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反思心得体会报告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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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铁路安全管理反思心得体会报告一
1.完善组织体系。以平安铁路建设为抓手,谋全局、抓重点、破难题,发挥统筹引领作用,协调完善铁路护路联防组织机构及运行模式,全面构建镇、村两级严密的护路管理新体系。
2.修订工作制度。适应新形势,修订完善护路联防日常管理、调查研究、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宣传教育、队伍管理、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挂牌督办、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促使护路联防各项工作合法、有序、规范开展。
3.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职责。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限期整改;对发生影响铁路安全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4.开展专项活动。结合敏感时期、特殊时段、铁路季节性工作等特点,分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战春运、迎两会、保安全”“防雨汛、战暑运、保畅通”“庆国庆、保安全、作贡献,实现安全年”三个护路联防专项活动,督促各级护路组织以活动为载体,重点抓好防暴恐防破坏、整治治安突出问题、排查调处涉铁矛盾等工作。
5.抓好重点防范。在联合国第二届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届全球经济发展与安全论坛大会、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结合实际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加强检查指导,发动沿线群众和护路志愿者加大对治安复杂区段、重点要害部位的动态巡查,确保铁路沿线的治安稳定。
6.管控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涉铁矛盾纠纷和个人极端事件的排查,对矛盾突出的地区,心态失衡、行为反常、性格偏执的特定人员,铁路沿线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等重点人员,定人定责实行动态管控,防止发生影响铁路安全的重特大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行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事件。
7.推进环境整治。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为抓手,在巩固高铁沿线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借鉴高铁安全环境整治成功经验,将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由高铁向普速线路延伸,积极协调路地相关单位整治铁路沿线红线区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以及铁路安保区内违法施工、私搭乱建等影响铁路安全的突出环境问题。
8.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护路联防组织作用,协调路地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制止和查处未经批准在铁路沿线规定范围内的爆破作业、用地、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在铁路桥梁跨越处河道上、下游管理范围内的非法采砂、淘金、拦河筑坝、架设浮桥以及铁路附近违法施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9.打击违法行为。坚持常态性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及时发现治安问题,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路地执法机关打击盗窃、损毁铁路设施等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铁路沿线两侧废品金属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
10.加强督导检查。铁路沿线各镇要建立健全检查和考核机制,日常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创新重点地段防控措施,指导村、组护路组织适应新形势,构建高效运转工作平台,督促村、组落实护路承包责任,科学布控巡护力量,提升巡防实效。
11.加强示范引领。坚持效果导向、示范引领,推进护路联合工作站建设。铁路沿线各镇要打造一个制度完善、人员到位、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的标准化护路联合工作站,推动镇、村护路联防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迈进。
12.加强基础排摸。对铁路沿线重点人员、耕畜养殖、治安隐患、矛盾纠纷等情况,定期进行全面、准确的基础数据排查,逐一落实铁路护路联防责任管控措施,每季度逐级更新上报,确保沿线治安状况底数清、情况明。
13.开展物防研判。以辖区内2019年铁路沿线治安案事件有关数据为依据,组织路地有关部门对易发、多发涉铁路外安全事件的线路重点地段进行常态研判,剖析发生原因,找准风险源头,研究解决措施,并适时进行总结交流研讨,提出强化物防建设可行性建议。
14.加强路地协调。协调地方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铁路专业部门开展涵洞积水、非法通道、防护栅栏破损等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涵洞排水设施设备改造及路外伤亡、行人入网多发地段的栅栏封闭补强等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发生的阻、扰工行为,采取警示宣传、派人看守(引导)等措施预防和处置非法通道、涵洞积水导致人畜穿越铁路等安全隐患。
15.推进“雪亮工程”。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结合“雪亮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地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向铁路沿线,特别是高铁沿线的重点部位延伸覆盖,提升铁路沿线治安科技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铁路沿线各镇要调研掌握“雪亮工程”监控视频探头在各铁路沿线公铁交叉路口、涵洞、交通要道、治安卡口、人口密集区域覆盖情况,建立台账,每季统计更新数据,及时跟进协调。
16.推行“智慧护路”。借鉴其它县、(市、区)工作经验,因地制宜探索以科技手段打造智慧护路新模式,解决铁路安全防控难题,提升铁路沿线治安联防联控水平,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17.加强信息管理。用好用活《全国铁路护路联防信息管理系统》,定期登录完善数据,切实发挥系统的预警预防、互联互通作用,为平安铁路建设注入新动力。
18.抓实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克服工作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深入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复。各级护路干部要提高执行力,做到工作部署有落实、督办重点有跟进,及时、精准、高效的反馈相关数据和信息。结合辖区内治安状况和工作短板,选准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年度内不少于1篇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为全区护路工作发展出谋划策。
19.抓牢培训教育。以适应工作岗位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加强村、组两级专(兼)职护路骨干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对专(兼)职护路队员、护路志愿者进行轮训,使基层护路队伍熟悉掌握基本的铁路护路法律法规、巡线基础业务和劳动人身安全知识。
20.抓好队伍管理。加强网格化管理的联动融合,推动形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的护路网格化工作体系,进一步建强铁路护路志愿者队伍,固化责任巡护区段,细化护路任务要求,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铁路沿线、周边及重点部位的巡守防范、宣传教育和报告处置等工作。
21.加强宣传报道。着力推动全区铁路护路联防文化建设,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宣传报道工作。铁路沿线各镇要积极撰写宣传报道,向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动态及经验做法;要在总结护路联防成果的基础上,选树典型,提炼和形成独具特色的铁路护路联防文化,增强护路联防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营造良好的平安铁路建设氛围。
22.开展“七进”宣传。铁路沿线各镇要协同铁路相关单位、部门,深入开展“七进”宣传活动,以《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西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及铁路安全常识为重点内容,结合正面典型引导和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宣传护路防伤的目的、意义,提高沿线村(居)民和中小学生的爱路护路意识,筑牢铁路安全和生命安全的思想防线。
23.突出重点宣传。组织对沿线可能危害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的大牲畜养殖户、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五残”人员等重点人员进行上门走访,“一对一、面对面”地宣传铁路安全知识,督促当事人或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严格落实监管、监控和监护措施。
有关铁路安全管理反思心得体会报告二
(以下简称买方)和(以下简称卖方)就使用在高速铁路(动车组)的聚氨脂防水涂料采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合同。
第一条 供货范围及价格、主要技术参数
1.1卖方为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及价格如下:
1.2直接用于作防水层的聚氨酯防水涂料物理力学性指标:
注:试样膜厚2.0±0.1mm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 买方所订购货物不会一次到货,买方根据施工进度向卖方发出单次发货通知,注明发货数量,并向卖方支付该单次发货数量足额之货款(买方的发货通知列出的每次需求数量乘以本合同约定的单价 ),卖方收到货款后根据买方的供货通知发货。
2.2 卖方将合同约定的所有货物按合同交货期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并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及资料,买方按合同验收。
a. 开给买方的税务局联网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b. 由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正本各二份,以及收发货单一套.
第三条 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3.1 交货时间:买方需提前7天将发货通知传真于卖方(如果单批次发货数量超过10吨则需提前10天将发货通知传真于卖方),收到买方发货通知后卖方必须按合同将买方所订购货物发出。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由买方、监理工程师共同清点验收。
3.4 交货费用: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上述交货地点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第四条、技术资料
卖方应按涂料的技术要求提供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邮寄到买方办公室:。
第五条 包装、运输及保险
5.1 装运通知:卖方应在货物启运日期之前2天内以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及收货单位,同时卖方应用快递或传真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2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买方传真号为: , 卖方传真号为:
5.2 运输、保险及费用:卖方办理运输和保险并承担运输和保险费。如卖方未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而发生货物损伤、丢失等后果,其责任由卖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监造、检验、测试与验收
6.1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和测试,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要求。
6.2检验和测试在交货地点(最终用户的驻地)。如果任何被检查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在交货前,卖方应对其涂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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