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效劳心得体会报告 为人民效劳心得体会报告范文(3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主题为人民效劳心得体会报告一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国家创造了“中国速度”、“中国高度”、“中国深度”等一系列“中国奇迹”。从1979年到2015年的36年里,中国经济年均增长9.8%,而同期世界经济年均增长仅为2.8%。我们用30多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发展道路。现在的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话语权和世界影响力与日俱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取得这一让国人自豪、世人瞩目的骄人战绩,关键是得益于中国共产党这一坚强的领导核心,否则就会出现一盘散沙,甚至面临分崩离析的局面,伟大复兴也将化为泡影。在这方面,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汲取的经验教训。比如欧美国家有的至今还受困于金融危机、债务危机而不能自拔;一些照搬西方模式的发展中国家,纷纷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还有一些西亚北非国家,国家政治持续动荡,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还有,我们邻国朝鲜由于长期闭关自守,基本上还处于我国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发展水平,连民众的最基本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多方对照,我们的制度优势和道路优势已经开始彰显。日内瓦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张维为教授撰写的《中国震憾》一书中写到“过去30年中国稳步崛起,而在采用西方模式的非西方国家中,没有成功的例子。这个时候,我们不得不震憾,不得不反思许多问题,为什么采用西方模式的国家总体效果不理想。为什么从民主发源地的希腊,到金融危机的美国,无不面临着政治、金融问题,而中国依然高度发展”。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再次证明:只有共产党可以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因此,每个党员都要从现实中看到希望、看到未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信心,坚定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筑牢理想信念灵魂,锤炼优良政治品格,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
不忘初心,就要心中有党,始终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正是党的崇高理想、党的先进形象,吸引着无数优秀中华儿女,期待成为其中的光荣一员。既然通过组织的考验成为一名党员,那么不论何时何地,都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这不仅是自我角色的不断暗示,更是价值取向的反复拷问。唯有忠诚于党,对党的宗旨、主义和理想深信不疑,坚定不移,才能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党的利益统一起来,绝对不做有损于党的利益和名誉的事情。
对党绝对忠诚,是“讲政治”的核心,也是供销社工作的生命线和做好工作的根本点。当前,面对各种思潮的冲击影响,我们要善于从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中汲取信仰的力量,从我们党成立以来中国发生的历史巨变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时刻忠于党的理想,忠于党的组织。进一步坚定自觉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仰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忠实践行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强捍卫者”。
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市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省市委和市委的权威,做一个表里如一的老实人和虚怀坦荡的透明人。要始终把党中央这个核心力量,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定盘星”“主心骨”。做到思想上同心、行动上紧跟、工作上落实,努力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份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要树立正确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常扫思想之尘,常补精神之钙,充分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加强对党章、党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提升精神区位,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
三要牢固树立一个宗旨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左传》有句话“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意思是我们每个干部一定要把“为民”之事当作农事一样夙兴夜寐、精耕细作,把惠及民生的事一件件抓实抓好。为农民服务、为职工服务是供销社工作的的重要内容。在座各位党员都是职工群众的公仆和服务员,要牢固树立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情怀,自觉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围绕群众所需所盼所想,带头干、带领干、带动干,共同推动企业和留守处各项工作开展。
要做到“心中有戒”,就必须要搞清楚“戒”的内容和含义。“戒”有多种解释,但比较公认的、一致的解释是指戒律,就是要主动、自觉、经常地防止行为、语言、思想等方面的过失。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宗教、不同党派、不同社团可能对“戒”的要求不尽相同。比如佛教上讲的“五戒”,就指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饮酒。还有“八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等,虽提法有不同,但内容大多都有关联性和承继性。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戒”的含义和要求也在与时俱进地发展着。在我看来,今天我们共产党人讲的“戒”就是敬畏,就是遵守,就是要从内心深处敬畏纪律规矩,从日常小事上遵守纪律规矩,让纪律规矩约束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让纪律规矩为我们的人生保驾护航,让纪律规矩保证我们既要干成事,还要保证我们不出事。
一要严守纪律规矩。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纪党规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行为的具体遵循,是刚性约束,是红线。大家要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用《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来约束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做到在任何时候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1957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共产党要接受监督,避免脱离群众。因为我们如果关起门来办事,凭老资格,自以为这样就够了。对群众、对党外人士的意见不虚心去听,就很容易使自己闭塞起来,考虑问题产生片面性,这样非犯错误不可。”在座各位党员要自觉接受市社的监督,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监督、脱离党规党纪的约束。
三要始终严格自律。守纪律、讲规矩难在自律。周恩来总理一生不回家乡淮安,也是怕给地方政府添麻烦,他要回避这一点。周总理还规定“外地亲属进京看望他,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住宿费由他支付”。这种自律境界值得我们学习。作为市供销社的同志,要树牢自律意识,时刻“三省吾身”,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反省自己存在的失误,将他律变为自律。要在日常小事和细节问题上坚守住纪律“底线”,“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四要严守廉洁底线。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供销社的工作沟通协调多,工作中必然有大量人际交往。要坚持原则、划清界限、谨慎交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这里值得强调的是,在服务职工、服务租赁户的过程中,不是让大家远离职工、租赁户,不交朋友,而是坚持“亲”“清”的新型关系。“亲”,就是要坦荡的同职工和租赁户打交道,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同职工和租赁户的关系要清白、纯洁,无贪心私心。要始终在规矩的范围内干事,决不能打着供销社的牌子搞关系、谋私利,决不能打着市社的旗号办私事,决不能借工作之便谋私利,全力维护党的威信和形象。要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上,用“将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莫用三爷,废职亡家。”“心术不可得罪于天地,言行要留好样与儿孙。”三句古训以为佐证,警醒广大党干部。我们在座各位要切实在家庭角色中承担起“慈、孝、廉、敬”的责任和义务,管好配偶及子女,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责任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和尺度。近代学者梁启超曾说“人生于天地间,各有责任。一家之人各个放弃责任,则家必落。一国之人各个放弃责任,则国必亡。”由此可见责任对于做人为官的重要性。结合供销社工作,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首先考虑怎样办才更符合市社党委的要求和工作精神。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即使花再大力气,做了再多的工作,也是徒劳无益。
一是要高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注重时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做到及时、迅速、不误事,实现工作的高效运转。
二是要主动。要在被动状态下主动做好工作,就一定要超前思维,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到前头,并随着市社党委工作的进展而推进,围绕市社党委工作的变化而调整。要积极探索日常服务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始终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
三是要有激情。应当充分肯定,我们绝大多数干部对工作是充满激情的。但是,也确有极少人对工作缺乏激情。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有的强调客观、埋三怨四,有的回避矛盾、畏首畏尾,等等。这些不良思想倾向是极为有害的。如果领导交代的事半天都没有回音,干什么事都萎靡不振,无所谓,那是不行的。干得好不好是水平问题,有没有激情、愿不愿意、认不认真去干,这是态度问题。
四要讲团结。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团结是搞好工作的先决条件。大家一定都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同事之间、科室之间,留守处之间,既要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科室之间协作要学会包容、补台。有些科室同志不在,其他同志应主动替补上去,即使不是自己分内的事情,也应积极过问。总之,通过主动、积极地协调工作运转的各个环节和功能,使各科室、各部门以及个人之间密切配合,避免出现推诿扯皮,使多数人的力量汇成一股合力,共同完成任务。
一是要重在“真为”。真为,是一种境界。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对人民群众怀有真情、善讲真话、真诚相见、真心服务。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绝对忠诚、真心实意、真为笃行,体现出一种超凡脱俗的境界。真为,是一种胸怀。为事业,默默无闻讲奉献;为事业,不计个人得失;不怕误解,受得了委屈,坐得了冷板凳。为事业,听得进不同意见,从善如流。真为,是一种非凡气度。腹有诗书气自华,一生执着,矢志不渝,非常之人做非常之事,心无旁骛,兢兢业业。真到深处靠坚持,真到远处靠习惯,真到高处靠信念。
二是要重在“实为”。“实为”就是务实、落实。就事业而言,“务实”就是为人朴实、作风踏实,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戒虚、戒假、戒空、戒浮,不像葫芦掉在井里,看似沉下去了但还是飘着浮着。“落实”就是常说的“抓铁有痕、踏石留印”“钉钉子”精神,咬住目标、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干一件、成一件。“务实”体现工作态度和作风,“落实”体现工作能力和水平。“务实”是前提、是过程、是基础。“落实”是关键、是结果、是目的。习总书记讲“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为”就是要不尚空谈,狠抓落实。唯有既“务实”又“落实”,才能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是要重在“巧为”。这里的“巧”,不是投机取巧,而是开拓创新。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一些矛盾和问题。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要打破思维定势,用超常规的办法来解决,这就需要“巧为”。“巧为”巧在观念新,先做足实践的功课,具有实践头脑、思维、理念、文化。而不是抱残守缺,木鱼脑袋,难以突破创新。“巧为”巧在办法好,实用管用,把握了工作实践的规律法则,能够用市场的、法治的“钥匙”解开难题之“锁”,推动发展,克服“无所作为”“束手无策”的状态。“巧为”需要下更深的功夫,需要在实践中练就更加过硬的本领,所谓“巧妇手中出绝活”。
四是要重在“敢为”。“敢为”就是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敢为”是一种责任、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能力。“敢为”要视责任重于泰山,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从严要求、善作善成。为了事业敢想敢干敢担当,是当干部的基本政治品格。古人尚且能够“为官避事平生耻”,何况今天用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新时期的党员干部。
五是要重在“廉为”。既干事又干净,这是党性修养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讲,当官就不能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想当官。他还提出了“三严三实”的新要求。“三严三实”阐述了改进作风的新,抓住了为人从政、干事创业的根本点,划定了为官律己的警戒线。每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拿出“向我看齐”的勇气,当好以身作则的模范,真正以严和实的标准,塑造作风过硬、素质过硬、自律过硬的形象,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保持气节、树立正气、严格操守,心存敬畏、勤政廉政,知畏、知足、知止,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演奏好“为”和“不为”的协奏曲,才能在人生的秋天里收获思想的果实和事业的华章。
主题为人民效劳心得体会报告二
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从业准则
一:坚持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精神,运用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的采编工作。
二:在实际采编工作中,要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科学发展观对一些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分析,并且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用正确的观点向社区人民群众解释各种新情况,分析各种问题。
三:在社区采访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独立自主的原则。坚守客观、中立守密的宗旨,保证收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谋和有力证据。
四:坚决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媒体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不得接受采访对象的吃请,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六:采访报告不得存在虚假的内容,不得存在侮辱诽谤的言辞,不得存在不公平的评价,不得揭露他人隐私和带有感情色彩或自我倾向性的言论。
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必须严格遵守中宣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新闻采访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必须时时处处维护人民新闻通讯社的声誉。
八:一切采访活动必须事先报请本社主管领导同意并开具介绍信后方可开展工作。否则,一概视为个人行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有个人承担。
九:本通讯社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个人负责。
人民新闻通讯社
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人民新闻通讯社的队伍建设,增强每个采编及通讯员在工作中的社会责任感,为了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为科学发展观和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实现和谐中国,天下大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宗旨。弘扬正气,针砭邪恶,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讴歌新时期新农村建设和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为实现科学发展观、创造和谐社会打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起良好互动的桥梁。进一步加强团队之间的团结精神,完成各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订一下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模范遵守主管单位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不断提高自我的业务技能和自我修养。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主管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管理好自己的队伍。
三:工作人员之间要精诚团结,协同工作,配合得当。
四:严格执行选题申报制度和重大采编事件的集中讨论制度,突发事件采编必须征得分社或者工作站领导同意和批示。
五: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干工作无关的事。
六:工作人员不得以采访的名义参加任何公众商业性活动,特别是不得接受被采访对象的吃请,不得接受贿赂,不得利用采编之名行敲诈之实,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于违法违纪者从本人行为发生之时起,其法律责任自负,通讯社将同时开除其职务,即其行为发生之时起已不是人民新闻通讯社的工作人员,本通讯社将协助有关部门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七:严格证件管理,不得利用证件招摇撞骗。在进行采编工作时,必须提前上报选题和内容,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一证一信原则。采编人员外出采编必须向主管领导言明采编去向和相关事宜,并开具介绍信方可开展工作,严谨私自外出采编。如不执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采编工作资格。八:本单位工作人员以网上公示名单为准。人民新闻通讯社
《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新闻采编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内的记者、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翻译等从事新闻采访、编辑、制作、刊播等新闻报道业务的人员。第一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支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第二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维护党和国家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报道违纪违法案件,要自觉遵守案件报道的纪律,注意报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采编涉外新闻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贯彻我国对外政策。采编民族宗教报道,要遵守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要依法维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采编涉及未成年人的负面报道,要遵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未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一般不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能够辨别和推断其真实身份的信息和音像资料。第三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即署作者的真名实姓。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不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报道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认真核对事实,准确把握分寸。
第四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敬业奉献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形式和手段,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第五条 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如遇以下情形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1、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2、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地区系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
3、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属于素有往来的朋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
4、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存在具体的经济、名誉等利益关系。
第六条 新闻单位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分社社长、记者站站长等),实行任期轮岗交流或易地安排。新闻采编人员不得被派往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担任分社社长或记者站站长。
第七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采编多半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不得向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索取财物和其他利益,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
第八条 新闻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得以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是身份拉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以变相新闻形式刊播广告内容,不得为经营谋利操纵新闻报道。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以订阅报刊为条件进行新闻报道,不得直接要求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报道单位或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或提供赞助。
第九条 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管理和使用。公开的新闻采访必须出示经新闻出版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记者证件。对使用假记者证或冒充记者的人员要严肃查处。新闻单位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第十条 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记者证。凡被吊销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年之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在全国主要新闻单位试行,其他新闻单位参照试行。
人民新闻通讯社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颁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对新时期、新阶段进一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通讯社各级单位,要精心组织记者、采编、编辑、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评论员、翻译等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全面落实这一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要广泛开展科学理论教育,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加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的教育,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努力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要加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科学认识世界,积极对待人生,正确实现个人价值;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新闻采编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从业准则》和《人民新闻通讯社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恪守清正廉洁、敬业奉献、诚实公正、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各级管理部门要将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规划,加大投入,分期分批,分级分类,切实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二、切实提高保密意识。要教育新闻采编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方式传输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不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而不及时按规定清退、归档;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三、认真把握违法违纪案件报道。报道违法违纪案件,要确保正确导向,克服负面影响,自觉遵守案件报道的纪律,注意案件报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报道既要把握好度,也要把握好量,避免报道数量过多,表现形式不妥,内容选择不当,尺度把握不准,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要坚决制止采用自然主义的手法,过细展示犯罪过程和作案细节,坚决制止渲染凶杀、血腥、暴力、色情等情节,坚决制止详细描写公安人员破案过程和破案细节。
四、认真把握涉外宣传报道。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贯彻中央对外工作方针,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全面客观地向世界介绍我国的真实情况,生动形象地展现我国各族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要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坚持内外有别、外外有别,从海外受众的特点和需要出发,遵循外宣工作特点和规律,拓宽外宣工作领域和渠道,改进外宣工作方式和方法。采编涉外新闻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贯彻我国对外政策,遵守对外宣传纪律,与中央对外口径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出现任何杂音和噪音。
五、慎重处理民族宗教问题报道。要认真把握党的民族宗教基本观点、基本政策和基本常识,既要理直气壮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又要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同时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采编、刊播民族宗教问题的报道,要遵守我国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规,杜绝在宣传中出现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和伤害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感情的内容。对涉及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突发事件的报道要慎重把握,及时请示有关主管部门。
六、依法维护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要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维护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不得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采访意外事件,应顾及受害人及亲属的感受,在提问和录音、录像时应避免对其心理造成伤害。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开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宣传。
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采编涉及未成年人的负面报道,要遵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未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一般不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址、肖像等能够辨别和推断其真实身份的信息和音像资料。不动员未成年人参与可能损害他们性格和感情的节目;对有可能被未成年人模仿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报道内容和播出形式要加以防范;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予公开报道。各个部门不能借报道新闻、宣传法制之名展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能为了追求收听率和收视率而公开披露未成年人的犯罪细节、作案方式。特殊情况需要报道的,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以处理。
八、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仔细辨别事实真相,谨慎选择报道角度,精心组织采访活动,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不编造新闻,不歪曲和夸大事实。要深入新闻现场采集第一手信息,保证新闻要素准确无误;除需要对提供信息者保密外,报道中应指明消息来源。要认真核实报道内容,不得拔高、想象和夸大新闻事实。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避免因报道肤浅、片面而导致公众对事物的判断产生偏差或错误。如发现报道错误,应立即公开予以更正。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的新闻和节目要实行实名制,即在采访报道中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切实对所采访的报道、制作的节目、撰写的文章负起责任。要坚决杜绝虚假不实报道。
九、切实搞好司法审判的报道。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司法审判的报道,要考虑社会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干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的调解,不得干预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不应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不偏袒诉讼任何一方;案件判决前,不作定罪、定性报道;不针对法庭审判活动进行暗访;报道公开审理的案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在报道有争议的内容时,要认真核对事实,充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准确把握分寸。对一些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备受关注的重特大案件审判的报道,要严格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报告。
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要教育新闻采编人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紧密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紧密联系火热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实反映时代精神,全面体现时代特色。要进一步改进新闻宣传,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提高质量,讲求效果;要进一步搞好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和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进一步搞好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要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使舆论监督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
十一、努力改进报道文风。要切实提高引导水平,讲究宣传艺术,多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喜闻乐见的形式,疏通引导的方法,做好各种新闻报道工作。要善于把握时机、把握节奏、把握分寸,因势利导、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力求用鲜活的语言解开思想的困惑,用身边的事例说明深刻的道理,把思想和艺术、继承和发展、严谨与生动、科学与趣味有机地结合起来。要适应群众的口味、满足群众的需要,深入浅出、入脑入耳,可亲可信。要扩大新闻报道面,增加信息量,做到新闻数量多、时效快、文笔好、价值高,确保新闻报道言之有物、内容充实、信息丰富。
十二、在新闻报道中实行回避制度。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报道活动时,如遇以下情形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新闻采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地区系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属于素有往来的朋友、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新闻采编人员与报道对象存在具体的经济、名誉等利益关系。
十三、实行轮岗交流和任职回避。通讯社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工作站主任等),实行任期轮岗制和任职回避制。各级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满8年的,应当轮岗交流或易地安排工作。通讯社新闻采编人员不得被派往本人出生地、曾长期工作地或生活所在地担任本单位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十四、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要坚决杜绝各种有偿新闻行为。不得利用工作、身份之便直接或间接地为本人、亲属及其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和借用采访对象的任何钱物;不得在采访报道活动中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不得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新闻采编不得将自己的名字、声音、形象用于任何带有商业目的的文章、图片及音像制品;不得私自从事未经批准的节目主持、录音、录像、配音工作及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活动。
十五、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相分开。要严格实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相分开的规定。不得以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通讯员等身份拉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换取广告,不得以新闻形式变相播发广告内容,不得为经营谋利操纵新闻报道。不得要求被采访报道者为自己、亲属和本部门、本单位提供经费、报酬等,更不得以批评曝光为由强迫被采访者投放广告、提供赞助,或为自己谋取私利。
十六、规范证件管理和使用。要做好采编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讯社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对已在岗并符合条件的采编及通讯员的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保证审核质量;对其他需要取得新闻采编资格的人员要按照国家考试的标准要求,进行执业资格考试。要确保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健全执业资格注册、颁证制度。要严格执行延续及变更注册的程序和要求,建立持证人员的不良记录档案,建立网络查询监控系统。对使用假新闻采编人员证件或冒充记者的人员要严肃查处。人民新闻通讯社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十七、违规违纪的查处规定。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新闻采编人员有虚假报道、有偿新闻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新闻采编人员证件。凡被吊销新闻采编人员证件的人员,自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十八、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在人民新闻通讯社各部门试行,下属其他新闻单位参照试行。
主题为人民效劳心得体会报告三
同志们:
大家好!
我想大家都知道,要想做好一名合格的干部,首先就是要把“为人民服务”永远放在第一位。为止我省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把为民服务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一线,在听民声、解民忧、排民难、暖民心中创先进、争优秀,让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受到教育,让群众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得到实惠,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我省坚持用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方法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挖掘培育推出了龚曲此里、刀会祥、普发兴、郑垧靖、杨竹芳、邓前堆、杨善洲等一大批为民服务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用身的边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创造服务群众的业绩,争当群众满意的先锋,收到了“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在全省“对照杨善洲找差距、学习杨善洲当先锋”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加强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的改造,增强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发了争创激情和动力,有力地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在全省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建立“党员先锋岗”10万余个,创建“党组织示范窗口”3万多个,在工人、团员青年、妇女中建立了“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团员先锋岗”、“巾帼英雄岗”5万多个。
我省在全省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广泛开展以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为主要内容的“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挂牌上岗,统一佩戴党徽、摆放公示牌,主动亮出党员身份,亮明岗位责任,亮出服务承诺。采取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两代表一委员参评等行之有效的评议方式,通过开展“授旗评星”、党员示范岗、文明服务岗、党员责任区、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促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找准存在问题,边学边改,优化了服务流程,完善了服务体系、改善了服务态度,提升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杜绝了“吃拿卡要”的不良现象。据初步统计,全省窗口部门和服务行业共为群众提供窗口便捷服务达13.6万次,帮助群众面对面解决问题2.2万条,群众对窗口综合服务满意率达95.1%。
为引导党员干部深入一线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我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局出发,精心选择确定了20项重点工作、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作为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的“争创”目标。为抓好3个20项的推进,在全省各州(市)、县(市、区)中全面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抓落实、重实效”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打开机关门,走出办公室,深入一线,深入到矛盾多、困难大的地方开展一次驻点调研、联系帮扶一名困难群众、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边疆和谐稳定。在州(市)、县(市、区)一级设立政务服务中心,乡镇建设农民服务站,村组开展民事代办服务,构建方便快捷的为民服务体系,做到“群众张张嘴、干部帮跑腿。”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建成乡镇农民服务站1308个、村级民事代办点1.1万个,成立党团员志愿者服务队3.1万支,党组织公开承诺事项69.6万件,党员公开承诺331万件,为群众办实事好事88.2万件,赢得了群众普遍赞誉。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加油,创先争优,力争做一名人民满意的的父母官,谢谢大家!
为人民效劳心得体会报告 为人民效劳心得体会报告范文(3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