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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心理健康的心得体会报告 关注心理健康的心得体会(三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21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重视心理健康的心得体会报告一

与其他动物一样,人类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会用哭来表达悲伤。这是他们在开口说话之前,最原始的表达方式。成人以后,我们哭泣的原因更多了。人长大了,哭泣不可避免地混入了情感的因素,而哭泣所携带的信息,远不只身体不适或生理需求那么简单了。这一变化并不意味着生理机制不再起作用了,而是说哭泣已经与大脑的高级功能和越来越微妙的情感有了更深的联系,它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对于周围的人来说,眼泪的含义是强烈而真实的感情。

据专家调查研究,当前幼儿心理素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1)情绪不稳定,消极情绪表现较多,如为"小事"哭闹、生闷气、发脾气等;

(2)社会性行为自控本事较低,如遵守纪律、上课集中注意力、完成任务、主动承认错误和向人道歉本事较强;

(3)意志力薄弱,耐挫力差,表现为怕苦怕累,害怕困难,遇到困难退缩,束手无策和依靠成人,理解不了委屈、责备、批评等挫折打击;

(4)自我中心,一切认自我为重,为先,不懂关心、体贴和体谅别人,同情心不强;

(5)具有孤独、自卑、怯懦等性格特点的幼儿较多。所以,全面把握幼儿的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幼儿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和矫治幼儿的心理问题行为,应成为当今每一个教育工作者迫切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我国社会处于急剧变化之中,家庭结构与养育方式的改变,生活节奏的加快,增加了儿童成长过程中的紧张因素,导致儿童的心理问题较以前明显增多。幼儿心理健康问题已日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新《纲要》中也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我园的特色是健康特色,当然不仅仅是身体的健康,更重要的是幼儿的心理健康。我们每位教师每周都要对幼儿进行个案观察记录,并且每个学期还将对一位幼儿进行心理个案观察记录,以帮忙幼儿个别特殊心理以及特殊行为进行纠正和给与正确的指导帮忙。本次活动也是在平时观察幼儿的基础上设计的,本次活动为心理活动,课题是《哭的奥秘》。在活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我班有两位小朋友每一天上幼儿园时都要哭,虽然教师每一天都要安慰这两位小朋友,期望他们上幼儿园时不要哭,可是却没有起到正真的作用。还有幼儿在生活中会因为一点点小的不如意或是小挫折就会哭闹不止,所以我想经过本次活动让幼儿明白哭的奥秘,让他们明白哭的好处和坏处。

1、明白哭是正常的情绪表现。

2、初步了解适度的哭有利于健康,经常或长时间的哭会有损健康。

3、能在不开心的时候选择适当的解决方法,坚持乐观的情绪。

1、物质准备:情景表演、铅笔、画纸2、经验准备:活动前,幼儿已经完成经验调查表《哭的奥秘》

1、观察经验调查表。

教师:前几天我们完成了一张《哭的奥秘》的调查表,那根据你的调查,你发现哪些人会哭?幼儿讨论。

教师小结:无论大人还是小朋友会会哭。

2、再次观察经验调查表。

教师:你调查的人什么时候会哭?幼儿相互交流。请个别幼儿讨论回答。教师小结:我们在身体感到不舒服或心里悲痛、难过的时候会哭。

1、教师:人为什么要哭呢?幼儿自由讨论。(幼儿根据自我的调查表来说说)2、教师:那长时间、不停的哭,身体有什么感觉或者变化呢?

幼儿讨论。如:眼睛、嘴、鼻子、心脏。

3、小结:人如果长时间、不停的哭或者经常哭,会影响我们身体健康和破坏我们好心境,让我们不健康也不开心。

1、教师:有三个小朋友,他们也哭了,让我们看看他们为什么会哭,哭有没有帮忙他们解决问题?

2、情景表演,幼儿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

(1)明明走路不细心摔了一跤,感觉很疼,一向在哭,那是不是哭了就不疼了呢?

(2)贝贝不会做数学题,她很着急,就一向在哭,那是不是哭了题目就会做了呢?

(3)浩浩看见小朋友都不跟他玩,心里很难过,就一向在哭,那是不是哭了小朋友就都跟他玩了呢?

3、请幼儿帮他们解决问题的方法画下来,选一件事情。

4、分别把幼儿的画张贴相应的问题序号下头,请幼儿介绍自我的想法。

1、教师总结:在我们小朋友身上也会有像刚才三位小朋友的情景,我们每个人都会哭,有的时候,哭一会能帮我们放松,但长时间的哭是会伤害我们的身体,并且也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在遇到困难或难过的事情时,要进取动脑筋,想好办法解决自我的问题,这样才能让我们健康又欢乐!

2、结束活动。教师:那此刻我们来跳个《邀请舞》吧。

主题重视心理健康的心得体会报告二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能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子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小时候的不良习性如果不及时改正,对我们学生来说危害是极大的,因为以后很有可能发展成犯罪,成为犯罪的根源。据我所知,现在的各中、小学都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好习惯。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他的习惯将养成他的性格,而他的性格又将决定着他的命运。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是你的习惯决定着你的未来。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个讲述有关习惯方面的资料,资料里说:一种行为重复了若干次就会形成习惯,而一个习惯重复若干次就会形成一种观念,而一种观念在你脑海中出现若干次后就会成为一种信念。可想而知,习惯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一个好习惯会让你终生受益,一个坏习惯却会让你终生遗憾。在工作中我们有很多与青少年接触的机会,我们了解到,有些学生在不自觉中养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这些不良习惯看似平常,但其中却蕴含着潜在的危机,它会潜移默化的将青少年引向犯罪的道路,也容易使青少年受到不法行为的危害。所以说,我们不能忽视这些不良习惯的存在,下面我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中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所以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一次到网吧上网,因为和在网吧玩游戏的另一个女孩用了同一个网名,两人都叫“蓝宝”,而遭到那个女孩的谩骂,她很生气就约来自己的网友,想教训一下那个女孩子,结果网友赶到时那个女孩已经离开了。她就和网友一起吃了饭,喝了些酒,因不胜酒力,就有点迷胡了,他的网友带着她及另外几个男孩一起到了网友住处,她没有告诉自己的父母或家里人自己的去向。睡到半夜时,该女孩被网友及另外两名男青年轮奸。尽管几名被告人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次伤害对这个女孩来说也一定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吧。还有这样一起案例,一名女学生叶某,受同学刘某的邀请在放学路上直接去了同学家,没有告诉父母自己的去向。当天夜晚,刘某的父亲将叶某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睡觉,深夜,刘某的父亲悄悄的进入叶某睡觉的房中,将叶某强奸,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又杀人灭口,将叶某掐死后,将尸体埋掉。案发后,刘某的父亲被法院判处了死刑,但是叶某年青的生命是不是再也回不来了啊!同学们可能很难理解,也很难预料,同学的爸爸怎么会成了一个无耻的强奸犯和杀人犯呢?说到这,我想起了我看过这样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有一个女孩,因在家和父母闹了点别扭,就决定离家出走,当她单身一人坐火车到了上海,想去住在上海的一个亲戚家住几天。在下车时还在哭哭啼啼的,她的这一举动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这一个罪犯的注意,他以前曾因小偷小摸被判刑,后又因强奸罪二次入狱,这次出狱后当地政府为了给他就业,让他在一家单位打工,但他仍不思悔改,仍旧习难忘,整天四处游荡,伺机作案。这天他正好到火车站附近转悠,就发现了这个小女孩的异常举动。他尾随在小女孩身后,在偏僻处用尖刀将小女孩胁持到他家中,想奸淫小女孩,当然遭到小女孩的反抗,他一气之下杀死了小女孩,并残忍的将尸体碎尸,扔到了离家不远的壕沟里。这一切都被他年仅八岁的小儿子看到了。因小女孩的父母也不知道小女孩的去向,这个案件很长时间也没有被发现。直到有一次,这个罪犯因再次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公安人员到他家去查找赃物时,顺便问起他的小儿子:你父亲还偷什么了?还干过啥坏事啊?结果小男孩就说他爸爸偷了这个,偷了那个,还杀过一个人。又带领公安人员去壕沟处找到了尸骨。这样,这起案件才水破石出。通过这几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别人家过夜,更要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正是这种大意的心理,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男孩子同样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眼中的目标。我不是在这里危言耸听,有真实案例为证。某市06年发生一起有重大影响的杀童案,不知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一名刑满释放的男青年,

重视心理健康的心得体会报告 关注心理健康的心得体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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