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 建筑工程造价心得(6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在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 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 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ceca gc 4-20xx;
4.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xx等等相关规定;
5. 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
3. 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 计价与支付
4.1. 计价
4.1.1. 基本费用:依据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4.1.2. 附加费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内容之外的服务费用(合同之外的工程款额乘以费率或按日工资);
4.1.3.额外费用:应停工而重新开工增加的费用(按日工资)。 效益费用:依据规定审增,施工单位支付咨询费;审减建设单位支付咨询费。
4.2.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 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 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 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 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 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 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 受托方权利与义务
6.1. 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 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6.4. 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7. 违约责任
7.1. 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 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 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r 3%)n)。
8. 保密条款
8.1. 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9. 职业道德
参加咨询服务的人员,必须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参见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fidic职业道德)。
10. 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1. 合同终止
11.1. 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1.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12.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 受托人:
单位名称(签章): 单位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受理人(签章):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委托受理人(签章):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20xx 年 月 日
描写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伴随20xx下半年的到来,在加入本公司这些日子里,深刻的感受到了公司领导努力拼搏,同事们互相帮助、团结进取的企业精神。
为了在下半年里能够吸取经验,提高自己,把工作做的更好,现将20xx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在新的一年,xx项目主体工程进入大规模的施工阶段。
工程上需要进行大量专业分包招标工作,例如门窗工程、电梯工程、栏杆工程、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户内采暖(管道、阀门、分集水器)等。
作为招标小组的成员,应该按照地产公司及项目公司领导的安排,积极对市场进行深入的考察、筛选、整理并将结果如实汇报,最终由招标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对所有信息分析讨论后确定合适的施工单位。
招标工作完成后的下一个工作就牵扯合同的签订问题。
我会继续按照 地产公司及项目公司的要求,在法律顾问的配合下,对每一个合同都做到严格把关、及时签订,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对每一个对已签署完成的所有合同都及时分类登记整理,并在每月5日前将指标版合同台账上报给工程管理部。
xxxxxxx项目总包招标工程量清单有一些材料暂估价,包括土建工程 中的钢材、防水材料,以及安装工程中各种规格的管道、线缆、阀门、水表、热量表、补偿器等。
而且陕西省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指导价比市场价偏高,参考性不强,这就要求我们合约预算部的成员多调查市场、全方位的询价,做好价格信息的采集和整理。
现在售楼部及样板间室内装修、室外装修以及东门入口园林绿化工程已经基本完工,进入工程结算阶段。
我在部门经理的安排及指导下,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初步审核签证单的工程量并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最终审核后签字确认。
20xx年是本公司蓬勃发展的一年,作为公司的一分子,应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工程成本的基本原则,努力做好下半年本职工作,为公司再创辉煌做出自己的贡献。
描写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职责:
1、参与工程类供应商招投标工作;
2、协助编制工程招标文件中的经济标书商务标分析;
3、协助审核工程的预算、结算、决算工作;
4、参与协助各项目工程签证、设计变更、进度款、认质认价等工作;
5、负责部分成本资料整理、归档,成本部台帐整理;
6、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4年以上造价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编制预结算能力;
3、熟练使用斯维尔、广联达等算量计价软件,熟练使用cad、office等办公软件;
4、熟悉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及有关造价的管理规定,掌握相关定额;
5、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分析能力,积极主动有责任心。
描写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摘 要: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阶段)中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投资效益的目的。
本论文主要论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及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措施.。
【关键词】: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何做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
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都关系到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实施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显而易见,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而设计则是关键因素。控制工程造价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对保证和加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2.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措施
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发包阶段、合同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的发生额控制在批准的工程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够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最终实现使竣工决算控制在审定的概算额内,避免“三超”现象的发生,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2.1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大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即达到80-90%。因此,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
2.1.1编制投资估算的必要性
投资估算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决策性的文件,它是研究、分析建设项目的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在可靠性研究报告批准后,估算就作为设计任务下达的投资限额,对初步设计概算起控制作用,并作为资金筹措及向银行贷款的依据。因此,在经济工作中应该实事求是的反映设计内容,反映建设地区的经济状况,从估算开始就要正确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
2.1.2投资估算是设计的估计反映
在投资估算中,应该实事求是的反映设计内容,这就要求设计人员从工程规模和项目内容上真实反映设计意图。主要工艺要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方案不仅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上更应合理。所以工程经济人员从建设方案的优选开始,就应该渗透到设计的全过程中去,按照工程造价管理的原则,合理预测投资估算中各种动态因素的变化,这是编制投资估算工作的关键,也是下阶段的重要依据。投资估算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依据现有的资料,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的估计投资额,它是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可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之一,是项目确定融资方式、进行经济评价和方案优选的依据之一,是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概算、确定限额设计投资目标的依据之一。由此可见,投资估算的准确不仅影响到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质量和经济评价结果,而且也直接关系到下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一般投资估算由建设单位工程经济人员编制,经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一些技术经济专家进行审查,审批的投资估算值即作为下一步指导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投资估算对于项目的决策及成败又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造价科室应参与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查工作,使其尽早参与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作为造价科室要参与编制或审查投资估算应做好投资估算指标的积累,建立工程造价的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工程造价信息,并对信息进行修正,补充与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对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拟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与评价,对拟建项目的先进技术,经济合理和有效性,建设的必要性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多方案比较与综合评价得出是否投资的结论性意见。
2.2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
2.2.1优化设计方案
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质量和尝试是否达到国家规定、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满足使用要求, 还关系到建设项目一次性投资的多少,而且在建成交付使用后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国外专家指出,虽然设计费用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很小,不到1%,但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到75%。很显然,搞好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重施工、轻设计的观念必须克服,控制工程费用应从设计抓起。因此,建设单位在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时,要重视设计方案的优化,利用各种指标对厂区总平面图设计、工业建筑的空间平面设计进行分析比较,这两方面的设计不仅对工程造价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施工及投产后的生产、经营都有重大影响。在选择工艺技术方案时,应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以提高投资效益为前提,积极而稳妥地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案和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一般来说,先进的技术方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好,但是所需的投资较大,因此,要认真进行经济分析,根据我国国情和企业的经济实力,确定先进适用、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工艺技术方案。在工业建设项目中,设备投资约占建设投资的40%-50%,在设备设计与造型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生产的设备,尽量立足国内,对于需要进口的设备应注意与工艺流程相适应和与有关设备配套,不要重复引进。
2.2.2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造价
在设计过程中采用限额设计。所谓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被突破。分解投资和工程量是实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和主要方法,它是将上阶段设计审定的投资额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个专业,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各分部工程,通过层层分解,实现对投资限额的控制和管理,也同时实现了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初步设计阶段应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控制概算不超过投资估算,主要是对工程规模和设备、材质的控制。为此,初步设计阶段的限额设计工程量应以可行性研究阶段审定的设计工程量和设备、材质标准为依据,对可行性研究阶段不易确定的某些工程量,可参照设计和通用设计或类似已建工程的实物工程量确定。在初步设计限额中,各专业设计人员要增强工程造价意识,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和控制工程量以及保证使用功能的条件下进行设计,力求将工程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内。为鼓励、促进将工程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内。为鼓励、促进设计人员做好设计方案选择,要把竞争机制引入设计中,实行设计招标,促进设计人员增强竞争意识,增加危机感和紧迫感,克服和杜绝方案比选中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以及经验为主。限额设计使工程造价科室专业人员深入设计阶段,与设计人员密切配合,为设计的多方案比较,优化设计,控制建设投资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在现行条件下,工程造价科室应尽快开展设计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因为设计单位与业主是委托合同关系,工程造价科室只有对设计概算与预算进行跟踪审查,只有这样才能独立的发挥自身的技术及专业优势,充分了解业主对建设项目的要求,对设计单位编制的概算进行审查,对设计单位的限额设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并提出有关经济方面的设计修正方案,最终达到优化设计,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设计阶段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一个项目的设计优劣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高达70%以上,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工程造价科室在设计阶段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是控制建设投资的最好手段,也是造价科室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立设计与施工的桥梁与纽带。在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科室尽早介入,可以在设计阶段进行计价分析,分析资金分配的合理性,提高投资控制效率,会使今后的投资控制工作更主动,造价构成更合理,在设计阶段进行投资分解,明确下一步限额设计工作,投资分解是工程造价科室进行限额设计的有效途径。
2.3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是建筑物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施工周期,政策性变化,材料设备价格,市场供求波动大等等。要提高建设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影响因素的多变性的特点,工程实施阶段往往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
2.3.1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3.2严格审核工程施工图预算
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进度计划和现场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核定施工图预算。对于预算超出相应概算的施工图设计部分,要加以详细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通气,调整或修正控制目标,对工程造价实施动态控制。
2.3.3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
在工程建设中,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变配电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如:每个建设项目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三产负责从设备采购到安装高度的总承包。而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首先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最后终于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设备采购价原配电局原先指定厂商的报价降了下来。
2.3.4深入现场,收集和掌握施工有关资料
在工程施工过程,造价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照图纸察看施工情况,同监理、总承包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收集工程的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控制目标,并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3.5承发包阶段与合同价款的确定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承发包阶段与合同价款的确定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化轨道,是我国政府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举措,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可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使建设工程投资更加趋于合理。在承发包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在接受业主的委托下可协助业主:
(一)、编制招标公告书,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评标、定标原则及办法,对投标报价中单项报价进行比较分析,为业主选择承包单位提供依据,协助业主签订工程承了合同。
(二)、编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审定工程标底,为施工承发包合同价款的确定提供依据,协助业主对施工承包合同价款的确定提供依据,协助业主对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条款进行技术咨询,避免合同条款制定不严密,事后造成经济纠纷事件。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实际情况相比会产生一些变化,因此准确进行工程计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及时处理工程索赔、认真按合同改造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工程造价科室在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工作。因此工程造价科室在施工阶段要做到“计量准确”、“严格控制、及时处理”、“认真履行”。即进行计量时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要认真记算,必要时可以利用计算机等工具帮助。在设计变更上要严把签证关,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严格造价咨询程序,没有造价科室专业人员签字不得结算工程款,同时造价科室专业人员要对工程进度付款的控制负责,要避免工程进度款超付现象的发生。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就是要控制合同价。工程合同价的突破,主要在于变更工程,但是,每个工程项目,或多或少有变更工程发生,因此,控制合同价必须首先控制变更工程。
1、工程变更概念fidic条款中的工程变更是指设计文件或技术规范个性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它在特点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为必要条件。在表现形式上它有以下类型:
(1)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2)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
(3)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
(4)因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尺寸的改变;
(5)为使工程竣工而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2、工程变更的范围由于工程变更属于合同改造过程中的正常管理工作,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在认为必要时就以下几个方面发布变更指令。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由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设计图纸预算的量值,是为承包人编制投标书时合理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报价使用,因此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实际工程量与预算不符的情况。为了便于合同管理,当事人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量变化较大可以调整单价的百分比。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如在强制性标准外提高或者降低质量标准。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这方面的改变无疑会增加或者减少工程量,因此也属于工程变更。
(4)省略的工作应是不再需要的工程,不允许用变更指令的方式将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变更给其他承包商实施。
(5)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 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这种变更指令应是增加与合同工作范围性质一致的新增工作内容,而且不应以变更指令的形式要求承包人使用超过他目前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的施工设备范围去完成新增工程。除非承包人同意此项工作按变更对待,一般应将新增工程按一个单独的合同来对待。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此类属于合同工期的变更,既可能由于增加工程量、增加工作内容等情况,也可能源于工程师为了协调几个承包人施工的干扰而发布的变更指示。
3、变更程序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的任何时间,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变更指示或以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的任何一种方式提出变更。
(1)指示变更工程师在业主授权范围内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确属需要时有权发布变更指示。指示的内容应包括详细的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部门文件图纸,以及变更处理的原则。
(2)要求承包商递交建议书后再确定的变更其程序为:①工程师将计划变更事项通知承包商,并要求他递交实施变更的建议书。 ②承包商应尽快予以答复。一种情况可能是通知工程师由于受到某些非自身原因的限制而无法执行此项变更,如无法得到变更所需的物资等,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程的需要再次发出取消、确认或个性变更指示的通知。另一种情况是承包商依据工程师的指示递交实施此项变更的说明,内容包括:将要实施的工作的说明书以及该工作实施的进度计划;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对进度计划和竣工时间作出任何必要个性的建议,提出工期顺延要求;承包商对变更估价的建议,提出变更费用要求。 ③工程师做出是否变更的决定,尽快通知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④承包商在等待答复期间,不应延误任何工作。⑤工程师发出每一项实施变更的指示,应要求承包商记录支出的费用。⑥承包商提出的变更建议书,只是作为工程师决定是否实施变更的参考。除了工程师做出指示或批准以总价方式支付的情况外,每一项变更应根据计量工程量进行估价和支付。
(3)变更估价的原则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变更指示实施变更工作后,往往会涉及对变更工程的估价问题。变更工程的价格或费率,往往是双方协商时的焦点。计算变更工程应采用的费率或价格,可分为三种情况:①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该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②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或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③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任何一方不能以工程量表中没有此项价格为借口,将变更工作的单价定得过高或过低。
(4)可以调整合同工作具备以下条件时,允许对某一项工作规定的单价或价格加以调整: ①此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10%; ②工程量的变更与对该项工作规定的具体单价的乘积超过了接受的合同款项的0.01%; ③由此工程量的变更直接千万该项工作每单位工程量费用的变动超过1%。(3)删减原定工作后对承包商的补偿工程师发布删减工作的变更指示后承包商不再实施部分工作,合同价款中包括的直接费部分没有受到损害,但摊销在该部分的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则实际不能合理回收。因此承包商可以就其损失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提供具体的证明资料,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一笔补偿金额加入到合同价。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应严格控制变更工程发生。变更工程除按有关规定外,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哪些情况下可以批准签发变更工程通知书,从而改变合同价。在项目决策阶段,一定要考虑周到,做到以后尽量不发生或少发生变更工程,以确保原合同价的不变。施工阶段,主要抓变更工程,以控制工程造价。
2.4竣工验收阶段与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业主和施工单位都十分重视的工作,工程造价科室在这个环节上:1、要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与承诺条件等。
2、要检查核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要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隐蔽工程量要与竣工图相一致。3、要落实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要有原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签字,重大设计变更要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竣工结算。4、要现场按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进行工程量的核实。5、要做到严格、合理、公平、公正。总之,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造价咨询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3、结尾
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投资控制的实质就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只有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才能提高投资效益。我国已加入wto,应加快工程造价领域的立法,使工程造价行业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避免“入世”后带来的冲击,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学习和深刻理解wto具体规则和条文,认真研究wto成员国主要的对手态势,树立国际化意识以适应加入wto后引发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问题和新要求。
4、参考文献:
1、 刘伊生,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20__
2、 商丽萍,建设工程经济,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__
3、 商丽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__
4、 吴松,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国计划出版社,20__
5、 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20__
6、 阎文周,工程造价基础理论,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__
5、致 谢
本论文是在刘增峰的悉心指导和无微不至的关心下,由本人独立完成。从论文的选题、开题、研究内容的构架、到论文的撰写和定稿过程,老师都是仔细审阅和严格把关,在此向他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描写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国内外现状及发展概况、主要参考文献)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工程项目造价计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阶段)中采取有效措施,把工程项目建设发生的全部费用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并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投资估算、设计概预算和竣工决算等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获得最大投资效益的目的,基于工程项目投资运动的特点和运动规律,工程项目投资的控制涉及到方方面面,其基本控制原理为: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不同投资主体的控制;合理设置控制目标;以主动控制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
在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可以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最佳建设方案,建立科学决策体系,合理确定投资估算,客观、认真地作好项目评价从而有助于避免由于依据不足、方法不当、盲目决策造成的失误,以便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于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优选出最佳方案,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在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可以优化设计方案,在设计中加强技术经济分析推行限额设计,推广标准化设计,从而主动地影响工程投资,以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实现设计产品技术先进、稳妥可靠、经济合理的目的。同时,对投资限额的控制与管理,也实现了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数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的控制。进而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可以把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承包合同价或投资估算内,并力求在规定的工期内生产出质量好、造价低的建设(或建筑)产品。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方法是:进行施工招投标、合理选择承建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与使用建设资金,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处理好工程索赔等。总之,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可以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成本的管理,对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控制,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及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以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按照调放结合、配套改革、小步快走、逐步到位的指导思想,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形成的历史及其现状是从20世纪50年代起的,我国借鉴前苏联经验,逐步建立起适应当时计划经济需要的概预算定额制度,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均由国家统一规定,传统的概预算定额作为建设工程造价定价依据,对我国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多、快、好、省地建设国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入90年代,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结构也日益复杂,原有的计价方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国对建设工程造价定价办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调整工程价格的费用项目,修订有关的费用、利润、税金计算标准,取费改按工程类别计取等等。
例如现在实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它改变了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适应了工程招标投标和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推进了我国工程造价事业的发展。它计价简单、真实,由于是直接利用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企业清单定额",减掉了采用传统定额的中间转化环节,有效降低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难度和社会成本,由于无论是在消耗量方面还是在人材机价格方面都和企业甚至是目标项目的具体状况高度一致,因此"企业清单定额"这种立体动态的特征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这显然较利用反映社会平均成本的定额来计价更真实。
当然其中也存在这一些问题,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够完善,特别是投资体制的原因以及投资代理人行为的不规范,一些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的项目,"中标价"并不是一定是真正的市场竞争价。不过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相信清单计价将成为建筑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再例如广联达等工程造价软件的发展也是工程造价管理重要的研究成果,它以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为起点,围绕项目招投标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它可以为项目各个参与方提供计价和招投标管理的软件产品、专业咨询及服务,逐步帮您实现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在未来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是面向未来建筑行业技术发展方向的新一代工程造价管理工具。相信随着工程造价管理软件开始被大量的使用,专门从事工程造价管理软件开发研究工作的软件公司的继续发展,21世纪的工程造价管理将更多的依靠电脑技术和网络技术,未来的工程造价管理必将成为信息化管理。
所有这些改革,使建设工程造价逐步反映出其内在的商品属性,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造价定价方法仍存在许多问题,也说明仍需要进行深化改革。多年来,传统的概预算额一直作为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依据,由于其是国家主管部门进行编制、管理,企业实际并无定价的自主权,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过程,不过是一种特殊计划程序的执行过程,按照现行的确定方法确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实质上仍然是一种计划价格,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距甚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确定方法越来越显示出很多弊端。
(三)主要参考文献
徐蓉。工程造价管理。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xx
武育秦。工程承包与投标报价.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xx
尹怡林。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xx,5.
刘伊生。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江苏:东南大学出版社,20xx,9.
徐大国。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
蒋传辉。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9
姚冰。与国际接轨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xx,11.
刘钟莹。造价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xx,7.
描写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咨询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说明
一、
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
原《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基础上,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完成。 二、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在
实际使用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内容进行增、删或者调整。 三、
未经编制单位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销为目进行复制、
抄袭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条款内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_ 咨询人: 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咨询人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咨询工作内容:
㈠: 建设项目可性研究投资估算: □编制(审核) □项目经济评价 ㈡: □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审核) □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 □建设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㈢: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审核)
□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㈣: 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㈤: □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 □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 □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
㈥: □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编制(审核)
㈦: □其他:
三、咨询酬金:
本项咨询服务酬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㈠咨询酬金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
□1、以咨询工程总造价为基数,费率为 ; □2、以工程造价核减额为基数,费率为 ; □3、以钢筋抽量吨数为基数,费率为 元/吨; □4、固定酬金; □5、其他;
四、本合同咨询业务有效期:
本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自收到委托人的全部有效资料后开始实施, 天内咨询人向
委托人提交完成的咨询工作文件。
五、质量要求:
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七、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八、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送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留存。
委托人: 咨询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备案机构: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本合同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事件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
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咨询人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实施咨询工作。当委托人有要求时,应向委托人提供与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保质、按时完
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第六条 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要求进行核对时,咨询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或核对
第七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全部资料。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项委托的工作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按时向咨询人支付咨询酬金。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三条 在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内,咨询人具有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履行咨询工作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委托人补充
资料。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四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的工作受到延误或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顺延延误的工作时间并支付额外增加工作内容的酬金。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掌握证据证明或咨询人主管单位认定属实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应当认真履行咨询合同中约定的咨询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咨询工作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咨询人单方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咨询酬金总额(除云税金)。
第十七条 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当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导致委托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咨询人则应补偿。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全部产资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应赔偿咨询人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咨询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则应补偿。
咨询酬金
第二十二条 咨询酬金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咨询酬金,委托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咨询人支付应付酬金的贷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委托人如果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
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3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五条 支付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委托人向咨询发出未尽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通知发出21日后向咨询人发出终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限行终止,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 委托人和咨询人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咨询酬金后,除本合同保密条款继续生效,本合同即告终止。
其 他
第三十一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
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十二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以外,经委托人同意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在本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第三十四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对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
第四条 咨询人指派 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咨询业务,其主要职责:
第六条 咨询人应在 日内对委托人及第三人书面提交的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或要求核对做出书面答复或核对.
第七条 本合同需要咨询人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时限: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
提供资料时间 。
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条 委托人授权的本咨询业务代表,姓名 ,其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询人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的酬金支付:
额外工作内容:
酬金计算方法及支付:
第十七条 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
第十八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委托人因此导致委托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因此导致咨询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 委托人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询人的咨询酬金:
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咨询人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酬金 元,剩余酬金待咨询工作全部完成后 天内一次付清。
第二十五条 双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汇率讨付。
第二十七条 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咨询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委托人支付咨询酬金的方式:
第二十八条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责任方按如下方法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在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奖励办法如下: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日期:
工程造价规范心得体会及收获 建筑工程造价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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