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心理卫生心得体会报告 疫情期间心理调节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主题疫情期间心理卫生心得体会报告一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加强各环节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工作开展,为抓好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工作。
组 长:黄恩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农立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爱杰 副局长
潘品良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吴青霞办公室主任
李雄武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黎远明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股股长
宋福勇政策法规股股长
张新宁行政执法股股长
李 妍 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梁 耘网络交易监督和消费环境监督管理股股长
冯勤玲 计量和标准化管理股股长
冯丹霞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悦研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农伟旺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何升贵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农金丽 综合协调和应急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仁杰 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凌 宇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越源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甘 涛 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邓 敏 交易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人事股股长
彭耀峰上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财务和审计股股长
林郁贞浦寨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凭祥市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敏弄怀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庞斯华夏石市场市场监督所所长
许明珍友谊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于 莉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青霞同志兼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管和应急协调处置、信息上报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依法监管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强化协调配合,对经营活禽、野生动物的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和防治药械质量、价格等加强监管,特别是要以更严格的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活禽和动物交易市场的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要严把活禽和动物进入市场销售的准入关,全面加强活禽和动物经营市场监管,督促市场开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确保入市销售的活禽来源可追溯,立即组织市场开办方对家禽、动物经营市场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洁消毒。要全面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严禁竹鼠、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对其他未经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一律严禁进入市场,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的,要立即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到现场处置,将违法案件或线索包括野生动物移交林业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畜、禽、水产品及其它动物产品来源的登记,确保所经营的肉类产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禁止经营食用国家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的区域,应位于餐饮服务场所外,并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按照“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的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和处置。
三是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检查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杜绝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确保在防治工作中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时了解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能力、库存储备和市场供应等情况,结合防治工作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
四是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市场价格监管。要密切关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采取提醒告诫、加强市场巡查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切实做好商品明码标价,严禁经营者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对防控疫情期间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给予重惩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倡导健康饮食,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引导公众不食用野生动物。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举报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要迅速予以查实,依法处理,为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主题疫情期间心理卫生心得体会报告二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主题疫情期间心理卫生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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