的第五条“法治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以根本法的形式为依法治国提供了明确依据。从实践层面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法律体系与制度体系的统一,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

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个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依宪治国还体现在我国法治建设应当始终维护宪法确立和维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明确指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这些重要论述说明依宪执政是依法执政的前提,依法执政是依宪执政的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

执法现场处罚条例心得体会简短 执法规范心得(八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