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场所消毒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消毒常规培训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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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点场所消毒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第二条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
重点人口管理为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严禁对外泄露。"重点人口"为公安机关内部用语,严禁对外使用。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嫌疑的人员应当列为重点人口: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1、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投敌叛变、叛逃等活动嫌疑的;
2、有参与动乱、骚乱、暴乱或者其他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嫌疑的;
3、有组织、参加敌对组织嫌疑,或者有组织、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稳定的组织活动嫌疑,或者与这些组织有联系嫌疑的;
4、有参加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嫌疑的;
5、有故意破坏民族团结,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等宣传煽动活动嫌疑的;
6、有从事间谍或者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嫌疑的;
7、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1、有杀人、强奸、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嫌疑的;
2、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物嫌疑的;
3、有放火、爆炸、投毒,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或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活动嫌疑的;
4、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嫌疑的;
认有参与境外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或者参加境内黑社会性旗的组织及犯罪团伙嫌疑的;
6、有伪造、变造货币、国库券及有价证券或者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货币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活动嫌疑的;
7、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贷款或者进行金融票据、信用证、搐用卡、保险诈骗等金融诈骗活动嫌疑的;
8、有经常聚众赌博或者聚赌抽头嫌疑的;
9、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嫌疑的;
10、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四条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一)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二)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第五条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由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写《列管(撤管)重点人口呈报表》或者《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审批。
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核报地市公安处、局审批。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负责重点人口日常管理工作,户政(治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重点人口管理以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为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点人口由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芒应当通过人口调查、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案件查处、群众举报、档案材料清理、情况信息通报、治安耳目提供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列管重点人口。
第九条重点人口管理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要紧密依靠群众,严格掌握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
(一)谰查了解。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深入辖区开展调查,澄清重点人口底数,熟悉每个重点人口的身份情况、别名、绰号和体貌特征以及主要问题、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等基本情况,掌握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新的列管对象。
(二)查证核实。对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和转递的各种信息材料,应当调查核实。对需要侦查的重要线索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通报侦查部门;对不够打击处理的应当做好材料积累工作;经查证核实嫌疑被排除的,所列人员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经考察确已悔改的,应当撤管。
(三)重点控制。对有重大现实危害的嫌疑人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掌握动态,严密控制。
(四)积极疏导。对因矛盾纠纷激化可能键而走险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靠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协同其亲属共同进行教育疏导,及时缓解矛盾,
(五)帮助教育。对25岁以下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人员,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帮教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第十条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通报协查制度。现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暂住人口管理中发现和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通报、了解掌握重点人口的基本情况;对人户分离或者暂住的重点人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了解掌握其去向,及时将列管依据等主要情况书面通报给现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材料转递制度。政保、经保、治安、刑侦、边防、出入境管理、文保等业务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在查处各类案件时,应当将可能涉及重点人口的信息材料及时转递到涉案人员的现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清理考察制度。对重点人口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准确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对需要变更类别、撤管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四)档案管理制度。对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逐人建立档案,列管依据、审批材料、考察材料以及照片、指纹、笔迹等材料应当齐全。户口迁移的,应当将档案转递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管理;撤销管理和已经死亡的重点人口的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重点人口档案只供公安机关内部参考便用,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一条对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进行考核评比,并作为考核公安派出所及责任区民警工作的重点指标之一。派出所的考核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进行,责任区民警的考核由派出所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在发现、预防、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对涉案成员案前管控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漏管失控;对发生刑事案件后能否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进行检查,看发现、打击犯罪的作用;对重点人口中的帮教对象转变情况进行检查,看帮教工作的效果。
第十二条对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中主动、及时提供案件线索的公安派出所及贡任区民警,应当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应当给予嘉奖记功。对因疏于管理而不能提供线索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对属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涉及重点人口管理工作的文件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一九八五年公安部印发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2022重点场所消毒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党组织任务清单
1.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年初召开一次,总结回顾上年度党建工作,研究本年度党建工作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七·一”前召开一次,总结回顾上半年党建工作,自查年度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半年党建工作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拟定“七·一”纪念活动方案。此外,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2.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年初召开党建工作大会,总结回顾上年度党建工作,部署本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七·一”前召开“七·一”纪念大会,隆重纪念党的生日,总结回顾上半年党建工作,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和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表彰党建先进典型。
3.实行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管理。党委(总支)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每半年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支部要与每个党员签订《党员承诺书》,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年终对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考评。
4.全面落实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书记、副书记(或分管党务副校长)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组织每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形成1篇调研报告。明确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指导、走访谈心、结对帮带、上党课等活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
5.制定党建工作整改责任清单。针对教育工委党建工作检查通报意见和专项督查指出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限,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牵头落实整改措施。
6.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中层干部和党小组长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普通党员全年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10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至少1篇。离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作具体量化规定。党委(总支)要督促指导下属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内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采取随机抽查、走访了解等方式,推动基层组织生活严肃规范。
7.开展“一个党组织一个党建项目”研究。从工作实际、破解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出发,量身定制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书记领衔开展项目研究,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细化措施全程推进,总结提炼形成成果。充分发挥“书记项目”牵引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争创“一校一品”党建文化特色示范学校。
8.开展党建工作创先争优工程。按照《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选树培育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规定,积极选树培育优秀党员,争创教育系统示范党组织。开展“星级党支部” 创建和“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积极向教育工委推荐优秀典型和“七月阳光”题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9.健全完善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党委(总支、支部)班子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考核、党员志愿服务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坚持开展党员“亮身份、作表率”活动,做好《党员手册》使用管理工作,以制度规范党员的自身行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受到处置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要制定帮扶计划,及时做好帮教工作。
10.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梯队,把优秀青年群体、高知群体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建立入党积极
重点场所消毒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消毒常规培训心得(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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