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规划管理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水资源的心得(5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水资源规划管理心得体会报告一
大家好!
我是x班的,非常荣幸今天能站在这个主席台上来为大家分享我的演讲,也感谢大家都能认真的倾听我之后的话。
同学们,有一件大家都知道,但是却一直没能好好的改正过来的事情!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想起来呢?是啊,想不起来。因为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对环境的保护,对资源的保护,对学习的态度,太多我们的坏习惯,都在等着我们去改正。当然,并不包括所有的同学,毕竟就和众多的问题一样,我们的习惯也是参差不齐的。而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和问题就是“水资源的保护”!
关于这个,我相信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也是大家都了解的事。我们都明白,水,是很珍贵的东西,它是我们的生命之源,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源。而且,它是不可再生的!长久以来,我们大多数的同学对节约水资源只学到了一个片面。只是因为老师和家长们让我们这么做才这样做的。当然,这样做也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仅仅是如此,我们还是有很多的同学连这样简单的事情都没有做到!在我们的校园中,在我们的寝室中!多少打开就没关上的水龙头?甚至有些根本不是在滴水,而是在流水!从过往的学习中我们就知道,光是滴水的龙头都能给我们造成多少的浪费。而这种让水直流的行为,会造成好几倍的浪费!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水龙头如果不是坏的,不会无缘无故的流水,而作为初中生,我们即使是看到了坏的水龙头,也因该及时的上报给老师。但是,在校园中,我却很少看到这样的现象。龙头不关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
同学们,即使我们现在还没有到缺水的时候,我们也总有一天会难求一口水的时候,也许不在我们但是我们的后代都会失去水的帮助!现在的我们,明白了水的凉爽,湿润,但是,难道要让今后的人类们,看着广阔的大海却没有干净的水可以用吗?也许我们现在的坏习惯只会造成一点的浪费,但是长久以来就是严重的危害!也许我们现在的节约只会留下一点点的水,但是只要坚持下来,我们留下的,就是一片汪洋!
积少成多,聚沙成塔。要怎样为我们的未来准备,全在我们自己的一念之间。我希望大家都能多为未来着想,多为后来着想。努力的学习提高知识,更多的去累积我们珍贵的财富!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有关水资源规划管理心得体会报告二
为了搞好我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人人学法、懂法、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精神,经村民讨论、村委会批准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全体村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以下简称: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在外经商、务工为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担责任的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悔过书;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的外,必须查明事实,收集证据,集体讨论。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村委成员不得公报私仇,借此打击报复平时对自己有意见的村民。
第五条 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本规约。
第六条 全体村民特别是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见义勇为,一旦发现违反规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形,要及时报告村领导,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规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 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 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新农村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 自觉保护耕地,严禁荒废耕地。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砂、取土等。
第十条 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育龄人员自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环孕检。严禁计划外生育。
第十二条 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村民,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兵役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 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和其他赡养义务人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其他应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四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并保证他们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对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 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丈夫不得以妻子无现金收入、只生女孩等种种理由打骂和虐待妻子。任何人不得剥夺已婚女子的合法继承权。丧偶女子有继承遗产和携带未成年子女再婚的权利。家庭生活中不得歧视女孩子。
第十六条 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不借口煽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第十七
水资源规划管理心得体会报告 关于水资源的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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