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 城管工作作风心得体会(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一
围绕把常熟建成全国同类城市中“城市环境最为秀美的江南名城”这一目标,严格对照《xx》和《xx》,按照“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城区环境的长治久洁。
集中整治范围为城区三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河道、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
城区三环路以内环境卫生贴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作业质量标准》,无暴露垃圾,无脏点死角,日常保洁到位;配齐环卫设施并达标,持续各类环卫设施的完好和外观整洁;清除所有建筑垃圾,并做好城区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管理;城区河道、池塘水面持续清洁,边坡、滩岸无垃圾、无杂物。
1、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对三环路以内主次干道、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未完工道路、收储地块等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暴露垃圾和宅前屋后乱堆放,清除闲置地块、荒地、农田、村道边坡的垃圾、杂物、种植棚架,清除收储待出让地块内部及周围的垃圾、杂草,按标准进行围护和临时绿化,确保环境整洁。
2、清除建筑垃圾。对三环路以内的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全面清除,集中堆放到建筑垃圾临时堆场。
3、整治城区河道环境卫生。对三环路以内河道、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水域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装修垃圾、杂物、种植棚架进行全面清除;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确保水面清洁。
4、整治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城区公园、广场、游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脏点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5、整治机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对城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6、配套完善环卫设施设备。按照《xx》,《xx》、《xx》,对城区的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和垃圾、粪便收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配套不到位和陈旧、破损、缺失的设施设备进行及时配套和改造、更新、维修,并加强日常管养。做到各类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7、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一是按照《xx》和城区环卫管理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区域环卫管理部门和沿街单位、门店等市容环卫职责人的管理职责,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二是以社区城市管理网络建设契机,加强环境卫生监督,巩固和提高整治效果。三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环卫作业市场化发包工作,按照《xx》和《xx》,明确环卫作业服务外包的作业标准,划分环卫保洁网格,明确人员、设备配备标准,配强保洁力量,增加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监管考核办法,强化对环卫服务企业的督查考核,提升环卫服务外包区域的作业质量。四是制定实施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从源头堵控、规范运输、入场堆放着手,加强监管。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清运,加大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同时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潜力。
1、城管局: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两侧、行政村和撤村建居村村道、社区街巷两侧,接管的老新村、小区范围内卫生死角的整治,清除乱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负责城区职责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物业管理小区,行政村、撤村建居村村道,以及已完成整治的宅前屋后的日常保洁;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清除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加强河道漂浮物打捞和已完成整治的河道边坡、滩岸的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店落实环卫职责;负责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查处。
2、住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绿化带、物业小区、广场、游园卫生死角的整治和日常保洁;负责城区建设工地、职责范围内的未完工道路、物业小区建筑垃圾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广场、游园和物业小区公厕、垃圾箱、房(桶)、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河道滩岸的整治。
3、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收储待出让地块垃圾、杂草的清理。按标准设置2。0米以上封闭实体围墙,形式贴合街景要求。对近期未计划开发的地块,进行临时绿化。
4、虞山镇、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等处柴草、杂物、垃圾、杂草、种植棚架等的清除;负责职责范围内民宅翻建、维修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的清除;负责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范围内宅前屋后乱堆放的清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日常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的配套完善和管养;负责职责范围内河道边坡、滩岸堆积的建筑垃圾、杂物、种植棚架等的清理,对断水浜、死水浜、鱼池等的整治,以及职责范围内河道漂浮物的打捞。
5、其他部门:按照《xx》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相关资料的整治和管理。
1、xx月xx日至xx月xx日组织实施专项整治;
2、xx月xx日至xx月xx日巩固提高;
3、xx月xx日以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乡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大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职责、整治任务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职责到人。要认真对照标准,查找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倒排序时进度,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督查,落实长效
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整治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虞山镇行政村、撤村建居村、社区内的闲置地块、荒地、农田、菜地、村道两侧边坡、河道边坡、死河浜、断水浜、鱼塘等整治完毕后,由城管局验收后接管,结合新一轮城区环卫作业服务外包,将卫生保洁、河道漂浮物打捞和边坡保洁等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反脏回潮现象。
2022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二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集镇管理,解决存在环境卫生状况差、街容街貌凌乱、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建设方便畅通、文明有序、宜居宜业的集镇风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集镇范围内扎实有序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治标准,不断提高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全民素养,摒弃陋习,不断补齐生态短板,着力改变脏乱差的环境现状,推动农村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特色旅游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生态古镇美丽驿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本原则
(一)镇村组织、群众广泛参与。镇村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以及影响农村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二)科学规划、注重特色。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农村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特色彰显等要求,优化农村布局,完善农村规划。切实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倡导集约建设,突出整治重点,挖掘地方特色,展现乡村风情。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农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条件,确定不同的整治目标和方式,并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农村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环境整治。
(四)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建立镇、村、组、户四级联动机制,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合力。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农村环境。
(五)属地管理,包干负责。根据全镇各村的行政区域划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包干负责制,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包村,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对本村进行划分片区,包点联系各村小组,压紧压实整治任务。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把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镇村建设、河道生态建设及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沟河塘库治理、集镇打造提升、农户院落整治提升等为重点,坚持镇村组户四级联动的工作模式,实现农村道路干净、沟河塘库整洁、集镇规范有序、乡村生态优美、庭院“五净一规范”目标。
(一)集镇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加强集镇管理,落实集镇门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宣传教育和严格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等行动,彻底整治集镇私搭乱建、禁止污水乱倒、垃圾乱扔、街道乱占、门口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乱张贴、牌匾乱悬挂等行为。
1、整治乱贴挂,规范广告牌匾设置。主要整治沿206国道、镇区街道两侧建筑物和中国莲花景区、高虎脑景区的墙体、经营门店的广告牌匾。清理广告牌、墙体广告,拆除破旧广告牌匾,清理门前摆放的广告牌匾、灯箱等。(牵头领导:徐军、陈伟丹,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首创公司、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2、整治乱堆放,规范店外经营秩序。按照“门外三包,门内达标”整治要求,清理店外经营、店外修车、占道经营等现象,严禁以街为市,将各类经营货物有序摆放在院内、室内。门外禁止堆放货物、杂物,门内货物堆放整齐,地面、墙面整洁,无杂物,按规定投放垃圾,清除杂草。(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首创公司、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3、整理乱停靠,规范车辆交通秩序。开展国道两侧、停车站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周边、大祠堂坪、古镇街道等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设置并完善停靠、禁行标志,禁止占道停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牵头领导:徐军、李建平、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驿前派出所、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4、整治乱搭建,乱施工现象,规范设施建设秩序。镇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筑工地,开工前必须向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备案,且必须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及余土、渣土运输规定,文明施工。坚决制止违反规划的沿街私自随意搭设建筑物、构筑物、铁篷、雨篷等;对违规乱建的建筑,坚决予以拆除,规范建房审批,建立巡查制度,违法建(构)筑得到有效控制。(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林业站、驿前村、坪背村、姚西村、贯桥村、居委会)
5、整治乱排倒,规范污水排放。加强水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督,严肃查处各类污水乱排放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对河道沟渠整治,清理河道沟渠沿岸、水面垃圾、实现水质净化。(牵头领导:陈长明、黄庆华、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水务站、首创公司、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6、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下列单位(场所、建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加油站、烟花爆竹售卖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超市、商店、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小型箱包厂、内衣厂、鞋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和“九小场所”;老旧居民楼和出租屋;建筑施工工地和民工宿舍;辖区其他消防高风险对象。重点围绕建筑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如小场所、合用场所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疏散通道堆放杂物;住宅楼道是否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堆放可燃、易燃杂物;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堵塞;全镇各防盗网窗是否设置活动逃生窗口;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现象。(牵头领导:李建平、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派出所、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二)辖区主要干线公路、村组巷道及进村路、环村路的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以建设“四好”公路为目标,全面实施乡村道路净化、美化、绿化工程。
1、各村深入推行路长制。明确道路的管护责任人和保洁责任人,对道路进行保洁管理并常态化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对公路两侧的积存垃圾彻底清理,疏通水沟,做到不留死角,并做好日常保洁。(牵头领导:黄庆华、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水投建后管护公司、各村(居)委会)
2、清理乱堆乱放。对堆放在公路两侧的柴草堆、粪堆、建筑垃圾堆、及其它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彻底清理。(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首创公司、各村(居)委会)
3、对非公路标志牌进行检查清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未经批准设置或经审批设置但经营合同到期的各类非公路标志牌坚决予以清理、规范,对经审批设置但维护不到位、不整洁、不美观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非公路标志牌进行拆除。(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三)各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按照环境整治实现整洁化、清洁化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全域覆盖,高标准实施整治农村环境,提升全域环境质量。
1、整治清理垃圾。清理辖区村庄和过境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沟河塘库、村民房前屋后等关键地方,做到及时清运,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牵头领导: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2、整治清理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建立长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建筑施工材料乱放、建筑垃圾乱倒现象的发生。(牵头领导: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3、整治清理“牛皮癣”。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对辖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电线杆、墙体、植物上刻画、喷绘、张贴、悬挂的非公益性、政策性的广告、标语,及散落的宣传品等进行清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随意散发小广告、张贴野广告的行为。(牵头领导: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4、整治露天焚烧行为。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作用,强化禁燃措施,加大野外焚烧秸秆惩处力度。(牵头领导: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四)沟河塘库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全面深入落实和推行“河长制”,夯实辖区内河道巡查及问题处置的责任,加强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 “三乱”(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粪便、乱扔病死禽畜),确保实现沟河塘库“四无”(无垃圾、无淤泥、无漂浮物、无障碍物)目标。主要任务是:
1、整治河道生态环境。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沙取石、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加大河道与河岸垃圾清理,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清除沿河乱堆乱放现象。(牵头领导:黄庆华、徐军,挂村班子;责任单位:水务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居)委会)
2、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进沿河道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沿河道农业面源污染。(牵头领导:罗强、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服务站、各村(居)委会)
3、推进污水处理厂标准化运行。加快推进集镇和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实现集镇、姚西、横路、贯桥等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道两侧直排污水排污口进行全面封堵,对违法排放的单位和个人严肃依法进行追责。(牵头领导:陈长明、挂村班子;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
(五)农户院落整治重点、标准及主要任务。各村(居)委会要广泛深入动员辖区群众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度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摒弃陋习,督促农户实施院落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洁净和院内摆放规范的“五净一规范”工程,要求农户对厕所进行改造,逐步消除旱厕,积极开展庭院美化,种植花草苗木提升农户人居环境整体形象。(牵头领导:程鹏、挂村班子;责任单位:爱卫办,各村(居)委会、各农户)
各村(居)委会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按照区域划分为区域网格,村“两委”落实专人对每一个网格抓落实,实现一个网格一个网络过的方式,落实区域管理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针对性解决疑难问题的方法,加大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确保各项任整治任务能够顺利的实施。要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各项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并常态化保持。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20日)
1.各村(居)委会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发布整治通告,宣传开展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有关事项,引导、动员群众支持整治工作,各村(居)委会至少要在人口集中或显眼处张贴2条宣传标语。
3.各村(居)委会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推动整治工作。
4.组织人员上门逐一排查并通知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
(二)全面开展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5月31日)
1.组织联合执法。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村(居)委会、派出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对集镇内、主干道两边超店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摆、乱排乱倒等行为进行集中拉网式整治,对无视劝告、不自行整改、顶风违章的商家和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做好信息公开。集中整治期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整治活动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整治通告,通报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联系县电视台曝光一批违章超店经营和“八乱”行为,增强执法震慑力,提高经营业主和居民、农户自律意识。
3.坚持疏堵结合。在开展整治活动的同时,要本着疏堵结合、疏堵并重的原则,积极引导各类商户在经营规划区进行文明、规范经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6月至12月)。主要是对集中整治阶段的成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综合整治中的失管漏管和管理不规范现象,补缺补漏,强化集镇卫生、绿化、镇容秩序日常监管,在此基础上镇政府与沿街居民、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商户农户自我管理意识,不断提升集镇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社会工程,是推进集镇管理、争创国卫乡镇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各项任务完成,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李军任组长,镇长黄金泉任第一副组长,镇人大主席徐军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村书记为为成员的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活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行政村和镇属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并且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结合各自职能面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众意识,营造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村(居)委会要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意义、方法、目标、要求,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迅速投入到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中,确保攻坚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将该项工作纳年终目标考评,镇党委、政府将采取现场督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对攻坚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发现问题不整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连续两个月排在后两位的村或单位主要领导由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加大投入,落实保障。我镇将小城镇建设土地出让金拿出部分用于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将资金的拨付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和考核结果相挂钩,做到奖优罚劣。
2022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三
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xx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6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2022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四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和清洁城市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不文明行为
整治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挂、乱停乱放、沿街摆摊等不文明的行为。
(二)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1、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不打围以及不采取湿法作业行为;
2、整治建渣随意堆放、不采取防降尘措施的行为;
3、整治工地与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不按规定冲洗降尘,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
4、整治各村道与城市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导致通行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的行为;
5、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及不按规定密闭运输,导致沿途抛洒的行为。
(三)整治垃圾围城、围路问题
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带内、道路和沟渠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积存垃圾。
(四)整治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
整治非法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串号营运、车容脏乱及蹬车人仪表不整等问题。
(五)整治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招超期设置、擅自设置、广告版面破损等行为。
(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整治街道两侧机动车随意停放、双边停放,沿街、沿路机动车维修场(店)、二手车交易店铺越门作业等行为。
(七)整治占道为市问题
整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行为。
(八)整治市场环境问题
整治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暴市经营”行为。
(九)整治绿化不完备问题
整治道路、工地、绿化带等露土未进行植绿覆盖问题,更补缺株死苗,清除植被积尘。
(十)整治临街立面积尘问题
主要整治临街的建(构)筑物积尘问题。
(十一)整治违建问题
拆除主干道、街道旁影响市容景观、有碍观瞻的违规建(构)筑物。
(一)县城管局
1、牵头制定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清洁大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负责整治城区内越门经营、占道经营及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码货物、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行为。
3、取缔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督促版面破损广告及时整改,清除城区内“牛皮癣”广告。
4、取缔非法机动、电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规范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秩序,督促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到车容整洁、仪表文明。
5、强化清扫保洁,做到路面无渣土、白色垃圾、果皮纸屑;逐街、逐巷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坚持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确保路面无明显灰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保洁,确保无明显积尘。
6、牵头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查处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采取湿法作业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
7、严格城区道路开挖、开口的`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8、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管护,确保公用设施状态良好。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
1、严格按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加强对停车场(点)的规范管理,杜绝随意设点收费、双边停放收费行为,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2、协同交通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取缔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查处各类生活噪音扰民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阻碍执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交通局
1、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辆保洁和对运渣车行驶途中的监管;负责公路施工造成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道与县道公路接口的硬化。
2、负责交通指示牌、隔离墙的日常除尘和保洁;负责公路边沟积灰、积泥和垃圾的清除;严格审查路内停车场,规范露天停车场、临街洗车场,对场地及进出口实行硬化和冲洗降尘,防止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路面;负责公交站台、交通安全标牌、隔离栏的维护和保洁除尘。
3、取缔主干道、主街道沿线车辆维修场(店)。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运行及停靠秩序管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非法货运市场,打击“野的”、“摩的”、“火三轮”非法营运行为。
5、查处、取缔路权范围内乱堆乱放等占路经营行为。
6、严格路权范围内的开挖、开口事项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对房屋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已建成未移交的绿化进行除尘保洁;确保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工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工地内砂、石、土方堆放整齐,并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降尘设施,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3、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使用有渣土运输专用证的车辆,督促各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工地进行查处。
4、查处各类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商局
1、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巡查监管,杜绝无序经营、“暴市”经营,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
2、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沿街叫卖行为,确保集贸归市。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六)县园林局
1、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对干道、街道及进出城区道路沿线及周边露土进行绿化覆盖。
2、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及时更补缺株死苗,确保绿化景观完整。
3、强化绿化带内卫生管理,对绿化带内植被进行循环冲洗降尘和喷药灭虫,确保植被清爽整洁。
4、严格审批占用绿化带的开挖、开口施工行为,及时查处违章开挖绿化带影响景观的行为;规范占用绿化带的施工作业,有条件的应实行打围作业,对绿化带内露土进行及时覆盖,确保无露土现象。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七)县规划局
1、及时规划并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点。
2、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章、违法建筑和设施。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八)县卫生局
1、严格查处、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特别是游动饮食摊点。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九)县商务局
1、加强所辖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维护好市场内经营秩序,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内及出入口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县环保局
1、负责查处各类工业噪音扰民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其他噪音扰民行为。
2、切实加强城镇范围内不使用清洁能源行为的整改工作,杜绝煤烟、油烟扰民行为。
3、查处违章倾倒油污、排放污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4、加强对各类粉尘排放突出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其违章排放行为。
5、为扬尘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十一)县水务局
1、切实加强水域、河堤清扫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侧无积存垃圾。
2、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十二)供电局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供电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供电线路进行梳理规范,查处私拉乱接现象。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三)电信分公司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电信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电信线路进行梳理规范。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四)县房管局
1、负责对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及城区房屋拆迁工地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打围保洁、防治扬尘的工地采取制约和处罚措施,确保拆迁工地打围作业、拆迁施工湿法作业、建筑废渣及时清运、防治扬尘措施有效。
2、负责对临街房屋进行立面保洁除尘。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办
1、负责各村、社区农村垃圾收运监管,做到村容整洁,无“牛皮癣”,无积存垃圾。
2、负责制止各村、社区乱搭乱建行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3、督促村、社区对责任范围内路边、河道、沟渠的垃圾、建渣(含漂浮物)进行清除、疏淘、打捞,做到路边无垃圾,河道(沟渠)无淤塞,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岸无乱搭、乱建、乱占行为,无污水、粪便、垃圾直排进入河道(沟渠)。
4、负对各村、社区道路与城区道路的接口进行50米以上的硬化,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六)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1、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专项文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行为。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摊贩和游商。
(十七)电视台、新闻中心
1、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及时报道各部门整治工作,为此次综合整治和今后的长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八)县政府目督办
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镇管理专项网络目标要求,将此次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履职到位的,根据《关于县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此次综合整治采取“部门抽调、联合执法”的方式。
(一)部门抽调
整治期间,部门抽调人员必须相对固定,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集中办公。县城管局为总牵头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整治行动。
成员单位共抽调66人:县公安局20人(15人、5人)、县交通局20人(14人、6人)、县建设局2人(1人、1人)、工商局6人(4人、2人)、县园林局3人(2人、1人)、县规划局1人(1人)、县卫生局4人(2人、2人)、县商务局2人(1人、1人)、县环保局2人(1人、1人)、县水务局2人(1人、1人)、街道办2人、街道办2人。
(二)联合执法
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统一分组,由对应的牵头单位领导率队分组进行整治。
1、市容秩序、户外广告整治组:整治各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广告宣传以及停放机动车辆行为;整治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版面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清理“牛皮癣”,打击沿街散发的非法小广告;负责对临街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局。
2、扬尘整治组:整治各类在(待)建工地、拆迁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湿法作业问题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3、环境卫生整治组:整治卫生死角,强化清扫保洁,推行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清洁路灯设施;整治境内河道护堤内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4、交通秩序整治组:整治正规客运人力三轮车车容不整、从业人员仪表不整、串号营运问题,打击非法人力三轮载客行为;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取缔沿街非法货运、客运市场;整治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电三轮、货运出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5、市场环境和卫生整治组:整治各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流动饮食摊点、餐馆无证经营及卫生不达标问题。牵头单位:工商局。配合部门:县商贸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
6、园林绿化整治组: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及时更补缺株死苗、修整园林景观,及时对园林植被进行喷药灭虫和冲洗降尘;高规格对出入城区主干道、城区街道旁陈旧景观和缺乏景观地块进行改造和景观设置,确保打造亮点。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
7、环保整治组:整治煤烟、油烟、噪音扰民和排污问题;负责监管临街房屋立面保洁除尘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街办、街办。
8、村道硬化整治组:对村道与城区道路接口50米内未硬化的路段进行硬化。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部门:街办、街办。
9、违章破旧建(构)筑物拆除组:负责对主干道、主街道破旧、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在主干道、主街道节点营造景观。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街办、街办。
10、“三线”下地整治组:维护和更新破损、遗失的通信、供电设施,梳理冗乱的供电、通信线路并实施“三线”下地。牵头单位:电信分公司、供电局。配合部门:县建设局、县城管局。
按照同步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整治组同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底。以整治出摊占道、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立面保洁及绿化清洗为重点,取缔出摊占道、流动摆摊行为,实现路面无渣土、灰带、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植被清爽干净,建筑立面、市政公用设施无明显积尘。
第二阶段:4月底至6月初。以整治户外广告、非法营运、扬尘污染为重点,达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非法营运基本杜绝、机动车停放有序、工地施工规范和路面扬尘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以景观营造、违建拆除、集贸市场整治为重点,达到景观完好,集贸市场内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市场出入口清爽干净。
第四阶段:6月底以后。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爽、整洁、有序,实现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一)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14日前将整治方案、抽调人员名单和联系人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及时跟进报道相关整治情况。
(四)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于6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常态管理方案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整治情况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的,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22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五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 “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2022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六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喜迎“双节”、扮靓城市、美化乡村、服务民生为目标,通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齐抓共管和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整体面貌,提高城乡环境整体管理水平,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双节”的到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全县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次整治活动时间:9月13日至10月12日。
详见《县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内容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3日—9月17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方案,要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综合整治阶段(9月18日—10月12日)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权限,提高标准,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任务,扎实推进整治活动的开展。要对各自管理的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全面整改,通过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使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本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坚持突击性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健全机构,充实人员,配齐队伍,强化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保持城乡环境面貌常洁常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展示整治成果,发挥环境整治凝聚人心、提振精神的作用,为顺利推进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开创全民参与、携手推动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
(四)严格督查,落实奖惩
县政府将成立县迎“双节”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对县城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综合整治阶段开始后,各督导组每周至少要督导检查2次,对被督导单位分别进行评分排位,同时每周印发督查专报,通报督查情况。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县政府将对综合评比前3名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由县财政分别给予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1000元的资金奖励;对排名后3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城管整治作风问题心得体会报告 城管工作作风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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