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反邪教培训班心得体会报告 反邪教知识讲座心得体会(5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参与反邪教培训班心得体会报告一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因甲方发展需要,由乙方向甲方投资,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经营项目为开阳县城关镇环湖新区金湖湾商业楼爱尚酒吧,经营范围为酒水、饮料、小吃等。
第二条 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每月现金支付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乙方将资金存入甲方账户上,甲方出具收据,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 细则
1、协议期限。协议期为年,即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2、投资额,乙方向甲方投入人民币元整。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运营。
3、分红方式:协议期间,甲方以每月利润的%按月向乙方现金分红。
4、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在协议期间,每月拥有酒吧的酒水、小吃等的赠送权利。超出部分给与折优惠,由乙方自行买单。甲乙双方若参与酒吧工作岗位,享有该岗位所发放的工资福利,并遵守员工守则等相关规定,接受规章制度的奖罚措施。
第四条
1、本协议期为年,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由甲方向乙方付清分红,返还乙方全部投资本金人民币元整,本协议终止。
2、在协议期内,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的,甲方需在七天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同时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投资金额的双倍做为违约金,本协议终止。
3、本协议期内,乙方自行要求撤资的,撤资须在酒吧营业6个月以后,同时乙方向甲方赔偿壹万元违约金,本协议终止。
4、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或返还投资本金,乙方有权利分配甲方财产,。
5、红利分配从酒吧正式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每月红利分配应当先支付部分酒吧装修所欠债务,还款比例由甲乙双方各占红利比例的百分比分成计算。同时甲方今后处置酒吧产业,也应该按照比例分给乙方。
6、如乙方在装修期间未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内向甲方付清投资金额,并反悔索要之前付款,甲方可以拒绝,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7、若在甲方装修营业之前乙方未能付清投资金额,乙方将不能享受之前所商议的红利分成比例,按照壹万元占酒吧红利分成的百分之一进行分配。
8、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需以酒吧名义进行贷款或借款的,必须征得所有投资人的签字同意,如私自以酒吧名义进行贷款或借款的,所欠债务由贷款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贷款人所欠债务,并可追究贷款人的违约责任,贷款人违约金为贷款人所欠债务的两倍,并追究责任方相关法律责任。
9、甲方在经营过程中,若涉及违法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乙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时间:______
乙方:______时间:______
主题参与反邪教培训班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是指这种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地位,只起帮助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是受主犯的指使、安排,只起协助主犯完成犯罪的作用,而不起主要或决定作用。所以,从犯既存在于犯罪集团和团伙犯罪之中,也存在于一般共同犯罪之中。
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是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涵括了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的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比如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的大小、对赃物的控制程度等。
1、区分主犯和从犯的情况下,一般要等主犯归案之后才能判刑,只有主犯逃跑一年以上没有办法抓获归案的,才能把现有的罪犯进行这审判和宣判。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主犯的量刑
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2、从犯的量刑
从犯应对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如对所起作用大、主观恶性深的主犯量刑应该重,对所起作用小、主观恶性浅的主犯则应轻一些。对从犯亦然。
4、此量刑意见只就主、从犯所参与实施的犯罪和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而言,并未考虑其他法定或者酌定的量刑情节。对共同犯罪中的胁从犯的认定及量刑,参照此意见。
主题参与反邪教培训班心得体会报告三
为减少甚至杜绝“三违”现象,治理,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煤炭市管理局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首”的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煤炭局、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建立反“三违”活动组织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通过学习《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以点带面,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级人员行为,建立健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副组长:李文凡李遂年慎万杰赵俊峰成员:孙照明刘占玉许启林李文建
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全面组织、协调、指导反“三违”活动的开展。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使作业人员对“三违”危害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更加明显,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更加到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不发生违章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等责任事故,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反违章、程序化防事故、规范化保安全,全面实现我矿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以反“三违”为重点,切实解决有章不循、执行不力、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督促员工认真学习各类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控制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规范管理。为此,我部将开展以下活动来促进此次反“三违”专项活动的开展:
(一)开展反“三违”活动宣传教育
1、收集、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大力宣传开展反“三违”活动的意义,让全矿员工每人写一句安全生产标语或者口号,通过整理制作成横幅,在矿区内悬挂此次反“三违”活动宣传横幅、标语,深入做好反“三违”活动的宣传工作。
2、开展“反三违、防事故、保安全”签名活动。发动全矿全体员工开展签名活动,进行安全承诺,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反“三违”的重要性,在行动上杜绝违章,做到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形势,努力营造反“三违”活动的良好氛围。
3、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适时组织员工开展反“三违”自查活动,通过自查,进一步反思自己在过去在执行安全规程规定的不足之处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讨论,对发生的各种违章现象进行梳理、分析,检查防范整改措施是否落实,违章原因特别是否清楚,同类违章是否同样存在或发生,促使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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