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年轻干部心得体会精选 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心得体会(五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人大年轻干部心得体会精选一
第2152号《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的答复
释永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城市佛道教寺观的建议收悉,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到的,将城市佛道教寺观布局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可以更好满足信教群众和传统文化爱好者的要求,有利于抵制邪教的传播,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党和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的问题。1982年《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发[1982]19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合理安排宗教活动的场所,是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使宗教活动正常化的重要物质条件”。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我局也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等规章;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我局下发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作了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依法予以批准。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制定了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合理布局包括佛道教寺观在内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生活的需要,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宗教用地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正常宗教活动提供了规划保障。《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了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实施建设。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xx)明确把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重要类型。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一直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任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按城市实际,将宗教用地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类型之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也会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问题予以考虑。
感谢您对宗教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国家宗教事务局
20xx年6月20日
对于人大年轻干部心得体会精选二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召集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换届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决定临时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二、依法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大会有关报告、决议、决定和选举事项,认真行使职权,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的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分别提请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四、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五、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部门工作。
六、负责报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七、督促政府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代表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视察。
八、认真组织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适时召开代表活动经验交流会,评比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九、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它事项,积极完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对于人大年轻干部心得体会精选三
自20xx年以来,我荣幸地当选为xx区第xx届人大代表。任职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2年多来,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大会的领导下,我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既做好单位的本职工作,同时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
人大年轻干部心得体会精选 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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