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中心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关于供电的社会实践报告(六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最新供电中心社会实践心得体会一
首先,非常高兴能向公司领导汇报我三个月来在工作中的实习心得。
我是xx年8月刚刚走出大学校门进入农安县农电有限公司工作的大学生何磊。能进入国家电网这个企业尽我所能为广大的电力用户服务,并把我在学校中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来体现我的人生价值,使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和自豪。
进入公司之后,我被安排到了华家供电所进行实习。时光荏苒,岁月入梭,几个月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这些个日子里我也完成了一个学生向一个企业的员工的角色转变、也学到了一些学校书本里没有的知识。
进入华家供电所后,我进行了营业厅收费、值班、报修、写记录、生产等工作,通过工作发现基层的工作是很艰辛的。农民合同工是咱们公司最辛勤的劳动者,他们夏天顶着烈日,冬天顶着严寒骑着摩托车忙碌在服务客户的工作中。要是遇到电力故障更是不论刮风下雨,总是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用最快的速度进行抢修,以免给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体会到农民合同工工作艰辛的同时,通过我三个月来的实习也意识到电力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很多都需要该用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对于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和维系电力系统工作都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这样就使我一个学法的电力员工有了点专业比较对口的平衡心。
据了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1日施行。它的颁布对于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我就结合我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和实习体会谈以下问题
(一)窃电问题
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遇见窃电犯罪是时常发生的事,尤其秋冬季是农村窃电的高峰季节,这时就需要我们供电企业,加强监管力度经常巡查,查到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电能的合法使用,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我国现行的电力法律法规对窃电规定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一)在供电企业得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得,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得,处xx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了以上针对窃电问题的法律法规,我们在工作中再遇到损害我公司利益的窃电者就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追究其法律责任了,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二)客户拖欠电费
我们供电企业按照传统的供用电及电费结算模式是先用电后交钱,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在经营中必然要面临的经营风险——电力客户拖欠电费。客户拖欠电费不光是基层供电所最棘手的问题也是整个供电企业最棘手的问题。这样我们供电企业如何维权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根据规定,供电企业在给客户供电之前都要签订供电合同,客户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电关系后,享有用电的权利,应承担交纳电费的义务。《电力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记录,按时交纳电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我们是农电,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交费不方便,再加上有些客户交费意识淡薄,不履行交费义务,造成很多农民合同工给一些客户先行垫付电费,其工资拿不回家去,之后难以收回垫付电费的后果。希望这次新上的充值卡业务能使这个现象得到缓解,为农民合同工减轻负担。
有时候客户长时间陈欠电费,我们需要依法进行停电时,由于自身法律思想淡薄忽略应前三日至七日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这一法规,冒然停电给客户造成损失,这样很容易使我们停电追费不成,反被客户状告的情况,适得其反。所以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合法的保护我们的利益。
除在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看出以上两个关于电力的法律问题外,在领导的教育和培养下,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感觉自己在工作、学习、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使我学到了什么是电力生产和电力营销,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虚心学习,经常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一名优秀的农电员工。
最新供电中心社会实践心得体会二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电力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化挑战为机遇,变困难为动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供电量: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售电量:万千瓦时,同比增长%;
综合线损率:%,同比下降个百分点;
农网供电可靠率:%,同比上升个百分点;
农网综合电压合格率:%,同比上升个百分点;
全网最高负荷mw(8月3日10:40时),同比增长%;
客户发展:新增客户户,同比增长%;新增容量kw/kva,同比增长2%。
2、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电网建设: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沟通,召开全县电网建设攻坚大会,大力推进电网建设和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目前,110千伏大京变正在进行室内电气安装,计划本月底投运;110千伏五中变正在进行主控楼浇注;110千伏中塘变、焦作变已完成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批复、初设审查、项目核准等工作,正在征地;今年开展前期工作的电网建设项目中,220千伏轻水输变电及其110千伏送出、220千伏纳江变扩、110千伏洛夫变扩等4项工程的可研已通过审查,220千伏轻水输变电的地质钻探已完成,220千伏纳江变扩、110千伏洛夫变扩等2项工程的环评工作已完成,110千伏小京变扩建工程已取得政府部门的支持性意见,110千伏东瓯2输变电工程已初步选址;电力调通中心内装修施工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是我县创建新农村电气化县的验收年。今年计划创建的20个新农村电气化村和5个新农村电气化镇已全部通过验收。目前,我县已完成创建18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292个新农村电气化村,满足电气化县创建达标要求。下一步将进一步整改完善,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新农村电气化县的验收。
(2)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学习周”、“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安康杯”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春季暨迎峰度夏安全大检查,完善安全监察体系,健全和完善反违章工作机制,落实到岗到位制度,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今年以来,全局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未发生各类责任性事故。
(3)有序用电:今年我县的用电需求继续恢复较快的增长速度,局部区域电网供用电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了确保迎峰度夏期间的电力平稳有序供应,我局加强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供电能力限制预警信息,科学制定有序用电预案,坚持“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认真落实有序用电各项措施,保障重要用户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1—10月份,共计拉电618条次,损失电量476.61万千瓦时,损失负荷179.87万千瓦。
(4)优质服务:今年以来,我局以“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暨“迎世博满意百分百”活动为契机,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新增自助交费终端、支付宝等缴费方式,方便用户缴纳电费。开展“三走进”活动,为企业送技术,定期解答广大客户的各类用电问题。加强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知识宣传,积极做好两会、中高考、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成立80周年庆典活动等各类重大活动的保供电工作。通过今日、政务网、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等途径公布计划检修停电范围和时间,并对重要用户、大工业用户提前电话告知。深入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活动,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全员量化考评,努力提升行风建设水平。
(5)节能减排: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需求的同时,我局还积极配合政府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县政
供电中心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关于供电的社会实践报告(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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