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分享心得体会报告 案件交流后感受和建议(8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案件分享心得体会报告一
被答辩人:李**,男,19**年*月*日生,汉族 原黑龙江**劳务派遣公司水暖工 住*市**区**街*-*-*01
因被答辩人李**与答辩人劳动争议再审听证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对申诉请求部分
1、*市中级**法院(20xx)*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是在劳动仲裁及一审判决基础上作出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当维持。
2、本案经过一裁二审,事实及证据均证实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不可能同时与二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李**致事实与法律于不顾,一厢情愿地要求与没有劳动关系的**公司恢复劳动关系。而且该项申诉请求已经超出劳动仲裁请求,依法应当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才依法享有对**公司的诉权。本案作为劳动争议案件,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诉讼应当是建立在劳动仲裁的基础之上,所以诉讼中的一切均应当以劳动仲裁请求为基础,不服仲裁的事实与理由也应当紧扣劳动仲裁展开,应当围绕着仲裁请求在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范围内提出再审申请。而李**的申诉请求与仲裁请求明显不一致,等于抛开事实谈法律,违反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其再审请求。
3、被答辩人援引的《民事诉讼法》第179条内容准确,但李**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情形,依法应当驳回李**的再审请求。
二、对于事实与理由部分
(一)、**公司代理人通过之前的仲裁及一、二审程序证明了原告李**所称的“事实”不存在,现向法庭作出详细说明:
1、被答辩人在再审申请书自认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为证明其观点在申请书中罗列了一连串的所谓的事实,在一审及二审中李**同样对这些所谓的事实作出过解释,先是在一审中大谈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字,不知道是谁代签的,要求法庭做笔迹鉴定核实。而在庭审过程中,当时作为证人的李**之妻一语道破天机,合同是她签的字,李**对合同是谁签的字心知肚明,在庭审中怎么就不知道了呢?而在此次再审申请中,被答辩人又杜撰出文化不高让其妻代签等理由云云,试图掩盖事实及混淆视听。事实上李**自始知道他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事实胜于雄辩,在事实面前一切不客观及虚假的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二)、根据庭审查明:李**与百力公司在20xx年*月*日即签订了劳动合同,李**与**公司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是接受了**派遣公司的派遣,双方订立有劳务派遣协议,在派遣协议的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中明确约定:“乙方(**公司)负责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同时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证、续订,终止或解除手续。”本案中**公司仅是李**的用工单位,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被答辩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却要违背事实逾越法律规定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这是一种对事实及法律的不尊重及肆意践踏。
根据之前的一裁二审程序查明,**公司成立于20xx年*月**日,李**自称19**年在省**管理的**公司工作,并不是在**公司工作。**公司成立至今不满10年,李**何以主张与**公司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系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客户而已,二者间只是一种商业关系,不存在李**称的“剥离”的说法。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与**公司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又何以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完全是李**一厢情愿的想法。
李**在一、审二诉讼身源部分均自认是黑龙江**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根据客观事实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他却违背客观事实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事实上早在20xx年李**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只是接受了**派遣公司的派遣,双方订立有劳务派遣协议,**公司仅是李**的'用工单位,与李**不存在劳动关系,更无法恢复这种客观上不存在的关系。
(三)、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不是由**公司作出,双方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本也无法解除。
李**非因工受伤,无故六个月不到用工单位(**公司)上班且没有提供诊断及假条,用工单位将此情况反馈给李**的用人单位**派遣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核实事实后,依法履行法定程序解除了与李**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李**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无故六个月不到单位审判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地39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工单位将此情况反映给李**的用人单位**公司,**公司核实后依法解除了与李**的劳动关系。完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对于李**在申诉书中大篇幅的自诉只是他个人的主观陈述,把法定的证明责任无端推卸给了**公司,违反了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证据的陈述,只是在掩耳盗铃地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
综上,希望法庭依法驳回李**的再审请求。
答辩人:哈尔滨**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刘欣律师
20xx年*月*日
最新案件分享心得体会报告二
根据市纪委安排,按照《关于汲取黄在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认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现联系自身党性修养、思想觉悟、纪法意识的现实情况,对照六个是否,进行了自我检查。
1、是否存在对党不忠方面。
我自参加工作以来,由一名普通的组工干部到李曹镇纪委书记,工作勤恳,尽职尽责,能做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持思想清醒。
2、是否存在用权不廉方面。
我能做到廉洁用权,自觉接受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案件并正确行使权力。能按时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以端正的态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3、是否存在律己不严方面。
我能讲规矩、守纪律,有较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存在的问题:由于个人身体原因,工作中主动性较差,思想上懒于创新。
4、是否存在家风不正方面。
本人生活中不存在奢靡、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倾向,有严谨而又良好的家风家教,家属及亲人都能自觉遵纪守法。
5、是否存在交往不纯方面。
本人重操守、慎交友、淡名利,保持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三观”正确,交友谨慎,并经常提醒自己,尊重他人、信守承诺,不存在与服务对象交友的情况。
6、是否存在监督不力方面。
做为基层纪检干部,我能坚守初心使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在本镇范围内运用多种形式开张监督检查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怕监督得过细。李曹镇整体工作推进顺利,各班子成员的尽责发挥,监督得过细怕挫伤其积极性,产生心理压力,因此仅限于会上要求、面上强调,致使有些工作拖沓,不能及时完成。二是怕监督得过严。全镇干部从上到下都很辛苦,如果监督过严容易抵消其工作热情,显得自己小题大做,这些都说明我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有待增强。
(一)理论学习仍不够系统。
一是对纪检工作要求学习的《规则》、《条例》研读不够深入,存在以实际工作代替理论学习的现象。二是对个人时间分配不合理,工作和学习存在矛盾,没有利用好工作空闲和业余时间的自学,缺乏主观能动性,理论学习有所放松。
(二)宗旨意识需不断强化。
思想上有忽视群众的倾向,没有真正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急群众之所急。感情上有疏远群众的倾向,下基层倾听民意,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时候比较少。
(三)开拓创新意识不足。面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架还不够清晰。就如何结合乡镇工作,干出乡镇特色存在观望思想,本职工作也是上面推着走,缺乏率先示范的创新勇气,不能求新求破,不敢身为人先,根源还是开拓创新的意识还不足,决心和勇气还不够坚定。
(一)强化意识,坚定自信。
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建设的必修课,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时刻对照党章党纪,牵住四个意识,看得清大势,站得稳脚跟,辨得清方向,不当糊涂虫、墙头草、两面人,始终与党中央思想同心、目标同向、步调同拍。
(二)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
工作摆进去。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敷衍应付,不拖泥带水,努力让群众满意而归。学会在细微处看实质,现象中看本质,不被表象所惑,不被人情所困,不搞无原则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真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
把群众摆到最高位,沉下身子,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把老百姓的所思所想作为干事情、做工作的首要问题,主动到群众中去,善于从问题中查找不足。基层调研不再停留于支书、村长一级,要做到走访入户,真真切切的与老百姓面对面交流。并结合实际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的形象,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以上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最新案件分享心得体会报告三
同志们按照关于在全市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安排和集中学习研讨工作有关要求,刚才,集中学习了关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和反思,对典型案件的严重性、危害性,对中央严肃查处的必要性、重要性,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理想信念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纵观违法违纪典型之所以走上毁灭之路,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不注重理论学习和主观世界的思想改造,没有将党和人民的事业视
为己任。理想信念作为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制各种诱惑的决定因素,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失和放弃。“物必自腐而后生虫”,这一批典型案件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迷失正确的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案件为戒,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在工作学习中持之以恒地强化理论武装,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真学、真信、真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真正筑牢思想上的防线。
忠诚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是对领导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团结一致,使我们党具有无往而不胜的强大力量。**党性观念不强,入党动机不是信仰共产主义,而是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功利之心,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长期用假象欺骗组织、蒙蔽群众,最终自食其果。**案件警戒我们,必须不断强化党性意识,坚决忠于党和人民。忠诚要以担当来诠释,没有担当就谈不上忠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抓实干、知行合一,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行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把心思花在谋发展各项工作上,多扑下身子干实事,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对党的忠诚。去年以来,我市一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面对好的发展形势,更要居安思危,决不能有丝毫松懈,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发展带来的巨大挑战和风险,一定要勇于面对、敢于担当、迎难而上、化危为机,查短板、补漏洞、强弱项,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民生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尽最大努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以实干成果检验肃清成效。
权力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说,“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用好权”,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把监督保障权力不被滥用的权力肆意滥用,污染了权力的公正性、廉洁性,错误地把权力当成私有财产和利己工具,最终被欲望吞噬。**案件警示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手中的权力凝聚着党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滥用权力必将害人
害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只有为党的事业勤奋工作的义务,没有捞取个人私利的特权。要对权力常存敬畏之心,自觉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正确人生航向,堂堂正正为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官。要慎终如始,久久为功,把个人愿望追求与组织的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树立制度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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