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培训教育心得体会 规范化服务培训心得体会(七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新规范化培训教育心得体会一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强化功能为根本,以发挥作用为关键,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党支部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推选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如需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
2.支部委员会。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列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的奖惩;讨论需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3.党小组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应当合理设置党小组。党小组会原则上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需由党小组研究的其他事项。
4.党课。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讲一次党课,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主要向党员宣讲党的形势任务,讲解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解读中央和各级党委重要会议和政策文件精神。支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其他党员采取“微党课”形式讲党课。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党课辅导报告。讲党课前,要做好充分准备,结合上级有关精神要求和党员思想状况,精心选择主题,科学确定内容,做到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原则上,党支部书记的党课材料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二)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般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要提前单独召开支委会班子组织生活会。会前,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上,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一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至少参加并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把本支部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
(三)严格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上级党组织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书记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与党员普遍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定期了解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疏导思想,帮助解决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四)严格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在上级党组织实施方案基础上,细化制定本支部党员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评议得分的积分构成,每年底根据积分多少对党员评星定级,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党支部根据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表现,为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调查核实其具体表现,按照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程序,严格稳慎地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五)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党员每半年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外出务工、离职离岗、婚丧嫁娶、重大变故等情况,应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受理并做好答复备案。党员应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遇外出等情况不能及时交纳,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报告;若交纳党费存在困难需少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要及时书面请示报告,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汇报,上级党组织书记受理并做好答复备案。除需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的情形外,其他可采取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一)统一思想。各党小组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明确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支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中心任务,形成合力,抓紧抓好,抓细抓深。
(二)统筹谋划。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与深化创先争优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多点突破,全面开花的党建良好局面。
(三)固化成果。要将在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成功做法、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创新性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上级党委,努力构建卫计监督党建品牌。
最新规范化培训教育心得体会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综委〔2017〕6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标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3200-2016),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工作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特建立“西溪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简称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现就西溪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的功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定位,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合资源、优化机制。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现有资源,科学整合和配置相关工作力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群众,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务实创新、科技支撑。根据镇实有人口、刑事发案率、矛盾纠纷状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实行分类指导,突出功能定位,探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视频监控等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加强信息互通互联,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整体提高综治工作中心的实战能力。
坚持依法办事、优质服务。强化入驻综治工作中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着力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大力推行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切实在管理中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西溪镇完成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
为加强对镇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西溪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应四勇为组长,镇长施志华、镇人大主席陈绍东和党委副书记应俊杰为副组长,胡伟军、范佩雅、陈军晓、曹永正、
黄春绸、陈帅、黄毅、胡青、柳冰、俞华美、吕震河(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综治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召开联席会议等工作。
综治工作中心由综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办公,并吸收民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卫生计生、海洋渔业、铁路等部门力量参与综治工作中心的工作。
(一)镇综治工作中心功能
镇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协助镇党委、办事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有关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禁毒戒毒、“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4、组织协调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对突发案事件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5、建立基层社会治理线上指挥协调机制,及时受理辖区内群众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等事项,做到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6、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
7、指导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中心(站、室)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队伍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8、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9、完成镇党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场所设置
镇综治工作中心设立群众接待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综治指挥室和其他有关工作场所。
1、群众接待窗口。根据镇工作实际,设置综治调解、信访接待、法律服务、综合执法、人口管理、综合受理等窗口,由综治办和进驻的相关单位派员提供信访接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社区矫正等“一站式”服务功能,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2、矛盾纠纷调解室。用于调解涉及社会治安、信访投诉、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
3、心理咨询室。对有需求的居民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的场所。各地应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卫生计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综治指挥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和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等提供的场所。应接入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并逐步接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的相关信息系统。
5、其他工作场所。为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部门提供的集中办公场所。
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和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一)、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督查督办、情况报告、ab岗、领导接访、教育培训、检查指导、考核评价、保障奖励、档案资料等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例会制度。综治工作中心应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例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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