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条例心得体会报告 消费者保护条例心得体会报告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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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消费者保护条例心得体会报告一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
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微信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主题消费者保护条例心得体会报告二
当今大学生却少一定的生活经验,上当受骗也是难免的。面对如此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要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就变的越来越重要,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懂得利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这次活动对于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我们希望借助此次活动的举办,加强广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3月15日,早上8点,在中区图书馆门口摆放相应的宣传板报,拉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者和谐横幅。以引起大家对本次活动的注意。并摆放桌椅,为活动做准备。
2)8点20分开始分配相应的发协会员在现场收点,现场为学生们解答有关权益方面的问题。
3)9点半对同学们发放315调查问卷,帮助解答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法》的认识。
4)活动当天上午10点开始让同学们在签名幅上签名,从而得到深刻认识。
5)中午12点40,全体成员合影留念,并宣布活动结束。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题的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学生会商量,并提出策划
2、密切配合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用到摄像设备问题就是由学生会,读书协会人员帮助和安排的,桌椅是学生处租借的。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全面深入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主题消费者保护条例心得体会报告三
经过以下调研结果能够看出,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消费和心理整体上是现实的、合理的,但离散趋势明显,个体差异大。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大学生消费有其不理性的一面
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经济独立性差,消费没有基础,经济的非独立性决定了大学生自主消费经验少,不能理性地对消费价值与成本进行衡量。大学生没有构成完整的,稳定的消费观念,自控本事不强,多数消费都是受媒体宣传诱导或是受身边同学影响而产生的随机消费,冲动消费。这也正是大学生消费示范效应的结果。拿手机产品来说,目前,有手机的大学生中,一部分有通信的需要,且家庭经济
当今社会正面向多元化发展,新知识的爆炸式增长、新技术的迅速推广对日常生活的深入影响,使时尚的构成和流行更快捷,同时具有更鲜明的主题和更人性化的表现形式,并因而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具有象征性和大众化的色彩和基调。“今朝有酒今朝醉”,似乎日渐成为一种时尚。“负翁”、“月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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