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合规性心得体会总结 银行合规业务心得体会(6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银行从业合规性心得体会总结一
大家好!
今天我竞聘的岗位是个人业务部经理
在这里我以平常人的心态,参与这次三年一度的岗位竞聘。首先应感谢领导为我们创造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对此,我十分珍惜这次机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下面从四个方面向各位评委和代表陈述我的竞聘报告
一、工作简历
我现年46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师职称。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在xx县团委任干事,同时参加全国第一批路线教育,20xx年10月至20xx年8月在地质学院读书,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在地矿系统工作先后任组织干事、团委书记、野外分队党支部书记兼分队长、党办主任、政治处主任等职,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在xx区工作先后任纪检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兼主任、经委主任等职,20xx的12月至今先后任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支行行长、纪检委副书记、筹资处副处长、个人业务部副经理。
二、工作目标
如果在竞聘中我能得到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我在聘期内工作目标是:力争在20xx年使我行储蓄存款达到29亿元纯增16亿元,发放个人消费贷款11亿元纯增9亿元,发卡量达到26万张纯增15万张,卡内存款达到2.4亿元纯增1.35亿元,卡均存款900元,中间业务收入在3年内实现660万元,占三年利润平均数的3.5%。经过努力在全市金融行业中个人业务工作要上档次,争一流,从而使我行的发展步入一个新的阶段,成为一家更具竞争实力和影响力的金融机构。
三、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抓好社区优质服务工作,快速增加储蓄存款。
把社区服务这项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根据社区环境的变化不断改变本行进社区工作的范围、目标和切入点,经常与各办事处领导接触、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开展工作;
二是要继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和推动今后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各支行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是既要宣传我行的发展现状又要进一步向居民介绍我行的业务种类和服务品种,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制定相应的对策、出台一系列新的服务办法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
四是加强客户经理队伍的建设,要把各支行业务精、能力强、品质好的员工充实到客户经理队伍中来。从而达到提高商行的知名度,集结人气增强我行实力的目的。
(二)、根据客户的需要不断发展新的消费贷款业务品种
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要求从事个人信贷工作的员工认真履行信贷工作职责,保证我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把现有的个人贷款业务品种进行分类整理,针对客户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消费趋向等各种特征有针对性的形成组合后推荐给居民。特别是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热点贷款要加大推广力度,提高贷款发放数量。消费贷款工作中特别要注意发挥“个人消费贷款中心”贷款品种全、营业时间长、客户选择贷款品种更加灵活方便的特点,充分发挥“个人消费贷款中心”的作用,把我行的各项消费贷款工作扎实有效地的开展起来,以此来满足居民的贷款需求。同时开发综合信贷业务系统,以降低贷款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资金安全。
(三)、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我行的规模和地位,准确细分市场,制定长远规划,发挥本行的优势与特点。具体开展好如下几项传统中间业务:代收业务类:代收水费、代收电费、代收电话费、代收手机费、代工商管理费、代收保险金、代收财政费。代付业务类:代替发工资、代替发福利费、代替发养老金、代替发保险理赔金。代售火车票。代理业务类:代理投保、银证通、银证转帐。
根据当前国内的金融环境和实际情况,我行可采取下列策略来发展中间业务。新产品开发需经立项、验收合格后正式投放市场。建立中间业务考核指标体系,促进中间业务的发展。把中间业务的发展纳入经营目标责任制,作为考评业绩、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在发展传统中间业务的基础上,重点引进和开发高层次的中间业务,开展高起点、高科技、高收益的中间业务如:远期结售汇、代理发行,承销、担保等各类衍生交易,以高科技服务取胜于同业。开展代理路、桥、高速公路收费,自动转账交易等品种,不断拓展中间业务品种,实现收益多元化,提高经营效益。
(四)、在发展传统业务中,依托科技优势,加大创新力度,积极开发新的金融工具。
注入创新机制,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提高传统业务的科技含量,向业务多元化发展。针对不同的消费层次和服务需求,扩充“金鹤卡”的增值服务,争取开通金鹤卡与外行卡的卡卡转账业务、跨行跨地存款业务和在港澳地区消费业务。同时着重下力气保持金鹤卡现有的全国城市商业银行交易成功率排名第三的成绩。把自助银行的开办工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针对我行将要进行的系统升级工作,我们将组织人力、抽出专门时间在科技部、结算部的协助下、参考支行意见搞好金鹤卡业务的升级需求。向人民银行申请发行贷记卡以完善我行的银行卡品种,进一步缩小我行与其他银行在银行卡功能上的差距。继续开发pos划卡消费市场,把pos商户的开发与客户经理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鼓励支行家家都发展自己的特约商户。开展“有奖消费”活动,对消费量大的客户和收银员进行奖励,以激发客户用卡消费、收银员受理金鹤卡的积极性。
四、自身优势和竞聘态度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所以参与这次岗位竞聘,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一)我具备金融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和经验。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廉洁勤政,熟悉金融业务的操作规程,具有独立操作技能。
(二)我崇尚现代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企业文化。勤于思考,热衷实践。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创新,注重实效。
(三)我注重团队意识。能够团结同志,与人共事。比较理解人,关爱人,包容人。善于协调关系,增强凝聚力,形成整体合力。
(四)我具备政策法律观念。深知银行工作的政策性、法规性比较强,既要竭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好务,又要依法合规经营。
(五)有多年支行和部门的工作经验,使我熟悉银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尤其熟悉个人业务工作,有利于推进个人业务部整体业务的发展。
如果通过这次竞争,自己没有被竞聘上,我也会加倍努力,干好工作,请领导和同志们放心!最后我要感谢各级领导对我的鼓励和鞭策,同时也感谢在座各位对我的理解和支持。我愿与大家共创美好的未来,迎接商行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推荐银行从业合规性心得体会总结二
我于1987年进入抚州市第十小学继续就读。在1991年9月,进入抚州市第三中学读初中,1994年9月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江西省银行学校金融专业进行学习,1997年7月从江西银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中行抚州分行邮电分理处工作,在那里我从事过会计、出纳等工作,并积极协助主任管理好分理处的工作。工作之余,参加成人高考,于20xx年顺利取得了电脑会计大专文凭。20xx年2月通过竞聘上岗,被组织上委任到玉茗支行新华分理处任主任。现仍为新华分理处主任。
一年来,我在支行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能够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刻苦学习,勤奋踏实工作,清政廉洁,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学习和工作生活上都取得新的进步。
一、在学习和思想上,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党组织考验我,帮助教育我,并送我参加了党校的培训班学习,另外我还在业余时间里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思想,对党有了较系统全面的认识。对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重视,将其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能结合理论与实际工作进行分工,自加压力,有意识要求自己多学一些,学好一些,学深一些。在学习内容的安排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事和大政方针,学习中做到“四勤”,即勤看,勤听,勤记,勤思,平时除积极参加分行和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支行组织的学习之外,遇有空闲,主动学习,遇有好的专场报告和音像辅导材料,尽量争取多听,多看,在听和看中坚持作好笔记,事后进行归纳整理和思考,将学习内容转化为学习心得,使自己得到升华与提高。通过学习,我提高了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精神上感觉更加充实,自己的灵魂也用到了归宿,心灵也有所寄托。但和其他一些优秀党员相比自己还做的远远不够,以后会多加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在工作中,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勤奋务实,为中行事业发展尽责尽职。
在担任新华分理处主任这一段时间以来,我都能够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为中行事业的发展鞠躬尽瘁。作为一名分理处的主任,一名入党积极份子,我始终以身作则,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自觉性,正确的认识自己;严于剖析自己;坚定信心,执着追求,使自己成为员工们的模范。克服了新华分理处成立时间短、地域较偏、客源有限的缺陷,带领全处员工勇于开拓市场、积极营销,今年上半年,在分理处成立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人民币存款净增近8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5%;外币存款净增9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00%;公司存款净增28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3.33%,各项余额达20xx余万元的好成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给我们的各项业务指标,得到了支行及分行领导的好评。
另外,我能够认真学习各项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行里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苦练行业技能基本功,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曾在1999年获“地区分行存款工作先进个人”,在总行省行组织的业务技能测试中先后多次获得“中文文章录入一级能手”、“中文储蓄传票录入二级能手”、“计算器三级能手”等称号。以“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理念,潜心钻研业务技能,使自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青春,为中行事业发出一份光,一份热。
总结过去,是为了吸取过去的经验和教训,更好地干好今后的工作。工作中的不足和欠缺,请各位领导和同事批评、指正。同时,本人也热切企盼有机会为中行今后的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三、在生活上,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作风。自觉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去年4月,美间谍飞机侵我领空,撞毁我机时,声讨美国的霸道时能保持克制,以大局为重;在与“”邪教组织的斗争中,能始终坚持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决支持党中央依法取缔邪教“”的决定。平时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注重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坚决抵制了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对自己的侵蚀,做到了:1、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就比贡献、比业绩;2、非分之想不可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3、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现象的滋生蔓延。4、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我的社会关系丈夫在*工作,共青团员。女儿年纪尚小,刚满周岁。父亲也是中行的老员工,中共党员。母亲以前在中行做代办员,现在家照顾家庭。哥哥在*,共青团员。在我的大家庭中,爷爷是老干部现已退休在家、叔叔在工作、舅舅在*工作,都是中共党员,政治清白。我是在党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
我渴望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入党有助于我们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一种生活的信仰,在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时,才不会迷失方向迷失自我。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它高瞻远瞩地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严禁复制剽窃为我们描绘一幅宏伟的蓝图。在这种理想的指引下,我才能以一种更深刻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人和事,我的人生理想也更加远大,从而得到充分的发展。我愿意用我十分的努力来表达我对于亲爱的中国共产党的无限忠诚。在一步步向共产党员靠近的同时,我也感到了一份责任和压力,我深知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也深知我与一名合格共产党员之间的差距。我必须以更加积极地态度迎接党组织的考验,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
以上是我这一年以来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总结汇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还要总结工作和生活中的经验和教训,认真履行党章上所要求的一切,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严于律己、勤奋进取,努力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推荐银行从业合规性心得体会总结三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
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 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 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 息 计算,按 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年 月 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 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
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 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 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银行从业合规性心得体会总结四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合同各方当事人:
抵押人(甲方):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抵押权人(乙方):为债务人提供融资(或担保),并接受抵押人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或反担保)的银行 。
鉴于债务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签订了主合同,为保障抵押权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抵押人愿意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债权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享有的债权,主合同详见第13.2条约定;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等依主合同之约定。
1.2 主债权为外汇的,按照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而成的以人民币表示的余额之和。
第二条 抵押物及抵押权的效力
2.1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描述,不作为乙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 乙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孳息、抵押物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2.3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乙方有权收取自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4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5 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清偿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存入乙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担保。
第三条 担保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主债权产生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4.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实现抵押权:
(1)主债权到期(包括分次发放的贷款到期及提前到期)债务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本合同第6.3条所述情形,甲方未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3)债务人或甲方发生破产、解散、清算、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民事、刑事诉讼、仲裁,债务人实际控制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涉及重大民事、刑事诉讼、仲裁等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情形的;
(4)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处分已经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4.2 乙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债务人所欠债务。甲乙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乙方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4.3 抵押物处分所得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应按第1.2条的约定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后偿还乙方债权。
第五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5.1 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权人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并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2)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3)抵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置抵押,或虽已设立抵押,但已经将设立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4)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征得共有人同意;
(5)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5.3 如甲方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证按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及时就该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4 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债务的真实用途,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对于国际国内贸易融资,甲方确认融资所依据的基础交易真实,不存在欺诈。
5.5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5.6 如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向债务人提供的国际贸易融资,则甲方接受和认可相关业务的有关国际惯例。
5.7 若甲方为自然人,则其同时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充足的代偿能力;
(3)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信用卡恶意透支等行为;
(4)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
(5)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本合同已征得配偶同意。
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他有关条款无效时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甲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甲方义务
6.1 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2 抵押权存续期间,甲方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3 甲方有义务保护抵押物不受任何侵害。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若是甲方的行为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
6.4 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甲方应立即告知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6.5 应乙方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以及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乙方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
(2)乙方同意主债权展期,利率根据期限调整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3)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项下,乙方与债务人对与主合同相关的信用证进行修改,未加重债务人在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或延长付款期限的;
(4)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政策而导致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5)乙方将主债权和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6.7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销(预)售、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予、转让、出资、重复担保和抵押、迁移、改为公益用途、与其他物添附或改建、分割。
经乙方同意甲方处分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的,甲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2)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3)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4)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所得价款自由处分。
如处置所得价款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6.8 乙方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及时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如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出现价值减少、不足以担保主债权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追加足额抵质押物。
6.9 乙方实现抵押权时给予积极配合,不设置任何障碍限制乙方抵押权的行使。
6.10 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乙方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未要求甲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乙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6.11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即使因债务人清偿、乙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6.12 如果甲方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在其履行担保责任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仍未获完全清偿的,则甲方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包括预先行使)代位权或追偿权,不应使乙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甲方代位权或追偿权的实现。
6.13 本合同项下抵押不成立或抵押无效的,甲方应对主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金额和范围与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一致。保证期间至被担保的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14 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为抵押物投保的,甲方应办妥抵押物保险手续,确保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不间断。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乙方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6.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乙方:
(1)章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动;
(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被申请破产;
(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甲方为自然人的,工作单位、收入、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6.16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对甲方发出的通知、催收、诉讼等,讯息送至甲方提供的地址或留存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网页等)即视为送达。
6.17 当主债权为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进口信用证及进口押汇/进口代付业务,一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因任何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该信用证项下之付款义务发布止付令、禁止令或采取查封、扣押、冻结与信用证有关财产的措施或类似措施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1)乙方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乙方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2)乙方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国内信用证项下货款善意地出具了到期付款确认书或已对进口信用证项下单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3)信用证的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4)信用证的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6.18 在提货担保、提单背书、授权提货业务项下,甲方不因债务人对相应信用证款项的拒付而提出免责或抗辩。
6.19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七条 浮动抵押
7.1 甲方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实现;
(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撤销;
(3)发生本合同约定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4)发生严重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7.2 甲方以其上述财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本条的约定外,同时适用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 乙方义务
8.1 乙方对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2 处分抵押物的所得款项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 如发生本合同6.13 条情况,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的,乙方有权扣划甲方开立在桂林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的所有账户中的款项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扣划日至清偿日(乙方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
9.3 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或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陈述与保证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则乙方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下述权利: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0.1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0.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10.3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0.4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本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应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二条 其 他
乙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乙方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甲方的相关信息。
第二部分 具体约定条款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具体描述:
抵押人(甲方):
抵押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及联系电话:
抵押权人(乙方):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负责人:
地址:
第十三条 具体约定
13.1 抵押物
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单》。
13.2 担保的主债权
(1)主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__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主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主合同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担保主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3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抵押物共有人条款
(1)共有人申明:本人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确认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同意接受本合同抵押条款并将财产抵押。
(2)抵押物共有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各一份,登记部门 份。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银行从业合规性心得体会总结五
中国建设银行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_____、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_____、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_____。财产_____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_____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_____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_____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_____)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表
____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权证书及编号处所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备注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建设银行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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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人民币借贷合同文本格式
基本建设借贷合同
(1)合同书合同编号:
基本建设借贷合同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
贷款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份。
借款方(签章)贷款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担保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2)申请书
基本建设借款申请书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单位负责人:印
财务负责人:印
经办人:印
年月日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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