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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 学法守法的心得体会(七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一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教学思路

法律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少年学生的普法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增强法制意识,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三、教材分析

本册教材为20课,本学期教材内容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注重培养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法律启蒙教育,培养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四、教学目标

1、要根据四年级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2、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3、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示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教学进度

周次 内容

1、 我是中国人

2、 当五星红旗升起的时候

3、 谁来监护“小小鸟”

4、 不要“不当得利”

5、 谁能帮助我

6、 我的肖像权

7、 成长中的14岁

8、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9、 远离“校园犯罪”

10、 培养健康的心理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11、 我拿什么拯救你

12、 我要上学

13、 文明教育 拒绝体罚

14、 争做道路安全小卫士

15、 我要我是空间

16、 同一屋檐下

17、 离异家庭里的孩子仍有获得抚养费的权利

18、 我们可以随意拨打119、110、122等急救电话吗

19、 网吧,请不要靠近我

20、 课堂讨论专题

关于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关于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三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以“常规教育”为切入点,构筑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关心小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立体网络;注重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的产生,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让学生学会并掌握运用法律武器来维垆自身安全;增强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习惯,教育学生树立高尚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成为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为成年人犯罪法》和《小公民道养成遵 德规范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2、学校依照教育的法制规定,对师生及社会进行法制知识宣传,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我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能学以致用,知道运用法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学年内师生“零犯罪”。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明确教师的人生目标。使每个教师都做到热爱教师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三、工作要点

1、完善各项制度。

“六五”普法以来,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首先要强化和提高校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其次要把教师学法纳入继续教育的范畴,作为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推动教师依法实施素质教育;第三,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强化班风、校风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苗头,努力实现师生零犯罪行为。积极与街道司法所联糸,开展好“一月一法. 一法一考” 的学法制度。

2、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合力。

主动争取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法制教育体系,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关心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学校的橱窗,每月出一期法制教育的专栏,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月份:学习《劳动合同法》,并组织考试。

二月份:组织发动全校师生开展“过文明春节,做守法公民”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月份:组织学生开展“献爱心活动”和“争做小雷锋使者活动” 同时学习《妇女儿童保护法》,并组织考试。

四月份:组织教师学习“五五”普法读本和《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考试,开展“法在身边”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月份: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开展以“小学生与法”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法制副校长来校作法制知识专题讲座。

六月份:组织学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举办法制教育征文活动。

七、八月份: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治安处罚法》,发动号召全校师生“遵纪守法过暑假”和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九月份:组织学生学习《教师法》,开展尊师爱学活动,规范学习、训练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十月份:认真学习《婚姻法》 ,鼓励单亲家庭的孩子,拿起法制武器向不肯扶养孩子上学的家长讨要扶养权。

十一月份:认真学习《合同法》,开展以“知法、懂法、守法”为主题的班队会活动;组织“争当守法小公民”的综合实践活动。

十二月份: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法制讲座,有关《宪法》方面知识。

关于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学法、知法、懂法,做个守法小公民》。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是维护社会安定、校园有序的重要保障。作为国家小公民,校园的小主人,同学们也有责任和义务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我们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或许有的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但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当你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交通规则?放学后,你有没有出入游戏厅、黑网吧等场所?走进美丽的校园,当我们走在走廊里,会偶尔听到同学们嘴里传出难以入耳的粗话、脏话,并可能演变成武力,造成意外人身伤害;有的同学搞恶作剧,故意毁损学校的桌椅,拿走班级内的教学工具,损坏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

以上列举的种种现象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小错不改使他们越陷越深,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面对朋友,面对家人,他们青春稚嫩的脸上显露的是深深的悔恨与无助。在那么多鲜活的悲剧前,我们更应该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因为守法与违法犯罪往往只是一步相隔。

在现今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遵法守法的意识,在行为和情感上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因为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美好生活,在此我呼吁,同学们平时抽出一点时间认真阅读一些法律书籍,了解基本的法律要求,并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谢谢大家!

关于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五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法制教育的落实为重点,以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道德觉悟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而努力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青少年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任务,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主要内容

1、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2、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学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四、教学方法

1、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人人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四有”新人。

2、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1)行为规范教育。守纪是守法的最基础的环节。以《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以“与好习惯同行”为养成教育主题,通过《守则》和《规范》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守纪习惯,要求各个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同时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有关规定的宣传。还要继续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未成年人禁毒教育、安全上网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坚决防止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2)法律常识教育。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的有关法律常识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教育,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把法制教育落在实处,真正能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

(3)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尊是指自己要尊重自己,不许别人侮辱自己,自己也不必向别人卑躬屈膝;自律是指自己要管好自己,自强是指自己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态度。开展竞赛活动,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增强自信。

(4)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辨别是非能力是一个判断对错、合法违法等情况的基本能力,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不接受外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自己保护自己的能力,教育学生用法律当武器,对周围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保证我们生存环境能够安定团结。

(5)加强品德偏差生管理。对品德偏差生的帮教制订切实措施,反复抓,抓反复。针对不良行为进行揭发检举,继续抓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开展活动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五、教学内容

第一课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课 法制教育

第三课 学会自我保护

第四课 案例分析及讨论

第五课 青少年学法刻不容缓

第六课 学法 守法 用法

第七课 法伴着我们成长

关于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六

为增强我镇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全镇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物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上级要求以及《2015—2015年出国留学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法律,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记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物,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二、学习对象和学习内容

(一)学习对象

镇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

(二)学习内容

1.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读本》和《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出国留学公务员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2.党的十八大专题;

3.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4.国家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基本法律制度;

5.反腐倡廉、维护社会稳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制度;

6.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

三、主要形式和要求

采取集中培训、讲座、研讨、会议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中心组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集体学法活动,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2小时。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法记录。

(二)会前学法。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丰富会议内容。

(三)法制讲座。聘请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者到我镇举办专题法律知识讲座,今年举办1次专题讲座。并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四)坚持自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并结合相关法治课题撰写一篇以上论文或心得体会,增强学习效果。

(五)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查研究,主动向法律专家咨询有关事项,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根据《海南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琼法宣办〔2015〕7号)和《出国留学市处级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全镇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镇委镇政府将适时对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经费保障。今年安排3万元用于学习活动和购买相关书籍材料等,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正常开展。

关于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七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学法守法教师心得体会报告 学法守法的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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