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违规班会心得体会报告 违规办班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违纪违规班会心得体会报告一
x月x日(周x)晚x点x,我在xx,参与该单位组织的烧烤活动,并违规饮酒(xx啤酒2瓶),违反了禁酒令,干扰了分队正规管理秩序,损害了队部指导组良好形象,违背了队领导提出的“四型”“四风”要求,深感愧对组织、愧对领导,主要有“四个不应该”:
不应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酒已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为了禁酒,上级颁发史上最强的禁酒令,上至xx单位,下至xx单位,都有明确的禁令;在分队各种场合,队领导都多次强调落实禁酒的问题。禁令很严、规定很多,要求也很具体,作为单位一员,没有理由落实不好。而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最清楚党纪条规,接到的各种违规违纪通报像雪花一样多,因违规饮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例数不胜数,在这个问题上犯同样的错误,实属知法犯法,愚蠢之极。
不应该双重标准、言行不一。单位不缺制度,缺的是执行制度的人和落实到底的行动。我的身份,首先是单位一员,在机关是纪检干事,在xx分队是业务组长,既是管理者,也是被管理者。不论是条令条例,还是规章制度,我既有职责监督执行,更有义务带头贯彻。特别是分队刚刚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我是参与制定者,也是监督执行者,更应该是模范贯彻者。这次违规饮酒,制定的规定自己首先违反了,要求别人做的自己没有做到,确实与规定相悖、与身份不符。
不应该胆大妄为、不讲原则。当晚到达xx单位烧烤的平台后,发现部分人员在饮酒(小超市购买的xx啤酒),而当晚有执勤任务的人员喝的是饮料。有人递了一罐啤酒给我,我没有拒绝。考虑到这里的同志大多都比较熟悉,有的是以前在同一个单位工作,有的是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老骨干,我认为有干部骨干在,应该能把得住分寸、控得住场面,所以没有制止他们喝酒。实际这是大大的错误,单位有铁的纪律必须执行,任何工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许多血的教训就出在“以为怎么样”“应该怎么样”上面。我当时原则性战斗性不强,既没有管好自己也没有管住他人,参与违规饮酒,实在自以为是、过分自信。
不应该律己不严、自毁形象。自分队组建以来,队领导提出“四型”“四风”的建设标准,带领队部和xx单位扎实工作、一以贯之,并承诺不拿一分钱、不收一份礼、不搞特殊化,人员考核选拔、定岗定位、经费开支等工作,官兵都比较满意,带头在全队立起了新风正气。我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离“四型”“四风”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次违规饮酒行为,更是与队领导的一贯要求背道而驰,不但损毁了个人形象,而且给队部良好形象抹了黑,影响很坏、教训深刻。
喝酒的理由有一万条,但哪一条都不能成为触碰纪律高压线的借口。反思这次违规饮酒行为,有三条教训值得铭记:
一是站位不高很危险。禁酒是习主席发出的禁令,是政治问题,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来不折不扣落实。如果这个问题落实不好,根本谈不上看齐追随、谈不上对党忠诚。从禁酒令颁布到今天,因违规饮酒问题受处理的党员干部比比皆是,重则降职撤职,轻则警告严重警告,处罚之重前所未有。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我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够,这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单位的任务区,思想文化多元,宗教派别林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复杂严峻,没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说话办事极易出问题,并且一出就是政治性问题,需要高度警惕。
二是摆位不正犯大忌。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只有自我定位准确,才不会说出格的话、办出格的事。我参与违规饮酒,一没有站到队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二没有把自身岗位职责搞清楚,三没有针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采取行动,反而参与其中,从守纪到违纪的质变,一秒钟都不要。执行xx任务,需要每个人都站到分队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需要每个人都按岗位职责要求落实制度履职尽责,需要每个人都能够独挡一面,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思想统一、言行规矩,分队的各项工作、各个单位才得以有效运转,进而避免出现影响执行任务、牵扯领导精力的事。
三是心存侥幸必闯祸。回顾违规饮酒的心理状态,对人员情况的掌握凭经验,盲目“有把握”“稳得住”占了上风,但是这些在纪律面前、在规章制度面前都站不住脚。不执行制度,不仅是违规违纪,而且容易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反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部署到任务区以来,看到友邻单位各个部门、各个人员按照标准作业程序,按计划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很少有突击式、应急性的任务,落实过程更不存在任何侥幸心理。这让我印象很深、感触也很深。小平同志讲,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圆满完成xx任务,不仅要完善制度,更要不折不扣落实制度,少一些“也许”“可能”,多一些精准精确,工作才能托底。
对违规饮酒行为,我诚恳接受批评教育,服从组织处理。今后,我将以此事为诫,在加强理论学习中提高政治敏锐性,在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中提高执行力,在岗位履职实践中提高能力素质,为圆满顺利完成分队各项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
主题违纪违规班会心得体会报告二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xx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xx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xx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xx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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