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航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北京人航培训心得体会报告范文(六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北京人航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一
金水桥分为内外金水桥,建于明永乐年间。内金水桥位于故宫内太和门前广场内金水河上,系五座并列单孔拱券式汉白玉石桥;横亘在天安门前外金水河上的三孔拱券式汉白玉石桥为外金水桥,重建于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桥面略拱,桥身如虹,构成绮丽的曲线美,中间最突出的一座雕着蟠龙柱头的桥面,只许皇帝一人通过,叫“御路桥”;左右两座雕有荷花柱头的桥面,只许亲王通过,叫“王公桥”;再两边的,只许三品及以上的文武大臣通过,叫“品级桥”;最靠边的普通浮雕石桥,才是四品及以下官吏和兵丁走的,叫“公生桥”。5座内金水桥除有类似严格的等级规定外,还表示“万方来朝”之意。
华表
明永乐年间建造承天门时建立的两对华表,巧妙点缀了整个精美的故宫建筑群,增强了古老建筑艺术的整体感。华表是天安门的一个重要标志,与雄伟壮丽的天安门城楼、雍容典雅的金水桥、威武雄健的石狮子浑然一体,已成为天安门前一道特有的美丽景观。天安门前华表顶上的那只蹲兽叫“犼”,望着皇宫外头,人们称它“望天犼”、“望君归”。在天安门城楼后边也有两座同样的华表,顶端也蹲着一只石犼。华表上的石犼面向北,朝着皇宫的方向,人们称它“望君出”。“望君出”就劝诫皇帝不要老是待在宫殿里,该到民间看看百姓的疾苦。
天安门前金水桥畔两座对称的华表,原来并不在现在的位置。新中国成立后,天安门广场在每年的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都要举行盛大的游行集会等群众活动。为方便游行队伍和交通的便利,1950年8月把华表分别向东、向西并向北挪移数米至金水河岸边并列摆放。
天安门前石狮子
天安门前金水桥南北各安置一对身躯庞大的石狮。这四个白玉石大狮子,雕刻精致。据《中国狮子艺术》一书记载:“这两对石狮雕刻于明代永乐十五年(1417年),高2.5米,加上底座总高近3米,头顶13个疙瘩,按当时规制,是最高等级的石狮。”这两对石狮雕刻比例协调,瞪着大眼睛,微微侧歪头,半咧着嘴,鬣毛工整地缠卷成涡旋状,前腿上有一个不大的“圆钱”纹,身披缨络盘结锦带,胸绶带上有环铃和缨络穗坠。石狮的用材是一种灰白中夹带着均匀浅灰绿色斑的石头,抗自然风化能力强。石狮用整块料石雕凿而成,造型、尺寸和刻工都一样,体现了明朝的雕刻工艺,是北方石狮的代表。
天安门广场
天安门广场位于北京市中心,南北长880米,东西宽500米,面积达44万平方米,可容纳100万人举行盛大集会。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城中广场。天安门城楼坐落在广场的北端,五星红旗在广场上空高高飘扬;人民英雄纪念碑屹立在广场的中央;人民大会堂和中国国家博物馆在广场的东西两侧遥遥相对。
2022北京人航培训心得体会报告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 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 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义务兵复员退伍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 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北京人航培训心得体会报告 北京人航培训心得体会报告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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