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规范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五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校车规范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接送车所有人、驾驶员履行下列责任
1.明确告知乘坐接送车学生(幼儿)的家长,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都是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营运险。
3.乘坐接送车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
4.接送车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5.驾驶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满三年、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经身体检查无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车疾病。
6.接送学生(幼儿)期间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7.接送学生(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接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落实好跟车监护人,杜绝幼儿、小学生失管现象。
8.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幼儿)必须把学生幼儿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幼儿)交待学生幼儿及时回家;如有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园)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是末班车一定要把学生幼儿送到家。有特殊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校(园)领导。
9.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责任
1.家长知晓接送车的性质。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协商确定,按时交纳。
3.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车主(驾驶员)。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驾驶员人生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学生所在班级姓名: 接送车所有人(签名):
家长(签名): 驾驶员(签名):
主题校车规范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是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二次主任办公会。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总结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以来各部门、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为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做好准备。
刚才,大家都发表了很好的意见。会后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大家的意见,对有关材料作进一步完善。我提议,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方案和有关讨论材料今天先原则通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做了大量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和办公室第一次主任办公会以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了综合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立足本部门实际,积极开展了宣传培训、健全制度、完善标准、专项督查、准入管理、研究政策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9月中旬至10月底,在工作这么繁忙的情况下,各成员单位共派出了60余名成员,分别赶赴14个省市开展了专项督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对各部门工作开展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总,拟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
二是各地按照部际联席会议部署,行动迅速有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根据11月底信息上报情况统计,本次调研涉及到的3080个县区中已经制定校车服务方案的县区数量是1086个,比6月份上升了27.76%;已经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县区数量是1219个,比6月份上升了52.38%;条例实施以后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为86738辆,比6月份增加了66.22%;条例实施以后获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员数量为51102人,比6月份增加了30.43%。根据各地上报事故情况统计,截至20xx年11月30日,中小学生幼儿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81%、50%和47.69%。
通过大家的努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学生上下学交通总体安全,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党的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这里我代表联席会议,向同志们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大家辛苦了!
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刚才定华同志向大家通报了通过督查发现的十一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认识上的问题,也有态度上的问题;既有一些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经过努力在较短时期内可以得到解决的问题,也有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总体来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还没有完全统一到《条例》的规定上来。一方面,一些地方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积极,互相推诿扯皮。工作上强调客观原因,畏难情绪严重,管理上还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对国家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特别是《条例》的要求没有进行认真的领会和思考,还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和认识上的偏差,致使在贯彻中出现一些落实不力甚至错误的做法。具体表现在:不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机制不能迅速建立,相关制度不能健全、有关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不能科学设立过渡期、“等靠要”思想严重
校车规范管理办法心得体会和方法 学校车辆管理细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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