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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金融公司实践心得(5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金融公司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金融监督管理

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二)货币管理

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

(三)其他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

双方同意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增进合作,创造条件,共同加强对双方企业金融服务。 交换资讯

双方同意为维护金融稳定,相互提供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资讯。对于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健全经营或金融市场安定的重大事项,双方尽速提供。

提供资讯的方式与范围由双方商定。

保密义务

双方同意对于所获资讯,仅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目的使用,并遵守保密要求。 有关第三方请求提供资讯之处理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互设机构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

有关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资格条件以及在对方经营业务的范围,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双方同意对于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申请,相互征求意见。

检查方式

双方同意依行业惯例与特性,采取多种方式对互设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检查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

业务交流

双方同意通过人员互访、培训、技术合作及会议等方式,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

文书格式

双方资讯交换、征询意见等业务联系,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

联系主体

(一)本协议议定事项,由双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货币管理机构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

(二)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 协议履行及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十二、签署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超过六十日。

本协议于四月二十六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金融公司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资本运作发挥各自的优势,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势互补、立求双赢的原则,为保护双方各自的利益、维护双方信誉、明确各自履行的责任,经友好协商,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为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和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建立综合金融业务合作关系。甲方将乙方会员列为重点服务的优质客户,并在公司金融业务及个人金融业务方面提供综合服务。甲、乙双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1、乙方将甲方作为公司金融和个人金融业务的唯一主办单位;

2、甲、乙双方平等合作,在合作过程中,维护对方的名誉及权利;

3、甲、乙双方严格保守双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利用其专业免费为乙方会员提供贷款业务咨询及量身订做各种贷款方案,甲方在有关信贷管理制度、贷款手续合法、合规、还款来源充足可靠的前提下,为乙方会员办理贷款业务;

2、甲方综合考虑乙方提供的会员公司及个人具体情况,并根据甲方有关业务办 法规定来确定乙方会员贷款利率及相关业务的手续费率;

3、甲方为乙方会员提供相应贷款业务的同时,协助乙方做好乙方会员维护服务工作,乙方予以相应成本补助,具体以附件为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乙方会员的基本信息,并保证会员来源的合法、合规;

2、乙方组织宣传与甲方单位合作的唯一性、合法性及合作的具体事项,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如工作证、名片、介绍信等;

第三条 其他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 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 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 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金融公司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三

各位领导,同事们:

在部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本人能够认真贯彻分行及部门工作部署,坚持“拓客户、增存款”经营理念,把扩展客户、做大业务作为中心工作,现将工作述职如下:

一、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一)思想上能从严从高要求自己,自觉加强政策理论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一年来,我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特别是坚持学习报告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加整肃行风行纪活动,思想认识有了较大提高,充实了理论知识、开阔了工作思路,丰富了领导经验,对我们农行改革的前景更加充满了信心。

(二)学习上能不断充实自己,自觉加强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为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进入角色,我不断完善自身,提高业务水平,扩大知识面。一是不管工作有多忙,坚持反复学习《信贷经营管理必读》、《商业银行公司业务实务》等业务书籍,认真阅读金融法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办法,以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参加分行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培训,一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本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三)作风上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按章办事,廉洁自律。作为一名客户经理,我以优秀共产党员、客户经理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走在前头,讲求奉献,廉洁奉公。对情况复杂,政策性、敏感性强的问题,我能够加强请示汇报,针对客户部门的工作特点,能切实自己的职责,依法办事、廉洁自律,坚持经常性的制度学习,加强内控管理和信贷档案管理;能够严格执行客户经理制度。

二、履行职责情况

以扩大基础客户、增加存款为核心,积极配合领导的工作,努力完成领导的工作分配,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利用上半年的时间,积极上报了5户授信项目,并实现了4笔授信有效落地,实现了新增5户有效基础客户,完成新增存款2100万元。实现了新增现金管理客户1户,签署芝麻开户协议2户。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本人经过总结回顾,认为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是称职的,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工作经验有待丰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工作系统性不够强;今后本人将一步加强学习,虚心求教,克服不足,将工作做得更好。

(一)放下思想包袱,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当一名合格的客户部经理。作为客户经理,不同于其他保障部门和营业网点,承担管理和经营的双重职能,工作担子是很重的,需要具备把握宏观全局、处理微观事物的能力,今后本人一定会放下思想包袱,放开手脚,积极主动协助部门领导抓好工作,当好助手,积极把业务做大。

(二)刻苦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为全行业务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今后,我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继续走访客户,提高组织营销能力,抓好大客户营销,做好客户维护,加大产品营销力度,积极拓展优良客户。

(三)严格要求,廉洁自律,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客户经理。目前全党正在常深入开展学精神,作为信贷业务的客户经理,我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绝不干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人民的事情,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继续保持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客户经理的本色。

2022金融公司培训心得体会报告四

今年以来,金融办在区、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省市区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突出“项目为纲、民生优先、实干当先”,加快推进“两个转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力促进银企有效合作,推进企业挂牌上市,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在强化服务方面下功夫,较好地履行了金融协调服务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一、认真履行金融协调服务职能,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一)加大协调力度,扩大信贷投放。

协调银行加大信贷投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10月底,我区信贷投放总量达160.37亿元,信贷投放总量增量是去年全年增量的2.7倍,同比增长15%,创历史新高。其中,贷款余额128.44亿元,贷款增量是去年全年增量的2.4倍,同比增长22.82%。全区各金融机构平均存贷比为53.32%,较年初提高1.55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提高4.03个百分点。存款余额为240.89亿元,较年初增加22.92亿元。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促进银企深入合作。全区金融机构骨干企业座谈会上,有13家企业和11家银行签约,共达成协议金额32.18亿元,到10月底,已落实资金13.72亿元,工业和服务业重点项目承担企业贷款余额13.7亿元,新增贷款4.88亿元。

(二)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推动新型金融机构发展,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扶持、指导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的业务发展、规范运行,截至10月底,小额贷款公司今年累计发放贷款19748万元,融资性担保公司在保责任金额 21166万元。深化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对民间投资公司实行严格监管,规范其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成立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三)加强整治力度,优化金融环境。

召开全区优化金融环境工作会议,成立了优化金融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宣传,通过报纸、网络、媒体多渠道、多方式进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并于5月24日组织公安、工商、驻周各金融机构举行了全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20xx余份。积极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行为,支持银行维护自身债权。深入开展全区整顿金融秩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全力做好困难企业解困,地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四)突出重点,推进企业上市。

把推进企业上市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帮助解决上市前需要准备的部门手续和相关合法证明文件,企业上市工作有序推进。赫达公司申请材料已报证监会。华安新材料股权改制、规范股权结构等工作正加快推进。磊宝公司确定了先挂牌培育,后上市发展的工作目标,与具有上市保荐资格的中介机构签订了协议。加快培植上市后备资源,选择一批经营业绩优良的规模企业和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区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对具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联系中介机构,制定合理的工作目标,并邀请中介机构到企业实地考查。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企业挂牌。

召开了全区企业挂牌推进会,镇办、有关部门、50家重点企业参加了会议,邀请专家进行挂牌融资知识培训。全区挂牌推进会后,各镇办成立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召开了各镇办辖区挂牌工作推进会,邀请齐鲁股交中心及中介机构专家,到镇办集中为企业进行资本市场培训,帮助企业开拓融资思路,坚定挂牌信心。加大走访调研力度,今年以来走访全区规模以上企业100余家,已有30余家企业进入全区挂牌后备资源库。对有挂牌融资意愿、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重点扶持、推进,邀请中介机构与企业进行对接,并进驻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目前怡然园艺、北方特种油公司正式在齐鲁股权挂牌交易;对炳坤陶瓷、磊宝公司已启动程序的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尽早实现挂牌。

二、扎实开展评议工作,把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近年来,我办始终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完善机制、提高效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切实把政风行风评议作为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契机,周密部署,深入推进,把行评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组织行动快。

我办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性工作,融入金融管理的方方面面,并与全办的主要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围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和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公开办事流程和对外服务承诺事项,完善政风行风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

(二)认认真真找问题。

我们认真听取了服务对象、社区群众以及相关企业等来自各层面对金融办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诚恳接受并认真采纳。并自查自纠,召开全体干部专题分析会,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审议,并逐一对照检查,分析原因。

(三)扎扎实实抓整改。

综合各方面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进一步提出解决办法;

二是服务主动性不够,服务水平需要提高;

三是金融风险隐患凸显,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企业、群众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出现问题的症结,制定了包括服务意识、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工作推进等4个方面的改进措施。明确要求全体干部切实加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意识,以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积极创新服务;以人民满意作为第一目标,不断优化服务;以清廉为民作为第一要求,强化廉洁服务。凡是涉及企业发展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则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列出明确时间进度表,逐步解决。

一年来,我们还紧紧围绕“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创新”的思路,狠抓了班子自身的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认真执行和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了领导班子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加强服务型金融建设

根据行评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明年工作,我们将积极加以整改,努力兑现服务承诺,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促进发展为主线,创新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融资难问题,全面加快服务型金融建设,不断提升金融部门形象。

(一)加大金融协调力度,扩大信贷投放。

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加强银行与企业的沟通交流,组织银行、企业适时召开点对点、面对面的银企对接会,完善银行的考核奖励机制,争取更多信贷资金。引导信贷投放向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倾斜,争取各银行全年对重点项目和纳税30强企业贷款总额超过30亿元,确保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多形式、多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加大部门联合力度,防控金融风险。

健全金融风险预警体系,成立全区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实体性工作班子,出台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妥善处置企业担保链问题,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安、法院、仲裁等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专项处理地方企业融资风险问题。将防范金融风险纳入镇办考核机制,调动基层第一线的力量提前预防企业金融风险的爆发,及早发现及早化解,确保不发生大的金融风险。加强银企沟通,协调各银行树立“抱团取暖”思想,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纳税30强企业不抽贷。加大企业财务审计,督促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实业、坚持主业,防范金融风险。成立金融业行业协会,规范自律,加强交流,防范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环境。

(三)加大管理扶持力度,盘活民间资本。

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业务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增设分支机构,并按时对其进行风险排查,加强规范运营的监管指导。深化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初步建立民间融资的有效管理体系。对批准成立的民间融资公司实行严格监管,加强风险控制,提高业务水平;成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经济发展;成立1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促进民间资本的合理流动。多形式盘活民间资本,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四)加大上市挂牌力度,增加直接融资。

跟进赫达公司上市工作,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突出重点,加大协调争取力度,攻坚破难,扫清上市进展中一切困难,全力推进,争取赫达公司顺利过会,早日实现上市。再筛选3-5家企业,进入上市培育期,形成我区企业上市梯次结构,有序推进。加大调研力度,完善企业挂牌后备资源库,对启动挂牌程序的企业专人跟踪服务,动态管理,聘请高水平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辅导,力争全年新增3家企业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探索新三板挂牌,努力推动企业在新三板实现挂牌融资。

行风评议工作尽管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但行风建设永无止境。这次行风评议是我们接受群众评议、社会监督,全面提高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狠抓成效,努力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效能型部门。

2022金融公司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五

法定代表人:李文贵,该矿矿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生国,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480号盛伟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赵书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枫,山西鼎谦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云鹤,该公司职员。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26号。

法定代表人:尚朝辉,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湛鸿,该行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舒,该行员工。

再审申请人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联营煤矿(以下简称口泉乡煤矿)因与被申请人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山西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__)晋民终字第39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口泉乡煤矿申请再审称,原判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应予再审。

一、原判决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缺乏证据证明。(一)三份《借款协议》中的三笔借款最迟于20__年12月31日到期。20__年12月投资公司起诉口泉乡煤矿,口泉乡煤矿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投资公司于20__年自动撤回起诉。20__年10月,投资公司又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显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二)投资公司提交的《关于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系复印件,原审庭审中没有出示原件,也没有签名、公章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佐证,无法认定为口泉乡经济服务中心出具的材料。口泉乡经济服务中心不是口泉乡煤矿的主管单位,根据工商企业登记信息显示,口泉乡煤矿的主管单位是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经济管理委员会。因此该证据存在重大缺陷,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一)原判决对《关于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分配适用法律错误。投资公司应当举证证明诉讼时效中断,其提供的《关于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投资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二)原判决对诉讼主体资格的确认适用法律错误。本案所涉贷款为委托贷款,各方没有争议。委托贷款中,借款方为大同市南郊区西万庄乡联营煤矿,委托贷款方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受托贷款银行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南郊区支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法复〔1996〕6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答复》(法明传[1998]198号)的规定,原审法院明确知道本案所涉委托贷款合同中受托人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南郊区支行,但原审法院以《中国建设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有相关规定为由,认为本案应列建行山西分行为被告,相应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口泉乡煤矿认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南郊区支行拥有合法的贷款发放的主体资格,包括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中国建设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也明确规定:”建设银行各级行均可受理委托贷款业务”.在具体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要报一级分行审批,属于建设银行系统内部的操作流程,不能否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南郊区支行是委托贷款合同的受托人的主体资格。(三)原判决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适用法律错误。合同中对履行地没有特别约定,则委托贷款合同以贷款方(即受托方)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受托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南郊区支行的住所地在山西省大同市,故本案的合同履行地应为大同市,本案的管辖法院应是山西省大同市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故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予以受理并裁判适用法律错误。

三、原审法院对于200万元的还款事实认定错误。1996年4月4日,口泉乡煤矿偿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南郊区支行借款本金200万元,并在一审法庭庭审中提交了相关票证等证据,完成了举证责任。投资公司认为该200万元是口泉乡煤矿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投资公司应当举证证明,若投资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则该200万元属于口泉乡煤矿偿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同市南郊区支行的款项。原判决在投资公司没有举证证明该200万元是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况下,对该200万元系偿还案涉借款的事实不予认定,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本院审查查明,投资公司出示的证据《关于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是20__年11月2号通过传真机发送给投资公司的传真件,传真机号码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出具的发票显示该传真机系登记在口泉乡宣委员名下。

本院经审查认为,口泉乡煤矿的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有证据证明。(一)投资公司在再审询问中提交的`《关于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原西万庄联营煤矿分期还付贷款的申请》系传真件原件,并非无原件。传真件显示的发送传真机号码虽然登记在口泉乡宣委员名下,但口泉乡宣委员与口泉乡经济服务中心均系口泉乡的职能部门。经本院释明,口泉乡煤矿未举证证明经济服务中心另有传真机,经济服务中心使用宣委员传真机发送传真亦属正常。口泉乡经济服务中心作为口泉乡政府的经济部门,其提供的案涉还付贷款申请陈述了煤矿设立的由来及债权数额,并详细列明了直至20__年的还款计划。原判决认定前述还付贷款申请可以证明案涉债权尚在诉讼时效期间,不属于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口泉乡煤矿认为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理由亦不成立。(二)对于口泉乡煤矿所称的偿还200万元,口泉乡煤矿提供1996年4月16日的山西煤矿装备总公司安全装备经营部载明系100万元设备款的收据、1996年6月24日的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出具的收到的还借款100万元的收条证明其主张。1996年4月16日的收据出具单位既非建行也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该收据不能证明口泉乡煤矿的主张,对于1996年6月24日的收条,投资公司提交的中国工商银行汇票委托书及借款申请,证明口泉乡煤矿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之间还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因此仅凭上述收条、收据不足以证明系偿还案涉贷款,原判决认定该200万元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不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二、原判决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原判决认为投资公司提交的还付贷款申请可以证明本案借款尚在诉讼时效期间,而口泉乡煤矿无证据否定投资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否定经济服务中心出具过还付贷款申请和还款计划,并未要求口泉乡煤矿应当就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口泉乡煤矿认为原判决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理由不成立。

从口泉乡煤矿的申请再审理由可以看出,其主张原判决对诉讼主体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主要是认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但原审法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不属于应当再审的情形,本院对该申请再审理由不予审查。且该诉讼主体不同并不影响口泉乡煤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故原判决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综上,口泉乡煤矿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本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联营煤矿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刘崇理

审 判 员杨立初

审 判 员刘慧卓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鲁金焕

书 记 员张静思

学习心得

一、法律与法理:

(一)、概念:

”金融借款合同”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有部分被告多是利用与银行、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的熟人关系取得贷款,因此,很多银行、信用社对借款人逾期拖欠贷款不还的情况,不能及时诉诸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不适当的转贷、续贷方法解决,有的转贷、续贷多次。

(二)、相关法律知识:

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二、法院判决要点:

1996年4月16日的收据出具单位既非建行也非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该收据不能证明口泉乡煤矿的主张,对于1996年6月24日的收条,投资公司提交的中国工商银行汇票委托书及借款申请,证明口泉乡煤矿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之间还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因此仅凭上述收条、收据不足以证明系偿还案涉贷款,原判决认定该200万元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不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原判决认为投资公司提交的还付贷款申请可以证明本案借款尚在诉讼时效期间,而口泉乡煤矿无证据否定投资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否定经济服务中心出具过还付贷款申请和还款计划,并未要求口泉乡煤矿应当就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口泉乡煤矿认为原判决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理由不成立。

三、本人对案件的看法: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四、疑问与思考:

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据前述方法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确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借款人有权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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