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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 混凝土实训经验体会(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1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描写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一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规格粉/液数量单位单价(吨/元)金额(元)备注 总计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百 十 元 角 分

第二条 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北京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 计量方法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二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订货

(一)订货要求

(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二)其它技术要求

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_________;

2.冬期施工要求:_________。

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

4.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_________条方式进行验收。

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

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_________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_________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

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

(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

(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

(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_________,强度试验单位_________(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

(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上报有关质监机构。

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订货人责任

1.于混凝土浇筑前_________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_________(时间)内以_________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_________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

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3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

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及时,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_________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

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

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

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8.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

(二)供货人责任

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

(一)订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_________日内付清。

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_________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供货人违约责任

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

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订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供货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或专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

二、使用本合同时,合同主体双方应就预拌混凝土的供货、产品质量等事项逐一填写清楚。

三、本合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四、本合同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五、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非法人提供法人委托受权书、资质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

六、有关问题的解释:

1.工程名称是指订货人将预拌混凝土使用于某在建工程的名称。

2.工程地点是指预拌混凝土交货地点;

3.浇筑计划是指订货人根据合同约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向供货人提供有关实施预拌混凝土浇筑的具体供货起止时间、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供货数量、混凝土技术要求、参与交接验收的人员、注意事项等详尽的实施方案。

七、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描写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三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__《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描写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四

材料员岗位责任制1、认真做好原材料收料工作,每车原材料进库都必须过磅(重车、空车)验收,并准确及时进行记录,严格把好材料数量关。 2、水泥车到料时,必须亲自到现场,看清料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指定仓号卸料,以防发生不同标号的水泥混装和超装、漫溢事故。做到无差错,并做好管口上锁工作。

<> 4、每天预报进料计划,同时通知质量部门、生产部门。 5、做到进每批原材料及时通知质量部门,经认可后,方可进料。 6、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协助质量部门对不合格材料做好退货工作。

<>同时报给相关部门。

<> 10、配合质量部门做好原材料取样工作。 11、当天收料单据归类后,隔天上报验收单。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失金额满2000元和屡教不改违反上述规定满三次的予以除名处分。

拌机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 二、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酒后操作。

<>参加拌机的维修工作和计量称量的校验工作。

<>对因失察或误操作所造成的故障和事故,操作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生产过程中应严密监控计量情况,对监控不力、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问题,操作工要负完全责任。

<> 十、根据工地施工混凝土浇捣情况,合理安排车辆,配合现场服务员均衡调度。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失金额满5000元的和屡教不改违反上述规定累计满三次的予以除名处分。

铲车操作工岗位责任制

<> 二、严禁无证驾驶。 三、按生产要求及领导安排,完成上料、移堆、回收砂石料、清扫场地、铲装垃圾及协助维修拌机作业等工作。

<>遇部门或公司抽查不合格,予以处罚,并立即停车整改,不得拖延。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失金额满3000元和屡教不改违反上述规定满三次的予以除名处分。

调度岗位责任制

<> 4、及时了解工地情况,并通知车队合理安排泵拌车辆,确保混凝土按质按量连续供应。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失金额满3000元和屡教不改违反上述规定满三次的予以除名处分。

防台防汛制度

<> 四、当班人员应准备好雨靴,雨衣,沙袋等防洪用品。

报警电话:110

机修工岗位责任制

<> 二、根据报修项目,按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修理。做到彻底、及时、保证修理质量。

<> 五、待修拌车不准停放在机修班过夜,必须及时修理。 六、铲车必须每天正常运转,一般修理不准超过1小时。严禁几辆铲车同时停驶。

<> 十二、公司其它辅助设备、办公设备接到报修要及时修理。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失金额满3000元和屡教不改违反上述规定满三次的予以除名处分。

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为加强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的实际,特制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6、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 8、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防火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企业各项措施的平稳实施及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内部政治、治安稳定,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消除各种隐患。

<>在各班股、核算体中设立防火员。

<>禁止在消防器材四周堆放杂物,以堵塞通道。

<>对特殊工种(电工、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

<>办公室、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和危险物品;禁止在放火部位吸烟。

<> (九)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 对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并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损失严重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予以除名等行政处分处理;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或抑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有功人员,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门卫岗位制度

门卫是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门卫工作直接影响到单位的治安、生产、安全等。因此,门卫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把好关。特制定如下制度:

<>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把关,对来访人员做好询问、登记工作,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公司;对携带物品出公司的职工及外来人员加强询问与检查,无正常手续一律不准带出公司。由于工作失职发生偷盗现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予以损失额的20%处罚。

<> 三、严禁脱岗,无正当理由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四、上班时间不准其他人员无故进入门卫室。 五、上班时间不准喝酒、打牌、睡觉、赌博等。

<> 八、严禁私自调班。

<> 十、做好门卫室及周边地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20元以上的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屡教不改的予以除名等行政处分。

现场调度岗位责任制

<> 二、加强业务技术学习,树立“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服务宗旨。

<>发现施工单位任何影响本公司质量、安全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

<> 十一、项目未结束,不得发生脱岗、早退现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失金额满3000元和屡教不改违反上述规定满三次的予以除名等行政处分。

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上岗前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岗前培训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办公室及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 (一)、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展工作;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的条件; (二)、岗前培训的内容:

1.介绍公司现状、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 2.介绍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各部门情况; 3.了解生产经营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5.解答疑问;

6.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办公室。

在岗培训

1.提高、完善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发展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1.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和人员情况,制订年度培训计划报办公室; 2.由于岗位变动需参与培训的; 3.新进员工的培训;

4.行业要求与国家规定的培训; 二、教育培训的义务与权利 1.公司员工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利;

2.员工经培训后获得有关证书须经办公室统一登记、保管; 3.员工拥有证书按公司规定可享受有关奖励;

4.员工经公司培训后获得有关证书,原则上证书有效期作为员工的服务期限,最长为四年期限。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员工带证进公司的,发生上述第四条情况的,可抵冲原证进公司后的年限;

6.其他如经公司培训后获得的学历证书、职称类证书等不设有效期的以五年作为服务期限。员工在服务期内辞职,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质量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 4、负责公司原材料不合格品评审,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并填写、保存相关的质量记录;

<> 11、负责产品浇筑后的质量跟踪和质量回访。 12、必须通过各类质量监督机关的检查。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对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损失金额满50000元和违反上述规定满三次的予以除名处分。

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 6、负责和外界的沟通协调,保证公司在正常的外部环境中运行;

描写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五

1. 定义

1.1 买 方:

1.2 卖 方: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20xx年10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 合同标的

2.1 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 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京基或高强

4. 技术要求和标准

4.1 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6.2 货款支付

6.2.1 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15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2.2 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3 银行费用

在买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 计划

7.1.1 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 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1.2 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 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 索赔与赔偿

9.1 不足量索赔

9.1.1 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2 %,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1.2 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1.3 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 2 %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 质量索赔

9.2.1 如在“合同条款”第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 “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 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3.1 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 5 %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 “合同条款”第1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 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1.1 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2.4(b)条款的权利。

10.1.2 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 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11. 争端的解决

11.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12.1 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13.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13.1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14. 违约终止合同

14.1 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14.1.1 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ii)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14.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2 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14.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4.2.2在“合同条款”第19.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15.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16.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17. 合同生效

17.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买 方: 卖 方: 经 办 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描写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六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 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 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 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描写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七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1.施工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混凝土工程实习心得体会报告 混凝土实训经验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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