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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 重新定义学校读书心得体会(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5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全学期出满勤者量化积分 100 分,下列扣分扣完 100 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请假1天以内,副校长审批;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需在开会、考试、指令性等工作时请假,还需向相关部门的最高负责人请假。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分。婚假,7 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以上都包含节假日,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节扣考核基础分0.5分。

5、长期病假: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上级文件精神扣发工资,可准予长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旷课: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2、旷工: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2分。

3、迟到:指晚到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脱岗:指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5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早退:指上早离岗15分钟之内。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础分0.5分。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5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值班: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5、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6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资格。

三、相关说明

1、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2、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3、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主题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用以指称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管理体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等。其中的“各级”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小学、中学、大学等不同阶段;其中的“各类”除普通学校外还有各种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业余学校等不同类型。它们构成了纵横交错的学校教育系统。可见,学校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教育制度体系中最严密、最有效的基本制度,是通过立法作出规定而建立起来的,从而保证一个国家学制的统一性、稳定性和完整性。或者说,学校教育制度是国家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制度保证,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需要明确的是,学制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制定学制不能凭主观意志,因为任何一种学制,都要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制约。

1、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

(1)前制度化教育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人类早期教育,终于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

教育实体的出现,意味着教学形态已趋于定型。教育实体的产生式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属于形式化的教育形态。一般认为,在奴隶社会初期出现的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学校是其重要的标志。奴隶社会初期,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到了时一部分人有可能摆脱直接的物质生产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精神活动或智力活动,社会出现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于是教育活动开始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单独的专门事业。具体条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前提条件;

二是社会知识经验的不断积累和丰富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教育内容;

三是文字的形成为学校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教育媒介。

定型的教育组织形式包括了古代的前学校与前社会教育机构、近代的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据目前可查证的史料记载,最早的学校出现在约公元前2500年左右的古埃及,欧洲最早出现的学校约在公元前8≈前7世纪古希腊的雅典。在我国的史料记载中,夏朝就有学校,但尚未完全确认,公元前1700年左右的殷有学校已从甲骨文的研究中找到证明。学校的产生,意味着教育活动的专门化,教育形态趋于定型。教育实体的形成具有以下特点:

①教育主体确定;

②教育的对象相当稳定;

③形成系列的文化传播活动;

④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等;

⑤由以上因素结合而成的独立的社会活动形态。

当这些形式化的教育实体的特点比较稳定并形成教育的简单要素时,教育初步定型。因此,教育实体化的过程是形式化的教育从不定型发展为定型的过程。

总之,前制度化的教育,是人类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为制度化的教育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发展基础,并对教育的发展发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

(2)制度化教育

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从17世纪到19世纪末,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起近代学校教育系统,大致说来,严格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系统在19世纪下半期已经基本形成。教育实体从简单到复杂、从游离状态到形成系统的过程,正是教育制度化的过程,学校教育系统的形成,即意味着教育制度化的形成。制度化教育主要所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并且除了普通的学术性学习外,还包括适合于全日制职业技术训练的许许多多专业课程和机构。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制度化的教育指向形成系统的各级各类学校。

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以及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育宗旨和近代学制。中国近代系统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于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以及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

随着学历社会的出现,制度化教育趋于成熟。制度化教育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制度化教育的影响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和各个方面,甚至于可以用“学历社会”来描述制度化教育对于整个社会的深刻影响。制度化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对于社会、政治、文化乃至个人发展的影响,已经为社会普遍接受。

(3)非制度化教育思潮

制度化教育在教育史上曾经是突破性的发展。从学校系统的形成至今,教育制度度化达到了高度成熟的程度。教育制度化实现后,在教育系统之中,各级各类学校、社会教育机构以及教育实体内部的教育活动、教育过程都形成一定的标准,在教育系统、教育实体与教育过程中按照标准和规范操作,并逐级实行规范管理,尽可能排除教育系统、教育实体、教育过程以外的干扰,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使教育活动有序开展。毋庸臵疑,具有完备学校系统的制度化教育使人类教育的高级形态,它与制度化的社会形态相伴生,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亦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但随着制度化教育的不断扩张,其问题日趋显现,尤其是其所具有的划一性、封闭性特征,越来越显得死板、狭隘。

随着教育制度化弊端的暴露,它开始成为人们反思的对象。制度化教育的弊端引起了世界教育研究者的关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印发的《学会生存》一书中就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人们在对制度化教育反思的同时,也开始对非形式化、非实体化和非制度化教育的积极探索。非制度化教育主要对学校等有组织的教育机构以外的教育活动的总称,有时也被称为“非正规化”教育。可以说,非制度化教育使任何在正规教育体制以外所进行的,为人口中的特定类型、成人及儿童有选择的提供学习方式的有组织、有系统的活动。譬如,农业教育和农民培训计划,成人识字计划,在正规教育体制以外所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具有教育性质和目的的青年俱乐部,以及有关卫生、营养、计划生育、合作团体等各种社区的教学计划,等等。

一般认为,库姆等人的陈述非正规教育的概念、伊里奇所主张非学校化观念都是非制度化教育思潮的代表。目前,提出构建学习化社会的理想正是非制度化教育的重要体现。可见,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非制度化到制度化,再从制度化到非制度化的过程,但是,“非制度化=制度化=非制度化”并非是一个简单循环或回复。非制度化教育所针对的是制度化教育的弊端,而不是对制度化教育的全盘否定。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想是“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每一个人应该在一个比较灵活的范围内,比较自由地选择他的道路。如果离开了这个教育体系,他也不至于被迫终身放弃利用各种教育设施的权利。非制度化教育相对制度化教育而言,改变的不仅是教育形式,更重要的`是教育理念。

2、现代教育制度发展趋势

进入20世纪以来,人类社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以及政治民主化的不断推进,各个国家都在不断地改进学制,以期更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现代教育特别是二战以后的教育制度,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1)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学前教育使指对从出生到6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的教育。“二战”前学前教育很少被纳入国家教育系统,但现在很多国家都将学前教育纳入了国家教育系统,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1995年有179个国家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把学前教育纳入国家教育系统,从政策和法律层面保障幼儿教育,如法国实施了免费的幼儿教育。我国20xx年颁布了《幼儿园教育指导

纲要(试行)》,20xx年颁布并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从教育内容、组织和实施等等方面,指导和规范幼儿园工作,保障儿童的权利。目前,学前教育已基本改变了传统单一的保育智能,强调保育与教育的结合,重视儿童的智力开发,而且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把学习与儿童生活紧密联系的重要性。

(2)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义务教育使分局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及型、公共性、免费性等基本特征。一个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年限长短和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义务教育的时间长短,主要由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教育基础决定。自19世纪,欧美国家开始实行初等义务教育以来,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权利,1990年召开的世界全民教育大会通过的《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指出:“必须普及小学义务教育年限延长到中学教育阶段。目前,世界上180多个国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实行了九年或九年以上的义务教育,甚至有些发达国家开始向高等教育延伸。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包括了初等义务教育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两个阶段。实际上,我国的义务教育学制主要以“六三制”(即小学六年制,中学三年制)为主,尚有少数地区实行八年制的义务教育,即小学五年制,中学三年制,但这些地区目前都正在抓紧实现由八年制向九年制的过渡。

(3)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普通教育主要是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使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二战”前,世界各国普遍推行双轨制教育制度,即为升入高一级学校做准备和为就业做准备的教育阶段,双轨之间几乎是不通的。双轨制的主要弊端是,学生缺乏重新选择的机会,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缺乏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二战”后,综合中学的比例逐渐增加,出现了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中学普通化的趋势。

(4)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条件的同时,也对高级人才提出了更大的需求,这使得高等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成为表征国家实力和总体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高等学校开始从传统的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随着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化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传统的以学术性为标准的单一大学逐渐发生变化,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走向多样化。在形式上,不同学制、不同办学形式的学校纷纷出现;在内容上,基础性的、应用性的、工艺性的学校各显特色;在入学目的、考试评价的方法上也多种多样。带有职业教育性质的高等学校,如短期大学、社区学院、技术学院的等开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5)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随着学校教育的不断扩展,入学机会的不断增加,大众的教育需求得到了极大地满足。“终身教育”的理念逐渐被人们广泛接纳,并影响着制度化教育体系的变革与发展。在由一次性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的过程中,以获得文凭为受教育目的的程度逐渐降低,通过教育补充知识、丰富人生的目的越来越强,社会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6)更加关注教育制度的国际交流

教育具有很强的文化选择功能和融合功能,是实现文化传承和交流的重要渠道。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世界正在缩小,在方便了人们往来的同时,国际文化的交流显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现实。国际的教育交流,也从高等教育开始向中等教育延展,合作办学、不同国家院校间学分互换跨国教育形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和接纳,并拥有了极大

的发展空间。因此,在加强文化的国际交流活动中,加强国家间教育制度的互通性,如学制、学位、学分的认定等方面的互通性,势必有利于国际的文化交流,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相互汲取,相互影响,既有利于世界文化的发展,更有助于民族文化的繁荣。

主题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主题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 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 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 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 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 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 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 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办证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 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主题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五

一、每年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二、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三、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认真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五、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六、要配合县防疫站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八、保证学校卫生经费的投入。

九、卫生室要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主题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六

1、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年级、班级德育工作计划,要将对学生定期进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列为工作内容之一。

2、政教处负责,每学期组织召开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校会一次。

3、年级组每两个月对学生进行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一次。

4、班主任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在做好经常指示性教育的基础上,每学期举办一次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班会,做到有教案,有针对性。

1、学校墙报、教室墙报分别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栏,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登载、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内容。

2、《校园之声》广播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题广泛征集稿件,周安排一次专题广播。

3、每逢寒、署假,在学生离校前,由政教科文卫处向责向学生家长印发对学生进行法制

4、各班宣传委员(含团支、交通安全责任书,争得家长的有力配合,提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实效。部)负责平时对本班学生宣传有关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宣传材料。

1、学校由政教处牵头与年级主任、班主任签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两份。

2、班主任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签订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三份。

主题学校制度改进读书心得体会及感悟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__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供给反映学校经营情景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进取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景、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景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景,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提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景,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景,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景,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景,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能够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贴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供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供给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供给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教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所以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景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景作为当月绩效考核资料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景有出入,将对直接职责人员(如生活教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资料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必须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到达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坚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供给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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